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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4月上)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Agorá项目:中央银行和多银行部门启动重大项目,探索跨境支付代币化 

2、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支局”挂牌!正式建立“总局-省局-分局-支局”的多层级监管体系 

3、海南、横琴EF账户正式落地 

4、农行上海市分行成功发放首笔数据资产质押贷款 

5、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ESMA)公布欧盟证券融资交易市场首次概览

6、浙江允许境内持牌支付机构境外关联公司通过自贸区NRA账户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 

二、监管政策 

1、2024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变化要点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3、金融监管总局重磅发布!明确罚款标准,延长处罚追诉时效 

4、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关于根据其报告框架重新提交历史数据的最后准则 

5、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了投资公司集团其集团资本测试应用的最终指南 

6、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三、金融数据 

1、1-3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全部黄金品种累计成交量同比上升32.29%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3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3、香港外汇基金分析帐目 

4、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一、行业动态

1、Agorá项目:中央银行和多银行部门启动重大项目,探索跨境支付代币化

国际清算银行(BIS)与7家央行共同宣布,计划与私营部门合作,探讨代币化如何能够加强货币体系的运作。该项目以国际清算银行提出的统一分类账概念为基础,研究如何在公私可编程核心金融平台中将代币化的商业银行存款与中央银行大规模货币无缝整合。这可以增强货币体系的功能,并利用智能合约和可编程性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同时保持其双层结构。(来源:国际清算银行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支局”挂牌!正式建立“总局-省局-分局-支局”的多层级监管体系

4月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所有监管支局统一举行挂牌仪式,正式形成了“总局-省局-分局-支局”的监管体系,以实现对地区更加精细化和网格化的管理,助力监管机构将触角延伸至县域基层,增强监管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更好地掌握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风险问题,从而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来源:跨境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

3、海南、横琴EF账户正式落地

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范围、资金划转规则以及业务监管要求等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遵循“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的总体原则。作者通过“EF账户总体解读”“与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区别”“海南与横琴EF的主要区别”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来源:跨境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

4、农行上海市分行成功发放首笔数据资产质押贷款

农行上海市分行与上海数据交易所合作,积极探索普惠金融服务新模式,依托“数易贷”信贷服务,以数据资产质押的形式,成功为一家专精特新企业投放小微企业贷款。“数易贷”是以企业的数据资产为核心,通过专业的数据化方式创设了信贷服务的底层基础资产,对数据资产进行确权、评估、登记、认证、质押,与现有贷款模式形成高效衔接,盘活小微企业数据资产。(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5、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ESMA)公布欧盟证券融资交易市场首次概览

ESMA关于欧盟证券融资交易 (SFT) 市场的市场报告,根据市场参与者报告的信息,首次提供了欧盟回购市场的全面市场概览。报告的主要结论是:在SFT市场方面,2023年9月的未偿付量共计98万亿欧元;银行是回购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主要集中在欧洲经济区的几个辖区;欧洲经济区交易对手之间的跨境交易占比最大;61%的回购交易未结清;政府债券是主要的抵押品;非清算回购与已清算回购的减扣对比明显。(来源: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 网站)

6、浙江允许境内持牌支付机构境外关联公司通过自贸区NRA账户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

浙江省商务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若干意见》,该意见结合浙江自贸试验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操作性强的政策意见,涉及货物贸易创新发展、贸易无纸化、加快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开放、跨境数据流动探索以及营商环境优化等多个方面,其中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开放部分提出允许境内持牌支付机构境外关联公司通过自贸区NRA账户办理跨境电商收结汇业务,旨在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型开放上取得新的突破。(来源:跨境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2024版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变化要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主要修订如第一部分“外汇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放宽外籍员工参与境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变更和注销登记时限要求,取消30日的具体时限要求;第二部分“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新增资本项目结算账户、银行境外贷款、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账户开立及资金汇兑章节;在综合业务方面新增企业属地迁移章节,要求企业注册地变化后的办理流程、新增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章节等等。(来源:跨境金融监管研究 微信公众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共计包含六项举措: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二、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三、放宽货物贸易特殊退汇免于登记业务权限;四、优化B、C类企业贸易外汇业务管理;五、明确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材料;六、修订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关文书。(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金融监管总局重磅发布!明确罚款标准,延长处罚追诉时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定义,细化了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明确了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并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明确人员责任认定应当考量因素、区分多人处罚责任主次,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等内容。在处罚追诉时效方面,涉及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诉时效延长至五年,明确违法行为连续状态、继续状态的判断标准。(来源:跨境金融50人论坛 微信公众号)

4、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关于根据其报告框架重新提交历史数据的最后准则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公布了关于根据其报告框架重新提交历史数据的最后准则。《准则》规定了一个通用的办法,供金融机构在报告的数据出现错误、不准确或其他变化时,根据EBA制定的监督和解决报告框架,向主管和解决机构重新提交历史数据。(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5、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了投资公司集团其集团资本测试应用的最终指南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公布了投资公司集团其集团资本测试应用的最终指南,指南制定了协调一致的标准,以解决在整个欧盟应用集团资本测试时观察到的多样性,并有助于确保公平竞争环境。(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6、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强化以信息披露为基础的约束机制、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强化气候变化相关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加强国际合作以及强化组织保障八个方面。(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三、金融数据

1、1-3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全部黄金品种累计成交量同比上升32.29%

1-3月,上海黄金交易所全部黄金品种累计成交量单边7648.898吨(双边15297.796吨),同比上升32.29%,累计成交额单边3.7440万亿元(双边7.4881万亿元),同比上升54.73%。1-3月,上海期货交易所全部黄金期货期权累计成交量单边14479.502吨(双边28959.004吨),同比上升14.89%。累计成交额单边6.2626万亿元(双边12.5251万亿元),同比上升33.98%。(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3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5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98亿美元,升幅为0.62%。(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香港外汇基金分析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在2024年3月底的主要分析帐目。在3月份,外汇基金的境外资产减少117亿港元,至35,212亿港元。货币基础为19,181亿港元,包括负债证明书、政府发行的流通纸币及硬币、银行体系结余,以及已发行外汇基金票据及债券。外汇基金对香港私营部门的债权总额为2,992亿港元。对外负债总额为222亿港元。(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4、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于2024年3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4,236亿美元(2024年2月底为4,252亿美元),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5倍多,或港元货币供应M3约40%。(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