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章
大宗商品行业合规资讯与评论(2024.4)

编委会:金茂律师事务所  段洁琦 律师  赵奕 律师助理  陆涛 实习生

摘要:金茂大宗商品行业法律服务团队致力于大宗商品行业热点难点法规问题研究,帮助政府部门、协会团体、中大型企业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环境、识别法律风险并提供政策理解和合规能力提升服务。金茂大宗商品行业合规资讯将持续分享相关动态,欢迎关注。

目录

法规动态

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迎接新政策支持

证监会印发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新“国九条”明确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证监会发布多项文件贯彻实施新“国九条”

新闻动态

证监会出台16条措施支持科技创新企业

证监会发布五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

上期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修订做市商管理办法并发布对应的做市商业务指南

上期所首次亮相荷兰向世界介绍中国期货市场

法界洞察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隐私政策合规要求

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迎接新政策支持

法规动态

1.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迎接新政策支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积极支持绿色低碳发展,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强化信息披露。至于如何实现,一是推动金融系统逐步开展碳核算,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和数据库,制定出台统一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碳核算标准,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运用大数据、金融科技等技术手段为碳核算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分步分类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制定完善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指引,健全碳排放信息披露框架;四是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和评估质量,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指导意见》要求,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一是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丰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金融产品及交易方式,逐步扩大适合我国碳市场发展的交易主体范围。二是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绿色金融或转型金融标准,加大对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发展和低碳转型的信贷支持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或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规范开展绿色债券、绿色股权投融资业务。四是大力发展绿色保险和服务,完善气候变化相关重大风险的保险保障体系。五是壮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在加强政策协调和制度保障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一些举措。一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绿色金融领域立法。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及能力的评价考核力度。三是丰富相关货币政策工具,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四是将高排放行业和高排放项目碳减排信息与项目信贷评价、信用体系建设挂钩,推进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五是深化绿色金融区域改革,稳步有序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和改革路径。六是在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中进一步支持绿色发展。

《指导意见》要求,强化气候变化相关审慎管理和风险防范。至于如何强化,一是健全审慎管理,逐步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研究完善风险监管指标和评估办法;二是增强金融机构应对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机构将气候变化相关风险纳入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框架,推动保险机构建立气候变化相关风险评估预测模型,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气候灾害风险分析;三是加强对绿色金融的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提高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能力。

2. 证监会印发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制定等立法工作,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证监会结合监管工作实践和市场各方关注,于4月16日公布了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证监会表示将按照立法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各项制度文件出台。

纳入证监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14件,包括“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9件以及“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立法的重心是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对资本市场相关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件,包括: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即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主体的规范,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础。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3件,即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信息科技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件,即制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2件,即修订《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即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修订《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4年证监会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的评估工作,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修订完善;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订工作。

证监会表示,在执行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证监会将继续深入广泛地听取市场和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资本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立法水平,努力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3. 新“国九条”明确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路径

国务院于4月12日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九条”)。这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新“国九条”共分九个部分。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中心,锚定金融强国建设这一奋斗目标,新“国九条”分阶段规划了资本市场发展目标,主要包括: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质量和结构明显优化,证券基金期货机构实力和服务能力持续增强。资本市场监管能力和有效性大幅提高。资本市场良好生态加快形成。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投融资结构趋于合理,上市公司质量显著提高,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资本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备。到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与金融强国相匹配的高质量资本市场。

“新‘国九条’从投资者保护、上市公司质量、行业机构发展、监管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勾画了一幅令人振奋、催人奋进的发展蓝图。”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一系列发展目标是系统全面的,也是层层递进的,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不动摇,尊重规律、尊重规则,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久久为功,坚定不移把蓝图变成现实。

4. 证监会发布多项文件贯彻实施新“国九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证监会发布了加强退市监管的配套政策文件,并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的6项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在发行监管方面,一是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二是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一是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将原有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升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以证监会规章的形式发布。内容上结合各方面关注重点,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强化关键主体义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二是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吸收整合原减持规定中有关规范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共同遵守原有减持限制。

