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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11月上)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FCA携手新加坡推动增长与人工智能创新 

2、ISDA扩展沙特阿拉伯净额结算意见 

3、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4、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发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 

5、香港金融管理局旗下迅清结算控股有限公司引入香港交易所为策略性股东 

6、上海联交所与澳交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监管政策 

1、ESRB发布关于CDS的报告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授权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监管层级的通知》 

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4、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管理规则》 

5、上期所修订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0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5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截至2025年9月底的财务状况 

5、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分析帐目 

6、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2025年10月份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7、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5年9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一、行业动态

1、FCA携手新加坡推动增长与人工智能创新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通过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建立人工智能(AI)领域的战略伙伴关系,强化其国际影响力,并将在新加坡设立新机构。合作重点包括联合测试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交流监管洞见,并通过联合活动推广最佳实践。这些举措彰显了FCA支持经济增长的承诺。加强合作将有助于构建全球监管关系网络,并吸引更多外资流入英国。(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网站)

2、ISDA扩展沙特阿拉伯净额结算意见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已将其针对沙特阿拉伯的净额结算意见范围扩大,涵盖沙特资本市场管理局(CMA)今年早些时候颁布的法规。该法规承认终止净额结算的可执行性。CMA法规于7月发布,延续了沙特中央银行(SAMA)2月颁布的类似规则。当交易双方至少一方为CMA监管的资本市场机构(包括交易商和投资管理人)时,该法规即适用。CMA与SAMA的规则均紧密参照ISDA 2018年《示范净额结算法案》制定。ISDA已于6月发布了基于SAMA法规的净额结算意见。这些净额结算意见——一份基于ISDA主协议,另一份针对伊斯兰衍生品的意见基于ISDA/国际伊斯兰金融市场Tahawwut主协议——现已扩展至涵盖CMA规则。利雅得律师事务所STAT受ISDA委托起草了这些净额结算意见。ISDA还正在根据两项法规制定抵押品意见,预计将于年底前发布。(来源: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 网站)

3、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4,000亿元人民币/70万亿韩元,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双方再次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货币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4、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发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间接申报”)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为便利银行等申报主体掌握间接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编写小组发布《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2025年版)》。《实例分析》以案例形式展示具体申报内容,涵盖159个间接申报类别,详细解释间接申报范围、居民与非居民身份认定、经常账户及资本与金融账户各类业务申报原则等申报重点难点。每个类别均包含制度详解和若干申报案例,方便银行及申报主体按类别查询,提高间接申报的便利性。同时,《实例分析》在2024年修订版基础上做了三方面调整:一是新增案例,适应新业态拓展的需要;二是删除不再适用的业务场景;三是调整部分案例表述,便于申报主体理解和参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5、香港金融管理局旗下迅清结算控股有限公司引入香港交易所为策略性股东

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旗下迅清结算控股有限公司(迅清结算控股)引入香港交易所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为策略性股东,以优化香港资本市场的金融基建,并支持本港固定收益及货币市场生态系统的长远发展。由金管局管理的外汇基金于2025年10月成立迅清结算控股,旨在全资拥有于去年成立以协助金管局执行香港中央证券存管平台—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的营运及业务发展工作的迅清结算有限公司(迅清结算)。为进一步支持香港资本市场的多元和可持续发展,迅清结算控股引入香港交易所为策略性股东,后者将以认购新股形式,持有迅清结算控股的20%股权。交易完成后,外汇基金及香港交易所将分别持有迅清结算控股的80%和20%股权。与此次成立合资公司相关的签约仪式于今日圆满举行。透过此次合作,金管局与香港交易所将凭借其资源、科技、人才及专业知识的结合,推进香港的交易后证券基础设施发展成为区内主要的中央证券存管平台(CSD)。合作亦有助CMU的持续商业化,以及扩大投资者CSD服务、托管资产类别及抵押品管理服务等业务发展,提升香港跨资产类别的结算效率。(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6、上海联交所与澳交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25年11月6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联交所”)与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澳交所”)在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馆内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跨境交易资源整合、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国际协作机制构建等领域深化合作,依托上海联交所在产权交易的专业能力与澳交所的国际化平台优势,推动跨境资产交易全生命周期服务及科技项目信息互通。上海联交所与澳交所将依托上海联交所平台优势与澳门区位优势,构建“跨境+科技”双轮驱动的产融协同新模式,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提供资本赋能与技术支撑,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澳交所成立于 2018年12月,是由唯一一家总部设在澳门的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中央企业——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经澳门特区金融管理局审核设立的金融机构,是澳门首家提供债券等金融资产发行、上市、交易以及咨询等服务的金融机构。(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ESRB发布关于CDS的报告

