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7日中午,本所举行了本年度第三季业务交流会,本次业务交流会由本所何妍蕾律师主讲,并由合伙人何永哲律师主持。本次业务交流会采取开门办会形式,公开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来自平和学校、嘉士堡教育、浦东民办赛普斯早教中心、资石教育等多家教育机构的代表应邀参加了此次交流会。
何妍蕾律师与与会人士分享了她2017年参与起草《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非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两办法”)的体会与思考,重点介绍了有关民办培训机构法律政策的演变、民办培训市场的现状、新民促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以及民促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的新提法,并与与会教育机构代表围绕上海民办学校类型转变的过渡期安排以及民办培训机构在名称、举办者、教职人员等方面的条件和要求等市场关注的法律事务问题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民办培训是对学历教育的有益补充,在提高国民素质和构建学习型社会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快速发展,且市场需求巨大。2016年,历经5年修法期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终于审议通过,明确提出了分类管理制度,举办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上海也应声而动,并于2017年年底出台了地方性的政策以及规范性文件,为新民促法的有效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支撑,本所合伙人金盈律师、何妍蕾律师全程参与了其中“一标准两办法”的起草工作。近期,民促法实施条例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其中提及的负面清单、举办者穿透式管理、关联交易、限制外资进入教育领域等再次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为此,如何有效落实国家法律政策以及上海地方性文件的规定,实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及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的平稳过渡,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如何利用有限放开的融资渠道,发展壮大民办培训机构的经营规模,都是教育机构所关注的问题。金茂教育法律团队也将持续跟进相关政策变化,为教育主管部门和从业机构提供尽职、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次公开业务交流会也是2018年3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研讨会”之后,金茂所第二次举办的对社会公开的业务宣传活动,并收到了良好的反馈。金茂所今后还将继续举办类似的公开业务交流会,欢迎本所客户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