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王珊珊 律师助理 沈真理 实习生 赵增瑞 实习生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 ESMA postpones the annual calculations of LIS and SSTI for bonds and the quarterly bonds liquidity assessment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推迟债券的LIS和SSTI的年度计算以及季度债券流动性评估
2、 E-CNY: main objectives, guiding principles and inclusion considerations数字人民币:主要目标、指导原则和包容性考虑
3、 Implications of the FRTB for Carbon Certificates: A Global Perspective 交易账簿的基本审查对碳证书的影响:全球视角
4、 外汇管理六大服务措施并举 加大对外贸外资领域支持力度
5、 以色列首次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6、 重磅!“网商银行”与“支付宝”整改账户体系
二、监管政策
1、 ESAs published joint annual report for 2021欧洲监管机构发布2021年联合年度报告
2、 EBA published final draft technical standards on the risk retention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isations 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证券化风险保留要求的技术标准最终草案
3、 缅甸央行发布最新外汇管制令!日本、新加坡等国要求给予豁免权
4、 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5、 政府重启绿色零售债券认购安排
三、金融数据
1、 2022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 香港金融管理局:2022年3月底综合利率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2年3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一、行业动态
1、ESMA postpones the annual calculations of LIS and SSTI for bonds and the quarterly bonds liquidity assessment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推迟债券的LIS和SSTI的年度计算以及季度债券流动性评估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已经决定推迟公布与标准市场规模(LIS)和工具特定规模(SSTI)相比较大的规模以及5月份的季度债券流动性评估。修订后的监管技术标准(RTS 2)和转入第三阶段,将于2022年5月3日生效。ESMA还提醒利益相关者,RTS第17条规定,对新获准交易或首次在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和担保债券的流动性进行自动阶段性确定。流动性状况是根据发行规模来确定的。从2022年5月3日起,公司和担保债券的适用门槛将为500,000,000欧元(第三阶段)。(来源: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网站)
2、E-CNY: main objectives, guiding principles and inclusion considerations数字人民币:主要目标、指导原则和包容性考虑
该文是为国际清算银行于2022年2月9-10日组织的新兴市场副行长会议准备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e-CNY的主要目标、设计和数据管理的指导原则、e-CNY与普惠金融之间的关系。其中,在数据管理方面,e-CNY系统遵循“小额交易匿名,大额交易可追踪”的原则,并高度重视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它旨在根据目前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特征和信息处理逻辑,满足公众对匿名小额支付服务的需求。同时,有必要防范电子货币在非法和犯罪活动中的滥用,如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和避税,确保交易符合反洗钱/反恐怖主义的要求。与传统的电子支付系统相比,e-CNY系统收集的交易信息较少,除非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否则不会向第三方或其他政府机构提供信息。(来源:国际清算银行网站)
3、Implications of the FRTB for Carbon Certificates: A Global Perspective 交易账簿的基本审查对碳证书的影响:全球视角
交易账簿的基本审查(FRTB)包括在市场风险的标准化方法下对碳交易收取更高的资本费用,这对银行作为排放交易系统(ETS)的中介角色有影响。此前的文章中,ISDA通过关注欧盟排放交易系统,调查了FRTB下碳信用交易的监管处理是否合理。适当的处理方式很重要,因为过于严格的资本要求会损害碳市场的运作,并阻碍企业投资于向绿色经济转型的意愿。本文通过调查北美两个市场--西部气候倡议和区域温室气体倡议--以及英国的排放交易计划中的碳证书交易风险,扩展了上述发现。(来源:国际证监会组织网站)
4、外汇管理六大服务措施并举 加大对外贸外资领域支持力度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外汇局提出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优化跨境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等六项外汇金融服务举措,进一步加大对外贸外资领域的支持力度。其中,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外贸企业结算手续。《通知》提出,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中小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在提升投资者跨境投融资便利度方面,《通知》提出,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统一准入标准,简化入市流程,完善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资金管理。优化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熊猫债)资金管理,熊猫债发行主体境内关联企业可按实需原则借用相关熊猫债资金。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办理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登记业务,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对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增长的投资需求。(来源:跨境金融50人论坛 微信公众号)
5、以色列首次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
以色列央行对该国外汇储备进行十多年来最大的调整,首次将人民币纳入外汇储备,同时削减美元和欧元持有量,以实现外汇储备配置多元化。官方文件显示,从今年开始,以色列外汇储备的货币组合将从美元、欧元和英镑“三驾马车”扩大至包括加元、澳元、日元以及人民币的七大货币组合。根据以色列央行年度报告,未来人民币将占到以色列外汇储备的2%;日元及英镑将各占5%;加元和澳元将各占3.5%;与之相对,欧元的比例将从30%下降到20%,为10年最低,美元的比例则将从66.5%下降到61%。(来源:跨境金融50人论坛 微信公众号)
6、重磅!“网商银行”与“支付宝”整改账户体系
4月19日,网商银行发布“网商银行Ⅱ类账户相关业务调整及福利金升级公告”。公告称,自2022年4月21日起,网商银行将逐步暂停支付宝提现或转入网商银行Ⅱ类账户相关业务,同时网商银行Ⅱ类账户将仅支持本人绑定银行账户转入。同时,网商银行4月19日回应称,网商银行基于业务规则调整,逐步停止支付宝余额转入的功能,同时,仅支持本人绑定的银行账户转入。如果商家需将支付宝余额提现,并转入网商银行,可以先提现至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再从该银行卡转账至网商银行。目前,收钱码商家将支付宝余额提现至银行卡,是无需支付手续费的。(来源:跨境金融研究院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ESAs published joint annual report for 2021欧洲监管机构发布2021年联合年度报告