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发布了一份分析信用违约掉期(CDS)市场的报告。CDS是用于在交易对手间转移信用风险的合约。市场参与者和政策制定者广泛利用CDS利差评估信用风险。然而,ESRB的分析揭示了单名CDS市场的缺陷,在利用CDS利差评估信用状况时应予以考量。首先,CDS利差的形成主要由少数交易对手间的低交易量驱动。交易高度集中也引发市场在压力时期(如2023年3月银行业动荡)能否有效运作的担忧——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今日发布的报告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其次,单名CDS市场存在交易后信息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导致信息不对称现象持续存在。根据《金融工具市场法规》(MiFIR),欧洲主权债务和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相关的CDS合约仍有很大比例不受实时公开披露要求约束,这给市场参与者和欧盟监管机构造成了关键信息缺口。此外,及时获取高质量、完整且标准化的数据仍是监管机构有效监控CDS市场并履行职责的关键前提。最后,CDS交易的全球性特征与监管范围仍局限于区域或地方层面形成鲜明对比。这要求加强跨司法管辖区的合作与政策协调,以确保有效共享信息并应对系统性风险。基于上述观察,报告提出多项政策建议以优化市场运作与流动性、提升市场透明度并改善向监管机构提交的信息质量。这些政策构成了旨在改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市场运作并化解系统性风险的中期路线图。(来源: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授权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监管层级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授权调整部分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监管层级的通知》,《通知》明确,各金融监管局可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评估,在“接得住、管得好”的前提下,将辖内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名称变更、辖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变更营业场所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辖内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以及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部分变更及人员任职等4类报告事项的监管层级下放至金融监管支局。金融监管支局承接相关行政许可及报告事项后,一并负责与之相应的许可证制发与管理。(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经纪机构与从业人员、业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经纪业务范围,经纪机构可向委托方提供货币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及相关衍生品市场等经纪服务,不得为金融机构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提供经纪服务。二是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业务全流程管理,提升人员管理、尽职调查、签约服务、询价报价、撮合交易、信息披露、留痕管理等环节规范性。三是明确委托方责任,委托方应与经纪机构签订服务协议,配合经纪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加强对通讯工具管理,确保委托真实性。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明确经纪业务禁止性事项,完善违法违规查处机制,防范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和破坏市场秩序。(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4、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管理规则》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做市交易业务管理规则》,并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管理规则》共六章三十五条,分为总则、交易管理、风险管理、内控管理、自律管理、附则,涵盖做市业务前中后台,贯穿做市业务全过程。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展业前提和业务范围。期货做市机构在取得交易所认可并签订做市相关协议后,才能开展指定品种的做市业务。二是细化交易环节管理要求。期货做市机构需要重点加强做市账户、品种与策略评估、报价、对冲、系统、应急等环节的管理,严守业务底线,不得利用做市业务扰乱市场或开展违法违规活动等。三是建立健全风控内控机制。期货做市机构需要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设立风险限额管控,加强资金与持仓监控,做好风险应急处理安排。在内控管理方面,期货做市机构应当完善做市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决策授权管理,确保业务独立和有效隔离,设置专门部门与人员,加强人员廉洁从业建设。四是强化自律管理职责。中国期货业协会从收取业务信息、加强监管协同、开展自律检查等方面,加大对期货做市机构做市业务的自律管理,提高行业做市业务合规化水平。(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5、上期所修订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