证券公司监管方面,主要是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重点包括:督促公司端正经营理念,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等主责主业;发挥现代企业治理的有效性,强化内部制衡,完善人员管理,优化激励约束,加强对境内外子公司的管控;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和全员合规要求,强化风控指标信息披露;合理审慎开展融资,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提升投资者回报。

交易监管方面,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一是明确程序化交易的定义和总体要求。二是明确报告要求。三是明确交易监测和风险防控要求。四是加强信息系统管理。五是加强高频交易监管。六是明确监督管理安排。七是明确北向程序化交易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纳入报告管理,执行交易监控标准。

此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 

新闻动态

1. 证监会出台16条措施支持科技创新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债券发行、私募投资等全方位提出支持性举措,旨在更好服务科技创新,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建立融资“绿色通道”。加强与有关部门政策协同,精准识别科技型企业,健全“绿色通道”机制,优先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

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权融资。统筹发挥各板块功能,支持科技型企业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和境外上市,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完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方式、对象和实施程序。

三是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
四是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配套制度。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践行“开门搞审核”理念,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

2. 证监会发布五项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

证监会于近日发布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表示将与香港方面深化合作,采取五项措施来进一步拓展优化沪深港通机制、助力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具体来看,一是放宽沪深港通下股票ETF合资格产品范围。二是将REITs纳入沪深港通。三是支持人民币股票交易柜台纳入港股通。四是优化基金互认安排。五是支持内地行业龙头企业赴香港上市。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表示,将会同香港证监会等各有关方面,指导两地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等,共同推动上述政策举措尽早平稳落地实施。

3.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4月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县域监管支局统一挂牌,标志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系统“四级垂管”架构正式建立,金融监管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和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杨进出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察右后监管支局挂牌仪式并揭牌。

县域机构改革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将稳妥有序做好县域机构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树立系统观念,科学统筹谋划,蹄疾步稳、有力有序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县域监管支局挂牌成立,将为构建完备有效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推动金融监管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4. 上期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修订做市商管理办法并发布对应的做市商业务指南

4月18日,上期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修订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修订版)》经审议通过,已报告中国证监会,予以发布,自2024年4月18日实施。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修订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管理细则(修订版)》,两部办法的第十九条修订为:根据协议约定和做市情况,交易所可以给予做市商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等。交易所根据做市品种运行等情况设置交易手续费减免、激励标准,并与做市商在协议中约定。

同日,为进一步规范做市商业务管理工作,上期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做市商业务指南》、《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做市商业务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上期所首次亮相荷兰向世界介绍中国期货市场

4月10日,期货与期权世界年会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办(FOW Trading Amsterdam 2024)。荷兰是期货交易的早期起源地之一。在此次年会上,上期所作为参展机构首次在荷兰参展,分享中国期货市场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吸引了参会者的广泛关注。

本次活动是期货与期权世界(FOW)第14年在阿姆斯特丹举办年会,会议主题涵盖衍生品市场的趋势与创新、欧洲利率衍生品、欧洲证券衍生品、亚洲投资机会、交易技术的革新等,在衍生品行业具有全球影响力。参会机构包括银行、自营交易商、资产管理公司、技术提供商等,共300余人参会。

近年来,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不断深化。上期所特定品种增至6个,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有16个,涵盖能源、金属、橡胶、航运等多个产品领域。境外客户的数量和参与度持续增长。尤其在原油期货方面,2023年,境外交易者日均成交、日均持仓占比均超过三成。2023年8月,我国首个航运期货品种——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在上期所全资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挂牌交易。这是我国首个服务类期货品种,也是我国首个在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指数类、现金交割的期货品种,全球投资者均可参与交易,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对外开放品种序列进一步扩大。

为充分向全球投资者介绍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成果,上期所还参加了大会题为“亚洲交易——全球投资者的趋势与机遇”的圆桌讨论,向与会嘉宾介绍了中国期货市场的独特优势和机遇,并对全球投资者关心的例如参与方式、市场规则等问题进行解答。参会人员对中国期货市场及上期所品种均表现出浓厚兴趣,反映中欧航线集装箱运输成本的集运指数(欧线)期货成为众多欧洲与会者最关注的品种。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展望未来,上期所将进一步丰富品种序列,优化交易机制,为全球交易者提供高效便捷的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工具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