欧洲监管机构联合委员会发布了2021年年度报告,详细介绍了其在过去一年完成的联合工作。2021年,欧洲监管机构联合委员会,在欧洲证券管理局的主持下,继续在多家欧洲监管机构(即欧洲证券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欧洲银行管理局)、欧盟委员会(EC)和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B)之间的协调和信息交流中发挥核心作用。2021年很大一部分工作集中在制定与可持续性相关的披露的监管和监督框架上。跨部门关注的主要领域仍然是联合风险评估、加强消费者保护、制定可持续金融和证券化的监管和监督框架。此外,监测和促进数字金融的发展,通过创新中心和沙盒支持金融科技的扩大,以及网络安全完成工作计划。(来源: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网站)
2、EBA published final draft technical standards on the risk retention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isations 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证券化风险保留要求的技术标准最终草案
欧洲银行管理局公布监管技术标准(RTS)的最终草案,明确了《证券化条例》中规定的并经《资本市场恢复方案》(CMRP)修订的对发起人、赞助人和原始贷款人的风险保留要求。这些RTS旨在明确风险保留的要求,确保更好地协调利益,减少道德风险,从而进一步促进欧盟健全、安全和稳健的证券化市场的发展。证券化中重大净经济利益的5%的最低保留要求对于确保卖方有个人投资,解决发起人、赞助商和原始贷款人和投资者之间可能出现的利益不一致的根本问题至关重要。对2018年EBA关于风险保留的RTS进行了一些修改,这些修改没有被委员会在授权条例中实施,以确保与新任务的一致性,并对一些具体的方面提供进一步的澄清,即发起人对资产的不利选择。由于CMRP的修改集中在不良贷款(NPE)证券化中的风险保留方式以及支付给保留人的费用对风险保留要求的影响,这些变化旨在促进不良贷款的证券化,是欧洲银行管理局支持不良贷款二级市场运作的更广泛工作的一部分。此外,RTS进一步明确了风险保留要求对再融资的应用,以及合成超额利差作为一种可能的合规形式的处理。(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网站)
3、缅甸央行发布最新外汇管制令!日本、新加坡等国要求给予豁免权
4月3日,缅甸央行发布了最新外汇管制通令,新通令对外汇收支采取更为严格的管控。管控措施包括:在缅甸的所有人士,外汇收入必须存入持牌银行的账户,并在一个工作日内,按照官方汇率兑换成缅币;转移到国外的外汇应通过持牌外汇交易银行进行;已经汇入缅甸银行各种账户中的外币,也须自即日起兑换成缅币。缅甸央行通过官方媒体宣布,银行会就新规则分别发布豁免条款。除特别准许豁免情况以外,缅甸境内所有外汇均须执行此规定,对于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新通令执行者不包括各个政府部门。截至目前,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如欧盟等,纷纷发声表示,为保证双边贸易正常进行,要求缅甸当局给予豁免权。(来源:跨境金融50人论坛 微信公众号)
4、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2022年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简称《执法检查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执法检查程序规定》共七章六十一条,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主动适应信息化监管需求,发挥“大数据”监管效能,将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并重,明确了非现场检查的方式和运用、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程序、证据收集等;落实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制审核要求;构建以整改为核心的检查结果处理流程,督促被检查人切实加大整改力度,落实各项管理要求。修订后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共八章五十九条,与原规定相比,新规定以“查处分离”为核心,明确了执法部门、法律部门和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过程中案件管辖、立案、调查、审理、审议、陈述申辩和听证、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了行政处罚工作的透明度;注意加强行政处罚程序与其他法律程序的衔接,注重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5、政府重启绿色零售债券认购安排
政府于4月14日宣布重启政府绿色零售债券的认购安排,该批债券早前因应疫情而延期发行。今次绿色零售债券的目标发行额是150亿港元,当局可视乎市场情况考虑将其再提高至最多200亿港元。发行绿债所得的资金会按照政府《绿色债券框架》拨入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为具环境效益和推动香港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项目融资或再融资。政府会每年就募集资金的分配情况和绿色项目的预期环境效益提供资讯。债券年期为三年,债券持有人将每六个月获发一次与本地通胀挂鈎的利息,息率不会少于二点五厘。绿色零售债券的认购期由4月26日早上9时开始,至5月6日下午2时结束。香港居民可透过配售银行、证券经纪或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认购债券。政府发言人表示,为方便市民认购零售绿色债券并提供更多的认购渠道选择,是次发行保留了过往政府零售债券采用的多种渠道。然而,政府呼吁市民尽可能通过网上或电话销售渠道认购零售绿债,既响应环保,减少用纸,也可以减少社交接触。绿色零售债券将于5月18日发行,并于下一营业日(5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并可在二手市场进行买卖。(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
三、金融数据
1、2022年一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3月末,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9.7%,狭义货币增长4.7%。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8.34万亿元,外币贷款增加305亿美元。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10.86万亿元,外币存款增加494亿美元。3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7%,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2.08%。3月末,国家外汇储备余额为3.19万亿美元。一季度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07万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1.43万亿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香港金融管理局:2022年3月底综合利率
香港金融管理局4月21日公布2022年3月底的综合利率。反映银行平均资金成本的综合利率在2022年3月底为0.24厘,较2022年2月底的0.21厘上升3个基点。综合利率上升主要反映月内存款的加权资金成本增加。(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2年3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银行结汇16374亿元人民币,售汇146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99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4193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2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731亿元人民币。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70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04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56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1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618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957亿元人民币。注:受疫情影响,个别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