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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行业合规资讯与评论 (2024.3)

​编委会:金茂律师事务所  段洁琦 律师  沈粤 律师  万波 律师  赵奕 律师助理  陆涛 实习生

摘要:金茂大宗商品行业法律服务团队致力于大宗商品行业热点难点法规问题研究,帮助政府部门、协会团体、中大型企业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环境、识别法律风险并提供政策理解和合规能力提升服务。金茂大宗商品行业合规资讯将持续分享相关动态,欢迎关注。

目录

法规动态

生态环境部发文拟将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

新闻动态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为大宗商品市场建设提出建议

中国期货合约标准“走出去”再添新成果

深圳前海发布关于促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法界洞察

开展大宗商品交易的电商平台的客户准入、运营模式合规重点

法规动态

1.生态环境部发文拟将电解铝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

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铝冶炼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就铝冶炼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两份指南释放了明确的信号,即国内电解铝行业将继发电行业之后,成为第二个被纳入强制性碳市场的行业。

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此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党委常委、副会长兼新闻发言人陈学森曾公开表示,根据电解铝企业碳排放核查数据,全国共有80余家电解铝企业将纳入全国碳市场。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

3月1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2024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安排持续深化上海试点碳市场机制建设、推进上海碳普惠体系建设等4项重点任务,跟踪推进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等7项常规工作,有序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完善的市场制度建设和市场机制来支撑。此次《工作要点》中特别提出要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碳回购业务并实现上线交易,开发上海碳价格指数金融产品等;构建碳普惠方法学储备库,发布绿色出行、居民低碳用电、分布式光伏发电等7个方法学,并开发相应的减排场景或项目。可以预见,上海碳市场活跃度将会得到显著提升,促进上海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3.《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

3月1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碳排放管控的目标和配额管理制度,通过设定碳排放总量上限,确保碳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提出,碳排放单位实行名单管理。本办法所称碳排放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法人单位。其中,固定设施和移动设施年度二氧化碳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总量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单位,且属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的,为重点碳排放单位;其他的为一般报告单位。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如需调整,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市政府同意后发布。

4.证监会集中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四项政策文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精神,推进建设中国特色资本市场,证监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牢牢把握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等4项政策文件。

一、《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和生态,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一是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压实拟上市企业及“关键少数”对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一责任,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二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用好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三是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把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摆在发行审核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从严监管高价超募。四是强化证监会派出机构在地监管责任。辅导监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现场检查切实发挥书面审核的补充验证延伸作用。五是坚决履行证监会机关全链条统筹职责。综合考虑二级市场承受能力,实施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大幅提高对拟上市企业的随机抽取比例和加大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力度。六是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功能衔接。研究提高上市标准。从严审核未盈利企业。七是规范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督促企业按照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投向和规模,加强拟上市企业股东穿透式监管,防止违法违规“造富”。八是健全全链条监督问责体系。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存在违规情形的,依照《证券法》等规定严肃问责。上市委委员和审核注册人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着眼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和加强投资者保护,围绕打击财务造假、严格规范减持、加大分红监管、加强市值管理等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出了4个方面18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业绩造假。推动构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提高穿透式监管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业绩穿透、数据真实。加强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二是防范绕道减持,维护市场信心。将减持与上市公司破净、破发、分红等“挂钩”。对通过离婚、质押平仓、转融通出借、融券卖出等方式绕道减持的行为严格监管。责令违规主体购回违规减持的股份并上缴价差。三是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增强投资者回报。对多年未分红或股利支付率偏低的,加强监管约束。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四是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提升投资价值。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优质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引导更多公司回购注销。

