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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2月下)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EBA发现用于识别和鉴定ESG风险的数据在可用性和可获取性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数据状况仍不完整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联合浦发银行共同发布《长三角银行业科技金融发展报告(2025)》 

二、监管政策 

1、ESA为根据DORA指定CTPP提供了路线图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金融数据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4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一、行业动态

1、EBA发现用于识别和鉴定ESG风险的数据在可用性和可获取性方面取得了进展,但数据状况仍不完整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一份报告,评估了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相关的数据的可用性和可获得性,以及引入标准化方法来识别和鉴定此类风险信贷敞口的可行性。报告认为,虽然近年来在数据的可用性和可获取性方面有了显著改善,但现阶段ESG数据状况仍不完整。《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和配套的《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ESRS)等重要政策措施,以及ESG评分和外部信用评估机构(ECAI)信用风险评级方法的进一步透明化,有望进一步改善这一状况并减轻挑战。(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金融机构要从需求侧重点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体系低碳转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碳市场建设等领域。要从供给侧优化金融服务,加大银行信贷供给,完善绿色保险体系,拓展绿色金融服务渠道,健全绿色金融标准,逐步建立完善信息披露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特色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规范开展绿色债券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险公司要围绕服务绿色转型,研发有针对性的风险保障方案,推动绿色保险业务提质增效,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通过投资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参与绿色项目投资。(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联合浦发银行共同发布《长三角银行业科技金融发展报告(2025)》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联合浦发银行共同发布《长三角银行业科技金融发展报告(2025)》,《报告》全面回顾了长三角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发展历程及现状成效,并分别从供给端——长三角银行业金融机构,系统梳理了科技金融经营模式和创新举措;从需求端——长三角科技型企业,深入调研了长三角科技金融市场潜力和服务情况。在此基础上,总结分析了长三角银行业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报告》权威、客观、完整地展示了长三角银行业科技金融发展,以期能够为长三角乃至全国银行业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提供借鉴和贡献力量。本《报告》对长三角区域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180家金融机构及1200家不同行业和规模的科技型企业开展了调研。(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ESA为根据DORA指定CTPP提供了路线图

欧洲监管机构(ESA)正在推进关键ICT第三方服务提供商(CTPP)泛欧监督框架的实施,目标是在今年指定CTPP并开始监督工作。为在2025年指定CTPP,ESA将采取以下步骤:一、收集信息登记册:主管当局必须在2025年4月30日之前向ESA提交从金融实体收到的关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第三方安排的信息登记册。二、关键性评估:ESA将执行DORA规定的关键性评估,并在 2025年7月前通知信息和通信技术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将其归类为关键。该通知将启动为期六周的期限,在此期间,ICT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通过合理声明和相关支持信息对评估提出异议。三、最终指定:六周期满后,ESA将指定CTPP,并开始对其进行监督。一旦CTPP名单公布,未被指定为关键型的ICT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自愿申请被指定为关键型。有关如何申请的详细信息将很快提供。(来源: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明确。一是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二是明确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借记卡业务适用报告制,开办信用卡业务适用审批制。三是明确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借记卡业务的报告程序及材料要求。四是明确港澳银行内地分行申请开办信用卡业务参照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相关规定。五是明确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多家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程序,以及管理行暂无计划开办银行卡业务但其他分行拟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程序。六是明确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依法应通过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依照其规定办理。七是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要求管理行履行统筹管理职责。八是压实属地监管局主体监管职责,要求各属地监管局加强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银行卡业务的监督管理,督促机构依法合规开展银行卡业务,有效防范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三、金融数据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4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4年四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银行业和保险业总资产保持增长。2024年四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444.6万亿元,同比增长6.5%;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35.9万亿元,较年初增加4.4万亿元,增长13.9%。二、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服务持续加强。2024年四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81.4万亿元,同比增长14.7%。2024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5.7万亿元,同比增长5.7%;赔款与给付支出2.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新增保单件数1038亿件,同比增长37.6%。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2024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3万亿元,较上季末减少977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0%,较上季末下降0.05个百分点。四、商业银行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2024年全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2.3万亿元。2024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利润率为8.10%,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63%;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6.9万亿元,较上季末减少1486亿元;拨备覆盖率为211.19%,较上季末上升1.71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为3.18%,较上季末下降0.09个百分点。五、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保持平稳。2024年四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为154.73%,较上季末上升1.44个百分点;净稳定资金比例为128.02%,较上季末上升0.59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为76.74%,较上季末上升1.65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1.20%,较上季末下降0.88个百分点;存贷款比例为80.35%,较上季末下降0.41个百分点。六、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2024年四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9.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9.1%。(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总计成交22.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4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0万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截至2025年1月31日,外汇基金总资产为41,119亿港元,较2024年12月底增加295亿港元,其中外币资产增加208亿港元,港元资产增加87亿港元。货币发行局帐目显示,2025年1月底的货币基础为19,950亿港元,较2024年12月底增加374亿港元,增幅为1.9%。2025年1月底的支持资产总额增加478亿港元至21,924亿港元,增幅为2.2%。支持比率由2024 年12月底的109.56%,上升至2025年1月底的109.90%。(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