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美 律师 吴荣良 律师 黄启荣 律师 巢思源 律师 张程源 律师 黄雪骐 律师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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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碳管理法规政策动态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2.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3.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4. 广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发布《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 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5.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6.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工信部将持续提升新型工业化的含绿量
7. 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8. 2023年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会暨“双碳”目标与全球气候治理研讨会:《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布
三、 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9. 全国碳市场一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76.81元每吨
10. 全国首笔应对欧盟“碳关税”数据交易达成
四、 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1. “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三碳联动支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碳管理法规政策动态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2024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
《意见》在绿色低碳方面提出了以下重点任务。一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持续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三是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强化激励政策,加强财税、金融、价格等支持。加强科技支撑,实施生态环境科技创新重大行动。加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生态保护修复等重大工程。
《意见》具体强调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展绿色旅游。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绿色出行,推进城市绿道网络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进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2. 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4年1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 第770号),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决定》按照聚焦重点问题、着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的总体思路,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作了4方面修改。
一是落实党的领导要求,明确规定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对接我国接受的有关国际公约,将消耗臭氧层物质界定为“列入《中国受控消耗臭氧层物质清单》的化学品”,不再保留“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限定性表述,以便将氢氟碳化物纳入受控清单。同时,将《条例》中的“《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修改为“《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
三是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措施,将按照规定不需要申请领取使用配额许可证的消耗臭氧层物质使用单位纳入备案管理范围;对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的单位,要求其按规定对消耗臭氧层物质进行无害化处置,不得直接排放;规定生产、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以及生产过程中附带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数量较大的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完善处罚种类;对因违反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3.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
2024年1月1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国标委发〔2024〕 4号)。其中在节能减污、绿色降碳领域的立项重点为:
节能减污领域。修订升级乙醇汽油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标准,修订石化、化工等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制定农药淀粉、石化、铀矿冶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生物质锅炉标准。研制建筑涂料、人造板及其制品、实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修订升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制修订乘用车车载能耗监测、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等车辆绿色制造标准。
绿色低碳领域。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节能标准,研制绿色设计、绿色生产、回收拆解等标准。加强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标准研制,制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研制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制造、再制造等领域标准,制定电炉炼钢工艺及装备技术改造、短流程炼钢碳足迹核算核查等标准。修订微型计算机、燃气灶具、智能坐便器、洗碗机等产品能效水效标准,制修订家电、家具、卫生陶瓷、纺织品、纸制品等绿色产品评价标准。
4. 广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发布《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4年1月31日,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发改委发布《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粤建科〔2024〕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确立了主要目标。2030 年前,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升,珠三角核心区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利用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质进一步提高,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模式基本建成。
《实施方案》明确强化建筑节能减碳。一是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到 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2030年前,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本体节能率分别达到75%和78%。二是统筹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科学确立各类型建筑碳交易基准线,推动建筑碳交易。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运行调试,提升能效管理和物业节能降碳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保障措施。一是要求加强法规政策和要素保障。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实际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其配套方案。完善节能降碳标准计量体系,制修订近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等节能降碳相关标准和规程。按空间尺度建立各层级绿色低碳指标体系。二是完善财政金融服务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的相关财政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节能降碳工作,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应用。
二、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5.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
2024年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将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交易标的,由需要碳排放权的买方在碳市场中向持有排放权配额的卖方购买。这一交易机制及以此为基础形成的碳市场是我国实现碳中和、碳达峰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也是最能够体现“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原则,是一种促进减排降碳、绿色发展的市场化方式。
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拔高了碳交易管理制度的层级,提升了相关规则的强度。《条例》施行后,排放超标的控排企业面临更为严格、执行力更强的惩戒措施,这也是推动碳信用履约的基础。
