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美 律师 吴荣良 律师 黄启荣 律师 巢思源 律师 杨晓凤 律师 张程源 律师 黄雪骐 律师助理
目录
一、 碳管理法规标准动态
1. 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经信委等部门发布《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
2. 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
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4. 江苏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5.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
6.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二、 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8. 《中国碳中和产业合作发展报告2022》发布
9. 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下一步重点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
三、 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10. 全国碳市场一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56.00元每吨
四、 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1. 全市场首只中证碳中和60ETF——上投摩根中证碳中和60ETF正式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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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碳管理法规标准动态
1. 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经信委等部门发布《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30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沪发改环资〔2022〕189号)。
《方案》提出,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开展各类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建设和先行示范,探索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加快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建立试点项目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评价机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和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开展首批100个市级试点创建,根据试点成效,择优推荐申报相关国家级示范试点创建项目。
《方案》指出,按创建对象的类型不同,主要开展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等五类试点。创建主体可根据自身碳排放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以碳达峰或碳中和为目标开展各类试点创建。
《方案》鼓励创建主体根据自身特点,综合利用各种低碳技术、方法和手段,创新机制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2. 上海银保监局、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
2023年1月9日,上海银保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生环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十四五”期间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
《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将基本建成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生态服务体系,形成一批绿色金融行业标杆;绿色金融综合服务效能不断提升,预计绿色融资余额突破1.5万亿元,绿色保险、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绿色资管、绿色租赁等业务稳健发展;绿色金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形成绿色金融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方案。
《上海绿色金融行动方案》提出八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积极部署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健全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制定绿色运营行动方案。二是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推进机制。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优化绿色金融资源配置,完善绿色金融管理流程,开发绿色金融专业系统。三是全力服务重点领域绿色发展。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推进重点企业绿色改造,推进重点区域绿色建设,推进绿色科技发展,推动绿色生活方式构建。四是主动深化绿色金融创新实践。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绿色融资渠道,丰富绿色保险产品和保障体系,探索碳金融市场服务创新。五是深入探索绿色金融合作模式。推进绿色金融跨部门协作,推进绿色金融银行业保险业合作,推进绿色金融产学研联动,推进绿色金融区域合作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六是持续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对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管理,加强绿色金融风险管理,运用保险工具进行环境风险管理。七是逐步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对标国际的ESG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建立碳金融评价标准体系。八是营造良好绿色金融发展外部环境。积极推动绿色项目库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协调服务作用,加强同业互促与宣贯交流。
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2023年1月1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沪环气候〔2023〕12号)。
《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协同增效原则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推动一批典型协同控制试点示范项目落地应用;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本市实现碳达峰目标;碳减排与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聚焦八大方面提出重点举措。
一是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与碳减排协同增效,针对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等4个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重点排放领域,强调结构优化调整和光伏、风电、生物柴油等清洁能源及绿色环保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同时继续推动钢铁行业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等生产工艺提升,进一步鼓励采取具有协同效益的治理措施。
二是推动水环境和土壤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协同增效,重点提高工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探索应用更低能耗的污水处理和土壤治理技术方案和治理模式。
三是推动农业和生态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推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聚焦重点结构性生态空间实施造林,增强碳汇能力。
四是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结合“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做好削减源头产生量、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等三方面工作,全生命周期减少固体废物带来的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
五是利用生态环境源头防控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将二氧化碳纳入“三线一单”“环境影响评价”等生态环境准入机制体系,强化“两高一低”项目源头管控,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六是开展试点示范,通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水乡客厅近零碳试点示范、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氢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等,为新技术、新模式的落地推广应用提供样板。
七是强化支撑保障,包括建立技术体系、完善法规标准、健全协同管理、完善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加强宣传教育等。
八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督察等方面。
4. 江苏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3年1月17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工业领域及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7%,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20%,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氧化碳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现代工业体系初步形成。2030年前,全省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力争率先达峰。
