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签署关于开展中国-阿联酋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
二、监管政策
1、FCA提议建立统一报价系统以提升英国股票市场竞争力
2、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沪深交易所修订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三、金融数据
1、EBA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自有资金和合格负债最低要求仪表板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5年10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签署关于开展中国-阿联酋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
2025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见阿联酋副总统、中央银行行长,就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交换了意见。双方共同出席中国-阿联酋支付合作项目启动仪式,见证中国与阿联酋快速支付系统互联、“银联—Jaywan”双品牌卡首笔交易及阿联酋多边数字货币桥(JISR)项目的正式启动。同日,中哈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关于开展中国-阿联酋跨境支付互联互通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构建中阿跨境支付合作监管框架,实现两国快速支付系统互联,支持两国企业和个人线上快速办理跨境汇款,提升中阿跨境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便利双边经贸活动和人员往来。(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二、监管政策
1、FCA提议建立统一报价系统以提升英国股票市场竞争力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就引入英国股票综合行情系统提案启动咨询,旨在提升股票市场的资本投资与流动性。在英国,股票交易分散于多个交易场所,这既激发了竞争与创新,也降低了交易成本。然而,这种分散性也使市场参与者难以评估整体市场流动性,导致流动性被低估。股票行情系统将整合英国各市场的数据,为投资者提供更全面清晰的市场视角,从而促进市场参与度并提升英国股票市场的全球竞争力。新框架旨在:1、通过提供英国各交易场所清晰一致的成交量与价格视图,提升市场效率。2、为企业和投资者呈现更完整的英国股票市场流动性图景,支持英国企业上市。3、确保市场数据获取便捷且成本可控,支持流动性建设,从而增加英国市场的参与度。4、通过支持与美国、欧盟等主要金融中心的流动性对比分析,增强国际竞争力。(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网站)
2、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研究起草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称《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告》共八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产品定义,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通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的封闭式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二是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尽职调查、申请材料、商业不动产等方面要求,以及基金管理人的主动运营管理责任。三是发挥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作用,压严压实责任,要求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要求。四是强化监管责任,明确各监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商业不动产REITs监管和风险监测处置等职责。此外,商业不动产REITs其他有关事宜,参照《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3、沪深交易所修订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11月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2025年修订)》(以下统称《指引》),明确适用范围涵盖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各类指数基金,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和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开发相关产品并申请上市的,需严格遵循《指引》要求。针对指数基金标的指数的筛选与管理,《指引》作出系统性规范。对于非宽基股票指数基金,明确四大核心要求:一是标的指数成份证券数量不低于30只;二是单一成份证券权重不超过15%,前5大成份证券权重合计不超过60%;三是指数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月(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且经证监会认可的指数除外);四是权重合计90%以上的成份证券,过去1年日均成交金额需位列所在沪深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前80%。对于宽基股票指数基金,《指引》适当放宽限制,但明确单一成份股权重原则上不超过30%,兼顾指数代表性与分散投资需求。债券指数基金则需满足成份证券数量、权重分布及发布时间要求,其中利率债(含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指数基金可豁免相关限制,体现差异化监管思路。在业务操作层面,《指引》明确基金管理人的全流程责任。拟开发指数基金并上市的机构,需提前做好人员配置、业务制度及技术系统准备,充分评估产品对市场平稳运行的影响。基金发售前,需向沪深交易所提交发售申请、标的指数合规材料、注册批复等文件,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发售业务;基金合同生效后,需按规定申请上市,且上市前需确保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三、金融数据
1、EBA发布2025年第二季度自有资金和合格负债最低要求仪表板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关于自有资金和合格负债最低要求(MREL)的半年度仪表板,更新了关于处置计划现状以及银行为满足要求所使用资源的信息。该仪表板基于清算机构和银行上报的数据,汇总了欧盟境内304家指定清算银行的统计信息,涵盖决策与资源两方面内容。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Is)的外部MREL约束性要求(含合并缓冲要求CBR)平均占风险加权资产(RWA)的28.9%,顶级/指定银行为28.5%,其他银行为24.3%。次级资本要求平均值方面,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为RWA的21.5%,顶级/指定银行为22%。银行主要通过自有资本工具满足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占RWA的19.8%,顶级/指定银行占21.6%,其他银行占20.8%)。在合格负债方面,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顶级/受监管银行主要依赖高级非优先债务(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占风险加权资产的8.2%,顶级/受监管银行占7.7%),而其他银行则更依赖高级无担保债务(占风险加权资产的5.8%)。因剩余期限不足一年将于2026年6月失效的MREL工具总额达2210亿欧元,占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合格工具总额(不含自有资金)的16%,顶级/受监管银行为20%,其他银行为21%(MREL滚动需求详情见欧洲银行管理局风险评估报告)。就风险加权资产(RWA)而言,债务减记仍是首选处置策略(占比94%);但从决策数量看,债务减记(52%)与资产转移(48%)策略基本持平。这反映出小型银行倾向采用资产转移策略,而大型机构仍更青睐债务减记方案。(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1.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3.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3万亿美元)。2025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52.0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21万亿美元)。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5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6,94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10,76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6,179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8,161亿美元、3,307亿美元、1,252亿美元、672亿美元和392亿美元。2025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9,584亿美元、4,728亿美元和2,629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7%、28%和16%。(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截至2025年10月31日,外汇基金总资产为41,176亿港元,较2025年9月底减少346亿港元,其中港元资产减少926亿港元,外币资产则增加580亿港元。货币发行局帐目显示,2025年10月底的货币基础为20,267亿港元,较2025年9月底增加65亿港元,增幅为0.3%。2025年10月底的支持资产总额增加90亿港元至22,271亿港元,增幅为0.4%。支持比率由2025年9月底的109.80%,上升至2025年10月底的109.89%。(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5、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5年10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2025年10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显示,截至2025年10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3.73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2.2%。从券种看,境外机构持有国债2.04万亿元、占比54.7%,同业存单0.78万亿元、占比20.9%,政策性金融债0.75万亿元、占比20.1%,其他品种债券0.16万亿元、占比4.3%。10月份,新增4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10月末,共有1180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614家通过结算代理渠道入市,839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73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10月份,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为0.93万亿元,日均交易量约为518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