生态环境部此前表示,《条例》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覆盖范围、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配额的分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以及交易运行等机制做出统一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的制度,更好防范市场运行的风险,从而促进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和健康持续的发展,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6.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工信部将持续提升新型工业化的含绿量
2024年1月19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陶青出席并作发言。
陶青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推进《“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落地见效,持续提升新型工业化的含绿量。具体传递信息如下: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工业减碳。统筹推进工业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开展工业数字化碳管理试点。2024年计划制定100项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规则标准。大力发展氢能、储能等绿色低碳产业,提升落后产能能耗、环保等要求,加快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二是着力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2024年力争新培育国家层面绿色工厂1000家,完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试点推行“企业绿码”。充分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在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方面积极打造绿色消费场景。
三是大力提升工业能效水效。推动重点行业和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发布2024年工业领域节能节水技术装备推荐目录,持续创建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
四是全面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鼓励有条件地区创建“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发展,2024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量要稳中有升,完善新兴固废利用体系,力争年综合利用废旧动力电池量达到26万吨以上。
7. 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4年1月23日至24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和首要任务,推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实现高水平保护、高品质环境、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在绿色转型中推动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大力推动区域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深入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顺利收官,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会议确定,2024年要积极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力服务支撑经济运行持续好转,深入推进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推动实施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健全全国碳交易市场,强化碳市场数据质量日常监管。
8. 2023年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会暨“双碳”目标与全球气候治理研讨会:《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发布
2023年12月29日,2023年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会暨“双碳”目标与全球气候治理研讨会在中国气象局科技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气象局气候变化经济学模拟联合实验室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发布了第15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3):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气候变化绿皮书》)。
《气候变化绿皮书》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气象局专家联手国内气候变化领域一线学者编撰的权威性年度出版物,对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和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
《气候变化绿皮书》聚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应对气候变化面临的新形势,从不同侧面展现了我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政策和行动。
该书强调,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空前的巨大挑战,实现《巴黎协定》目标任重道远。应对气候危机,促进全球绿色发展转型,凝聚了最广泛的全球共识。中国积极稳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多方面进展。“1+N”政策体系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引导地方、城市、行业、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行动起来,逐步形成全社会落实“双碳”目标的合力。
三、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9. 全国碳市场一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76.81元每吨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信息,2024年1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3,016,246吨,总成交额219,023,666.56元。
挂牌协议交易月成交量436,240吨,月成交额31,749,183.20元,最高成交价76.81元/吨,最低成交价69.67元/吨,1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71.87元/吨,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下跌9.51%。
1月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2,580,006吨,成交额187,274,483.36元。
10. 全国首笔应对欧盟“碳关税”数据交易达成
2024年1月5日,经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批准登记,全国首笔应对欧盟“碳关税”的数据产品在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完成线下交易。
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天津吉茂制钉有限公司属于制造业下游企业,在向欧盟出口螺钉、螺栓等产品时,应提供产品完整的碳排放报告,故需要获取上游钢铁企业(即本次交易出让方天津华源线材制品有限公司)在生产原材料时的排放数据。
在本次交易中,双方以出口钢铁线材产品的碳排放数据为交易标的物。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出具报告,确保交易数据有效性。数据产品登记及交易过程则由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合规管理并上链存证,助力下游企业开展欧盟出口业务。
四、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1. “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三碳联动支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相关部门,聚焦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的难点和堵点,成功探索出“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三碳联动支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模式。
(一)多方联动,协同推进企业碳账户建设。碳账户作为记录企业碳排放信息的载体,是碳信用体系建设的数据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与南方电网广州供电局合作,依托“穗碳计算器”小程序,组织工业企业自行注册碳账户,填报电力、煤炭、油品、天然气、热力等能源消耗数据,并由计算器自动计算出企业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在此基础上,与企业所属行业的碳排放强度平均水平对比,将企业碳排放强度划分为深绿、浅绿、黄色、橙色、红色(即ABCDE)五个等级。截至2022年末,广州市共有801家工业企业开立了企业碳账户,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的12.7%。
(二)科技赋能,加载生成企业碳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市场监管以及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建设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简称“粤信融”征信平台),通过共享政府政务数据,快速准确地形成精准的小微企业画像;推动“穗碳计算器”与“粤信融”平台连通,实现企业碳排放信息与经营、信用等信息的有机融合,生成完整的碳信用报告。金融机构通过“粤信融”平台,经企业授权即可查询到企业碳信用报告。
(三)激发创新,高效推动碳信用融资对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充分发挥平台的融资对接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将企业碳排放情况纳入授信审批管理流程,推出贷款利率与碳排放强度挂钩的贷款产品,并依据企业碳信用报告实施差异化贷款利率授信支持,帮助企业盘活碳资产、用好碳信用、促进碳融资。如建设银行花都分行已为6家碳信用较好的企业发放利率为3.25%的优惠贷款,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至40个基点(BP)。截至2022年末,肇庆11家试点银行已为83家企业授信“云碳贷”20.4亿元,企业最低可享受3.6%的低利率优惠,平均每家企业优惠56个BP,为企业节省利息2044万元。此外,部分政策性融资机构还创新推出与碳账户评级相挂钩的融资担保产品,对碳账户评级属于“深绿”“浅绿”(虽然是划分为ABCDE等级,但只对碳排放情况领先于同行业,即碳排放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实施优惠的融资担保政策)级别的企业提供担保费率综合优惠、延长担保期限、提高担保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