三、《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文件聚焦校正行业机构定位、促进功能发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监管效能,提出了7个方面25项政策措施。一是校正行业机构定位。督促行业机构端正经营理念、校正定位偏差,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更加注重客户长期回报,切实履行信义义务。二是夯实合规风控基础。完善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严厉打击股东和实控人侵害机构及投资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加强行业机构合规风控建设,坚持“看不清管不住则不展业”。三是优化行业发展生态。深入开展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建设,坚决纠治拜金主义、奢靡享乐、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风气。切实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廉洁从业监管。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持续完善行业机构薪酬管理制度。四是促进行业功能发挥。更好发挥行业机构维护市场稳定健康运行的主力军作用。压实证券公司交易管理职责,提升不同类型投资者交易公平性。进一步压实投行“看门人”责任,提高价值发现能力。强化公募基金投研核心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权益类基金,提升投资者服务能力。五是全面强化监管执法。坚持机构罚和个人罚、经济罚和资格罚、监管问责和自律惩戒并重,对无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机构与个人依法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加强行业机构股东、业务准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员任职条件与备案管理制度。六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覆盖行业境内外、场内外、线上线下全部业务的穿透式监管体系。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健全多层次流动性支持机制,及时稳妥处置风险机构。七是抓好机构监管队伍建设。

四、《关于落实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全面加强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的意见》。文件突出严字当头、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坚持以自我革命引领自身建设,推动证监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明确了3个方面的措施。一是突出政治过硬,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坚定性自觉性。把政治性人民性的要求落实到具体监管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民情怀,切实维护好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突出能力过硬,着力打造堪当重任的监管干部队伍。健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策措施,引导干部吃苦在前、实干在先,在金融报国、钻研业务上作表率、当先锋。下大力气提升监管履职能力。严格监管问责,推动监管干部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三是突出作风过硬,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从严加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从严从紧整治政商“旋转门”。重拳纠治“四风”顽疾。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证监会将坚持系统思维、依法治市,抓紧制定修订相关配套规则,统筹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同时,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研究出台一揽子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走好中国特色资本市场发展之路,为金融强国建设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积极贡献力量。

新闻动态

1.全国两会代表委员为大宗商品市场建设提出建议

随着全国两会的召开,大宗商品市场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密切关注大宗商品供应链、定价权、风险防控、期现结合等重点领域,提出一系列富有前瞻性、针对性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张庆生就建设华北区域天然气交易中心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华北地区天然气交易中心。建议结合天然气消费市场发展,重点围绕油气管网枢纽、储气库、天然气消费中心,科学布局华北地区天然气交易中心,实现天然气资源在区域内的高效配置。

二是规范建立华北地区天然气交易中心。充分借鉴上海、重庆、深圳、浙江等天然气交易中心的经验做法,尽快研究组建规范透明、功能完善的华北地区天然气交易服务中心,实现能源交易、信息交流、金融服务、推动转型、国际合作等重要功能,加快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加强华北地区天然气交易市场风险管理。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及配套规章制度,有效控制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影响供气服务的风险,推动华北地区能源产业发展中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证监局局长牛雪峰建议建立完善大宗商品期现价格监测和治理体系,充分利用客观真实价格信息服务宏观调控。探索建立期现市场统一数据平台,有效整合大宗商品生产、流通、进出口等各环节信息,打破跨市场信息壁垒,及时发现、预警和研判潜在市场风险,提升市场监管效能;鼓励现货宏观管理部门充分参考利用期货现货两个市场价格信号,制定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持续强化期现两个市场调控政策的协调统一,合力引导市场预期,优化资源配置。

全国政协委员、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亚南建议:支持宁波开展大宗商品供应链改革,一是支持宁波推进大宗商品储运领域改革。二是支持宁波推动大宗商品贸易制度创新,建议国家在宁波开展大宗商品国际贸易数字化单证试点,支持宁波做大做强大宗商品数字贸易。三是支持宁波推动大宗商品金融服务开放,支持宁波与期货交易所合作,设立大宗商品保税期货交割库,促进国内现货、国内期货、国际现货、国际期货“四个市场”完全流通,推动期现一体化联动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工程院院士刘中民建议:建立国家级铁矿石交易中心,依托我国港口现货市场建立国家级铁矿石交易中心,最大限度获取全面、真实的价格信息,并据此编制我国自主的铁矿石价格指数,向国际市场传递可真实反映我国供需的价格信号,并逐步推广该指数在现货市场的交易及成为长协合同中的定价依据。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望明围绕钢铁行业建议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打造全国性再生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进交易服务平台应用。