上期所修订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指引》提出,期货公司会员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的,应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专用账户,并向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通相关业务资格。(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0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际清算银行(BIS)公布2025年6月底国际银行统计与全球流动性指标,主要内容:1、2025年第二季度,全球跨境银行信贷扩张9,170亿美元,达到37万亿美元。2、增长主要源于对金融部门借款人的贷款(7,730亿美元),其中对银行的贷款占主导(5,400亿美元)。3、在关税政策演变和美元贬值背景下,美国跨境银行信贷增长1,120亿美元。4、截至2025年二季度末,美元、欧元和日元计价的外币信贷同比分别增长6%、13%和0%。5、马来西亚正式纳入国际清算银行合并银行统计数据报告国家名单。该国银行在至少八个外国开展业务,海外债权总额接近2,000亿美元。(来源:国际清算银行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5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5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银行业和保险业总资产保持增长。2025年三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474.3万亿元,同比增长7.9%。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40.4万亿元,较年初增加4.5万亿元,增长12.5%。二、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服务持续加强。2025年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5万亿元,同比增长12.1%。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2万亿元,同比增长8.5%;赔款与给付支出1.9万亿元,同比增长7.6%。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2025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5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883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2%,较上季末上升0.03个百分点。四、商业银行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2025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9万亿元。2025年三季度末,平均资本利润率为8.18%,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63%。五、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保持平稳。2025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4为149.73%,较上季末上升0.48个百分点;净稳定资金比例4为127.67%,较上季末上升0.08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为80.10%,较上季末上升0.21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1.53%,较上季末上升0.01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为80.46%,较上季末上升0.11个百分点。六、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2025年三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6.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4.3%。(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于2025年10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4,260亿美元(2025年9月底为4,191亿美元)。2025年10月底并无未交收外汇合约(2025年9月底为3亿美元)。为数4,26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5倍多,或港元货币供应M3约37%。(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截至2025年9月底的财务状况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截至2025年9月底未经审计的财务状况。外汇基金在2025年首三季录得2,740亿港元的投资收入,其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债券投资收益1,126亿港元;香港股票投资收益401亿港元;其他股票投资收益595亿港元;非港元资产外汇估值上调302亿港元;及其他投资收益316亿港元。2025年外汇基金支付予财政储备存款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基金及法定组织存款的息率为4.4%,首三季相关费用分别为123亿港元及118亿港元。2025年9月底外汇基金的总资产为41,522亿港元,较2024年底增加712亿港元,而其累计盈余为9,163亿港元。(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5、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分析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在2025年10月底的主要分析帐目。在10月份,外汇基金的境外资产增加500亿港元,至35,091亿港元。货币基础为20,267亿港元。外汇基金对香港私营部门的债权总额为3,134亿港元。对外负债总额为365亿港元。(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6、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2025年10月份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2025年10月份上海货币信贷运行情况,主要内容:一、10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178亿元,同比多增159亿元。外币贷款增加25亿美元,同比多增26亿美元。二、10月份,人民币境内企(事)业单位票据融资、并购贷款和融资租赁分别增加84亿元、12亿元和2亿元,同比分别多增78亿元、31亿元和95亿元。三、10月份,人民币存款增加2,366亿元,同比多增1,450亿元。外币存款增加12亿美元,同比多增39亿美元。四、10月份,人民币个人存款中大额存单增加83亿元,同比多增108亿元。人民币境内非金融企业的保证金存款增加507亿元,同比多增699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7、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5年9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5年9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上海银行业资产负债情况。2025年9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资产余额28.59万亿元,同比增长6.25%。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7.32万亿元,同比增长6.08%。二、上海银行业资产质量情况。2025年9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135.70亿元,不良贷款率0.92%。三、上海保险业主要经营数据2025年1—9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2,503.53亿元,上海再保险运营中心跨境再保险分入保费收入累计5.92亿元,两者合计2,509.44亿元。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累计829.19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