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FCA全面改革上市规则以促进英国股市的增长和创新
2、ISDA就EMIR IM模型验证提交信函
二、监管政策
1、CSDR改造:ESMA就重新校准和进一步明确框架的规则进行磋商
2、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首次发布监管法治白皮书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6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2、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3、央行发布2024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一、行业动态
1、FCA全面改革上市规则以促进英国股市的增长和创新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公布新的上市规则,新规则制定了简化的上市制度,对寻求在英国上市的公司实行单一类别和简化资格。对上市规则的全面修订使英国的制度与国际市场标准更加一致。它还能确保投资者获得所需的信息,从而对自己的资金做出决定,同时保持适当的投资者保护措施,使他们能够对共同拥有的公司管理层进行问责。新规则取消了对重大交易或关联方交易进行投票的要求,并在增强投票权方面提供了灵活性。关键事件,如反向收购和公司股票退出交易所的决定,仍然需要股东批准。FCA表示新规则允许更大的风险,但相信所做的修改将更好地反映经济实现增长所需的风险承受能力。(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网站)
2、ISDA就EMIR IM模型验证提交信函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等协会就欧洲市场基础设施法规(EMIR 3.0)中规定的初始保证金(IM)模型审批要求致函欧洲监管机构和欧盟委员会。信中强调了欧洲银行管理局和国家主管当局审定IM模型变更的三个月期限所带来的挑战,并介绍了如何修改ISDA标准初始保证金模型(ISDA SIMM)时间表以解决这些问题。信中还建议,第五和第六阶段的公司应能满足IM模型批准要求,即通知其国家监管局它们将使用预估IM模型(如ISDA SIMM)。国家监管局可要求提供进一步信息或阻止公司使用模型,但这些实体一旦通知其国家监管局,假定没有明确表示不批准,就应能够使用预估IM模型。(来源: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 网站)
二、监管政策
1、CSDR改造:ESMA就重新校准和进一步明确框架的规则进行磋商
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ESMA)就《中央证券存管机构条例》(CSDR)改版的不同方面展开新一轮磋商。拟议的规则涉及欧洲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向其国家主管当局提供的用于审查和评估的信息、第三国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向ESMA通报的信息以及结算纪律的范围。规则草案分别载于三份咨询文件中,内容包括:欧盟中央证券存管机构的审查和评估流程,建议统一中央证券存管机构共享的跨境活动信息和相关机构考虑的风险,以便为主管机构的整体评估提供信息;第三国中央存管机构,ESMA建议简化申报信息,旨在准确了解在欧盟提供公证、中央维护和结算服务的情况,限制申报负担;以及结算纪律的范围,包括ESMA就被认为不可归咎于交易参与者的结算失败的根本原因提出的建议,以及不被视为交易操作的情况。(来源: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 网站)
2、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围绕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和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5方面11条政策措施: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促进外资稳量提质,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三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四是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优化支付结算环境。五是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首次发布监管法治白皮书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2023年度监管法治白皮书》,《白皮书》显示在推动监管法治质效提升方面取得了六方面新进展:一是依法监管体现新作为,如创新建立“5G+”监管法治评估试行机制,科学有效开展“法治体检”等。二是依法推进制度型开放取得新进展,批复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金融分支机构,探索建立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专项工作方案,以高质效市场准入服务“五篇大文章”落地落实等。三是行政执法彰显新担当,完善执法标准,持续强化“双罚”问责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行业通报等。四是行政监督展现新作为,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办理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持续做好官网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确保行政权依法透明规范运行。五是金融普法取得新成果,持续召开内部法律顾问会议、印发法治期刊,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局蔚然成风。六是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水平实现新跃升,有效管控法律风险,夯实“三道防线”,构建有效案防机制,关注重点领域法律风险,提升科技赋能依法经营能力水平等。(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6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24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97亿美元,降幅为0.30%。2024年6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但我国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2、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于2024年6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4,163亿美元(2024年5月底为4,172亿美元)。连同未交收外汇合约在内,香港于2024年6月底的外汇储备资产为4,160亿美元(2024年5月底为4,170亿美元)。为数4,163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5倍多,或港元货币供应M3约39%。(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3、央行发布2024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05.02万亿元,同比增长6.2%。二、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3.27万亿元,外币贷款减少292亿美元。三、上半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1.46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387亿美元。四、6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87%,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89%。五、国家外汇储备余额3.22万亿美元。六、上半年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7.71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4.13万亿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