2.中国期货合约标准“走出去”再添新成果

3月18日,马来西亚衍生产品交易所(BMD)挂牌上市了“马来西亚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期货”(FSOY),这标志着BMD与大商所于去年签署的结算价授权协议正式落地,东盟国家交易所首次挂牌上市以我国商品期货价格为基准进行结算的期货合约,中国期货合约标准“走出去”再添新成果。

据介绍,结算价授权作为一种互利共赢、风险可控的合作方式,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FSOY的标的与大商所豆油期货相同,合约到期时,基于大商所豆油期货的交割结算价现金交割。交易单位为每手25吨,与BMD的旗舰产品原棕榈油期货一致。市场参与者可以在马来西亚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18:00以及周一至周四晚21:00至23:30交易FSOY。

记者了解到,中国既是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消费国,也是最大的豆油生产国、消费国,为大豆期货品种序列的发展壮大赋予了坚实的产业基础。2023年大商所豆油期货成交量达2.04亿手,其良好的价格代表性得到了众多境内外市场参与者的认可。此外,大商所是全球最主要的精炼棕榈油期货市场,BMD则是全球最主要的原棕榈油期货市场。FSOY作为BMD推出的首个非棕榈油类的食用油期货合约,既能为国际市场对冲油脂价格丰富选择,也有利于增进国际交易者对中马两国期货市场的了解。

BMD董事长兼马来西亚交易所首席执行官欧麦尔表示,建立一个更便利和更具竞争力的市场,需要扩大衍生产品供应,并通过跨境交易所合作使其国际化。BMD很高兴成为中国以外第一家获准将大商所大宗商品期货结算价格纳入产品供应的交易所。除了BMD现有的期货合约外,市场参与者现在还可以利用FSOY作为风险管理工具,在市场波动和国际市场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大商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2024年是中马建交50周年,FSOY的推出,是两国期货市场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中国—东盟经贸发展的一项务实举措,将进一步丰富全球油脂产业链参与者应对价格风险的工具,增强两国期货市场之间的连接。下一步,大商所将继续探索与境外交易所增进交流、深化合作,稳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服务全球大宗商品贸易稳健发展。

3.深圳前海发布关于促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月11日,前海管理局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关于促进大宗商品贸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在前海设立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及供应链企业,符合前海总部企业认定要求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前海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每家交易场所每年最高支持1500万元。该措施自2024年3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在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集聚方面,符合条件的大宗商品贸易总部企业落户前海后,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励。对年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或从事大宗商品交易的地方性交易场所,提供每平方米每月40元租金扶持,每家企业每年扶持金额最高300万元,最多连续支持24个月。前海还将加强培育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主体,引进一批国际化高能级大宗商品贸易主体。

在打造大宗商品贸易结算中心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前海港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每家交易场所每年最高支持1500万元。对在前海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场所“期现联动”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对在前海进行跨境人民币年度结算量排名前三位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此举将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将有效推动大宗商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快速发展。

在强化大宗商品贸易保障方面,前海支持大宗商品贸易数字化服务系统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建系统按开发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达300万元。前海还将加大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进出口信贷投放力度。

《若干措施》分为支持大宗商品贸易产业集聚、打造大宗商品贸易结算中心、强化大宗商品贸易保障、配套措施共四部分17条,从多方面推动前海大宗商品贸易扩规模、促创新、拓市场、优环境,支持包括大宗贸易企业、商品交易场所及上下游企业,覆盖面较广,将促进前海大宗贸易产业链全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