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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双碳法规动态资讯(第9期)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美 律师  吴荣良 律师  黄启荣 律师   巢思源 律师 张程源 律师助理  杨晓凤 律师助理

一、 碳管理法规标准动态 

1. 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2. 工信部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材料产品碳足迹纳入评价体系 

3.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百问百答》 

4. 国家标准《CCUS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和核查技术规范》启动 

5. 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6.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二、 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7. 工信部:支持51个产融试点城市探索绿色金融改革 

8. 国资委:各央企要“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9. 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对示范区的第二批支持政策,提出碳普惠联建试点 

三、 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10. 全国碳市场九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59.00元每吨 

四、 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1. 《共享骑行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报告》发布 

金茂环境法律团队致力于低碳与绿色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帮助客户及时、准确地识别相关法律风险并提供合规能力提升服务。金茂双碳法规动态资讯将持续分享碳相关法规动态,欢迎关注、开展深度合作。

一、碳管理法规标准动态

1.工信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2】131号)。

《意见》旨在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内河船舶绿色化、智能化、标准化发展为导向,重点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动力船舶等。提出要优先发展绿色动力技术,加快推进智能技术研发应用,提升绿色智能船舶产业水平,建立健全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生态,加强组织实施。

2.工信部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材料产品碳足迹纳入评价体系

9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提出,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围绕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升级改造,逐步降低原材料产品单位能耗和碳排放量。加强可降解塑料、生物基材料等高品质绿色低碳材料研发和应用,大力发展全氧富氧燃烧、膜分离、直接空气等碳捕捉技术,扩大低碳、零碳产品供给。

强化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实施,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库,探索将原材料产品碳足迹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发布绿色低碳方向鼓励推广应用技术和产品目录,加快循环利用、低碳环保等绿色产品研发与应用。加快建设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引导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龙头企业构建绿色产品供应链体系,创造和拉动绿色消费。

3.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百问百答》

9月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百问百答》是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组织编写,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审定。

《百问百答》根据当前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针对全国碳市场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重点排放单位、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相关参与方遇到的政策和技术问题,在以往解答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性地梳理、复核和凝练,涉及碳排放数据监测、报告、核查,配额分配,清缴履约,碳排放数据报送系统、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使用等内容。

4.国家标准《CCUS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和核查技术规范》启动

2022年8月31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组织召开《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和核查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启动会。该标准由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归口,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组织起草。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和核查技术规范》规定了碳捕集、运输和地质封存项目边界的描述与确定、测量与监控、量化、验证等温室气体减排量化与核查技术规范。该标准的制定将规范CCUS量化与核查的技术、统一CCUS量化与核查的计算方法,有利于准确评估CCUS项目减排总量,明确CCUS减排贡献,促进CCUS交流和发展。

5.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9月14日,《天津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如期实现碳达峰”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了天津市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十大行动。具体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试点有序推动碳达峰行动。

6.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9月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配额总量设定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未明确设定配额总量上限和配额总量下降强度,配额总量由企业配额和政府预留配额组成。

配额核定方式方面。《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的配额核定采用了三种方式,分别是行业基准线、历史强度下降法、历史总量下降法。《征求意见稿》中配额核定方式与全国其他地方碳市场基本实现了统一,但尚不清楚不同配额核定方式适用的行业范围。同时,也提出对新纳入项目进行配额核定。

其他方面,例如在分配方式上,《征求意见稿》引入了配额有偿分配机制;减排量使用方面,《征求意见稿》中提高了减排量的使用比例,但是对来源于重庆市外的减排项目进行了比例限制。

二、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1.工信部:支持51个产融试点城市探索绿色金融改革

9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支持全国51个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探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鼓励率先开展碳核算、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工业绿色发展。

工信部表示,为促进绿色产业链协同创新和稳链强链,开展了“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和“补贷保”联动两项试点。目前,“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首批征集的大部分硬科技项目与绿色或赋能绿色相关。

2.国资委:各央企要“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9月21日,国资委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部署。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彭华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资委副秘书长庄树新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深刻认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意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会议强调,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委要求,科学合理、“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发挥好中央企业引领作用。

3.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对示范区的第二批支持政策,提出碳普惠联建试点

9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了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其中包括碳普惠联建试点。第四条“推动长三角碳普惠机制联建工作在示范区先行先试”,不仅与示范区生态绿色的定位高度契合,更重要的是,将以点带面,探索以示范区为载体推动碳普惠规则共建、标准互认、信息共享、项目互认,并逐步扩大联建范围,最终打造“规则共建、标准统一”的长三角区域碳普惠体系。

三、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1.全国碳市场九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59.00元每吨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信息,9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0,810吨,总成交额634,565.00元。挂牌协议交易月成交量10,810吨,月成交额634,565.00元,最高成交价59.00元/吨,最低成交价57.00元/吨,9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57.50元/吨,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下跌0.86%。9月无大宗协议交易。

四、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共享骑行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报告》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与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共同发布《共享骑行全生命周期减污降碳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以美团单车及电单车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单车在原材料使用、生产制造、运营调度、仓储充电、服务器耗能、回收再生等各个环节的碳足迹,全面评估了共享骑行的减碳效应。   

《报告》认为,共享单车及电单车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有助于减少城市出行的碳和污染物排放。共享骑行对推动我国交通领域绿色转型,促进交通领域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

《报告》还首次从全生命周期角度评估共享单车减污降碳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