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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11月下)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行业动态

FCA修订市场清洁度统计方法

欧洲监管机构发布关于适当性评估相关信息交流系统的联合指南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监管政策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金融数据

BIS发布截至2024年6月底的场外衍生品统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2024年10月份货币统计数字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4年10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

行业动态

1、FCA修订市场清洁度统计方法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正在提高其年度报告中用于衡量内幕交易的市场清洁度统计(MCS)的准确性。MCS是基于收购要约公告前的异常股价波动而制定的。今后FCA将:一、检测公告当天发生的异常价格波动,因为所使用的价格信息更为频繁;二、引入市场比较测试,以确保统计结果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例如由新冠病毒或俄乌战争引起的市场波动;三、纳入更多有多个收购要约的公司公告。修订后的衡量标准更高,反映出统计范围现在包括了公告当天潜在的内幕交易。此外,新方法使统计结果对市场波动期更加稳健。根据从报告、警报和市场情报中获得的信息,FCA并未发现市场滥用现象增加。(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网站)

2、欧洲监管机构发布关于适当性评估相关信息交流系统的联合指南

为了加强欧盟内部监管机构之间以及金融部门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欧洲监管机构开发了欧洲监管机构金融与政策信息系统。《联合指南》明确了该系统的使用和数据交换方式。《联合指南》旨在确保欧洲金融监管体系内一致有效的监管实践,并促进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联合指南》适用于欧洲金融监管系统内的主管机构,重点关注两个主要领域:1、金融与政策信息系统的使用;2、主管当局之间在进行适当性评估时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来源:欧洲银行监管局 网站)

3、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数据局、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系统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加强战略规划和组织管理,强化数字技术支撑能力,夯实数据治理与融合应用能力基础,建设数字金融服务生态,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推动数字技术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实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升重点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夯实数字金融发展基础,营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环境,培育高质量金融数据市场,加强数字金融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强化数字金融风险防范,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防护,加强数字金融业务监管,提升金融监管数字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监管政策

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办法》根据近年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要求,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完善评价内容。聚焦工作重点,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服务供给,优化信贷结构,落实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二是优化指标设置和评价标准。注重服务实效评价,既考量银行自身指标纵向变化,又注重其与同业横向比较,提升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三是改进评价机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强化监管协同联动,在全国统一的评价体系内,给予省级派出机构一定自主权,以更好反映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小微企业效果。(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此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范围。《指引》仅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外的投资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办法》除特殊情形外将所有投资资产纳入分类范围。二是完善固定收益类资产分类标准。调整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减值准备比例标准等,与商业银行保持一致;增加利益相关方风险管理状况、抵质押物质量等内容,丰富风险分类标准的内外部因素。三是完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由过去的五分类调整为正常类、次级类、损失类三分类;明确定性和定量标准,要求穿透识别被投资企业或不动产项目相关主体的风险状况。四是完善组织实施管理。优化风险分类的“初分、复核、审批”三级工作机制,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保险公司将资产风险分类情况纳入内外部审计范畴,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

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明确业务类型,区分贸易类和资金类。《规则》明确,所称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是指期货风险管理公司为帮助实体企业管理生产经营风险,提供一体化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具体包括所开展的贸易类业务(普通贸易、基差贸易、含权贸易、串换贸易)和资金类业务(约定购回、代理采购、代理销售、仓储物流)等大宗商品相关业务。两类业务均可配合开展期货对冲交易,为客户管理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但是要求风险管理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应审慎识别客户的主要诉求和目的,按照实质进行分类管理。此外,《规则》明确风险管理公司可以开展仓储物流业务,作为延伸配套服务,有助于解决现货市场信用风险和货权管理问题。《规则》针对具体业务进一步细化财务处理要求,对于以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充分的情形,要求公司以净额法确认收入。(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金融数据

1、BIS发布截至2024年6月底的场外衍生品统计数据

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截至2024年6月底的场外衍生品统计数据,主要内容包括:一、截至2024年6月底,未到期的衍生工具价值(名义金额)同比增长2%。2023年下半年的金额下降了6%,2024年上半年则增长了9%,与季节性锯齿模式保持一致。二、2024年上半年,外汇掉期和远期的名义价值有所上升。以日元为一方的合约增长尤为强劲(按美元计算同比增长13%,按日元计算同比增长26%)。三、利率衍生产品的名义价值持平,但其总市值连续第三个报告期下降,同比下降17%。四、包括石油衍生品在内的“其他商品”(名义金额)的价值在2024年上半年有所增长,年同比增长率达到18%。(来源:国际清算银行 网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总计成交2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2024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9.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8万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4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银行业和保险业总资产保持增长。2024年三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439.5万亿元,同比增长7.3%;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3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3.5万亿元,增长11.2%。二、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服务持续加强。2024年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79.8万亿元;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79万亿元,同比增长7.2%;赔款与给付支出1.73万亿元,同比增长23.8%;新增保单件数784亿件,同比增长46%。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2024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4万亿元;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余额213.1万亿元。四、商业银行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2024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9万亿元,同比增长0.5%;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为7.1万亿元。五、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保持平稳。2024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为153.29%,较上季末上升2.59个百分点。六、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2024年三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7.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5.1%。(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外汇基金总资产为40,150亿港元,较2024年9月底减少1,188亿港元,其中港元资产减少1,050亿港元,外币资产减少138亿港元。货币发行局帐目显示,2024年10月底的货币基础为19,377亿港元,较2024年9月底减少37亿港元,减幅为0.2%。2024年10月底的支持资产总额减少77亿港元至21,217亿港元,减幅为0.4%。(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5、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2024年10月份货币统计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表的统计数字显示,认可机构的存款总额在2024年10月份没有明显变动,其中港元存款上升0.4%,外币存款则下跌0.3%。由年初截至10月底计,存款总额及港元存款分别上升5.8%及2.8%。香港人民币存款在10月份下跌5.8%,于10月底为9,578亿元人民币, 主要反映企业资金流动。跨境贸易结算的人民币汇款总额于10月份为 12,180亿元人民币,而9月份为12,672亿元人民币。10月份贷款与垫款总额下跌1.1%,由年初截至10月底计下跌3.2%。其中在香港使用的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及香港境外使用的贷款在10月份均下跌1.1%。由于港元存款上升而港元贷款下跌,港元贷存比率由9月底的78.4%,下跌至10月底的77.5%。10月份港元货币供应量M2及M3均上升0.3%,与去年同期比较均上升3.7%。10月份经季节因素调整的港元货币供应量M1上升1.2%,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3.4%,部分反映投资相关活动。货币供应量总额M2及M3于10月份均上升0.2%,与去年同期比较,M2及M3均上升8.6%。(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6、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2024年10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的2024年10月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简报显示,截至2024年10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4.25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2.8%。从券种看,境外机构持有国债2.10万亿元,占比49.4%,同业存单1.06万亿元,占比24.9%,政策性金融债0.92万亿元,占比21.6%。10月份,新增1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10月末,共有1153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590家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入市,829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66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10月份,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为1.42万亿元,日均交易量约为746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