《方案》提出深度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低碳转型;打造现代化产业链,培育低碳产业;构建低碳创新体系,推动技术降碳;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助力低碳发展;优化能源利用方式,提升用能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构建循环经济;积极推行绿色制造,打造降碳典型;深化数字技术融合,激发降碳潜能等八项主要任务。
《方案》还对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和造纸等工业领域产生碳排放的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进行了具体规划部署。比如,钢铁行业严禁新增钢铁产能,鼓励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就地改造转型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占比力争达到20%以上。石化化工行业严格管控氮肥、磷肥、电石、烧碱、纯碱、黄磷等新增产能,加快推动低端低效产能清退,严格控制新增炼油等高耗能产业产能。建材行业加快发展水泥精深加工产品,加强特种水泥、生态水泥、低碳混凝土及功能性混凝土产品研发,提高42.5以上强度等级水泥产品比重等。
5.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
2022年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两高”建设项目碳排放指标收储调剂管理办法(试行)》(鲁政办字〔2022〕172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十条,这是山东省首次提出对“两高”建设项目的碳排放指标进行省级收储、调剂,致力于解决项目跨市整合调整时转出地与转入地碳排放指标供需不平衡、难匹配等问题,推动国家和省布局的重大项目落地。
《管理办法》明确,全省核电发电增量替代煤电形成的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80%,其余20%由项目所在设区的市收储。产能跨设区的市整合或向省外转移形成的碳排放指标,省级收储60%,其余40%由项目所在设区的市收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企业关停转产、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等形成的碳排放指标,由各设区的市收储调剂。其他替代方式形成的碳排放指标,由省市合理确定收储比例。
在碳排放指标的调剂使用上,省级收储碳排放指标采用依申请免费使用的方式,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适时引入有偿调剂方式。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关系全省生产力布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可调剂使用省级收储的碳排放指标。
6. 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
《方案》分“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阶段,明确了我省碳达峰的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至1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2020年下降14.5%、20.5%,为全省如期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十五五”期间,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提出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制订能源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以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总抓手,制订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主要行业碳排放有序达峰。节能降碳增效工程,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工程,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交通运输低碳转型工程,科学制订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发挥科技创新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领作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全民绿色低碳工程,着力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民众自觉参与美丽中国建设。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完善绿色贸易体系,加强低碳对外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方案》还明确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强化经济政策支持、建立市场化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和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等政策保障措施。
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2022年12月19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指南》适用于安徽省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D4411、D4412,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燃气发电及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单纯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含煤矿瓦斯)发电的除外),以及含水泥熟料生产线的水泥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3011)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指南》明确在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中增加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专章,分析建设项目碳排放是否满足相关政策要求,明确建设项目二氧化碳产生和排放节点,核算碳排放量和排放绩效,评价碳排放水平,提出碳减排措施并开展可行性论证,作出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二、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8. 《中国碳中和产业合作发展报告2022》发布
2023年1月16日,《中国碳中和产业合作发展报告2022》成果发布暨圆桌论坛在线上举行。
会上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产业合作中心、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产业科技创新研究中心、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三方联合发布了《中国碳中和产业合作发展报告2022》,会议还举办了主题为“推动碳中和产业合作,促进双碳目标实现”的圆桌讨论与线上交流。中国能源研究会碳中和产业合作中心副秘书长、中国能源网副总经理张葵叶代表主办方发布了《中国碳中和产业合作发展报告2022》成果内容。
报告认为,碳中和产业是指对实现我国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起到关键支撑作用的重点产业,包括碳中和牵引产业和转型产业。
碳中和牵引产业包括战略新兴产业、绿色产业、环保产业等,如: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风电、光伏发电、水电、核电、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绿氢制备与多元应用、新型电力系统、负碳产业(碳捕获封存及利用、生态固碳);碳中和转型产业主要是指传统能源产业和高耗能产业,如:传统能源(煤炭、电力、油气等)、工业(钢铁、水泥、化工、汽车制造等)、交通(汽车、地铁、船运、航空等)、城市建筑(建筑节能、电气化)等。
报告系统性地阐述了“低碳产业化、产业低碳化、低碳价值化和低碳国际化——四化”理论,以此作为实现能源和产业双转型的理论基础,其中既需要发挥政策顶层设计作用,又要发挥市场机制驱动作用,形成合力来帮助能源和产业双转型。
报告基于“四化”理论,结合四大领域(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的特征,创造性地提出能源合作、科技合作、数字合作、碳市场合作、消费合作、金融合作、供应链合作、国际合作的碳中和产业合作八大典型模式。
9. 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下一步重点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
2023年1月17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综合司司长孙守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生态环境监测司副司长蒋火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主任钱勇出席发布会。
针对碳监测相关问题的提问,蒋火华副司长指出,碳监测评估试点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基本打通了“测什么?在哪测?怎么测?”的碳监测业务链条,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工作机制,二是抓试点推进,三是抓数据质量。
试点一年多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初步证实CO2在线监测具有较好应用前景。试点监测表明,火电和垃圾焚烧行业CO2在线监测法与核算法结果整体可比,成本也相当,有的还能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初步建立CH4泄漏检测的技术方法。通过开展“卫星+无人机+走航”综合监测,油气田开采行业初步建立了CH4泄漏识别技术方法,可应用于生产环节检测。三是初步了解温室气体时空分布规律。
下一步需重点抓好“三个深化”:一是深化碳监测评估试点。稳步扩大火电行业试点,推进火电机组在线监测数据自愿联网工作,提升试点工作的代表性。二是深化试点成果凝练。组织开展试点总结评估,强化数据对比分析,增强对碳排放规律性认识。三是深化监测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碳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相关技术方法和标准规范,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提升支撑能力。
三、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10. 全国碳市场一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56.00元每吨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信息,2023年1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257,400吨,总成交额14,342,282.27元。挂牌协议交易月成交量257,400吨,月成交额14,342,282.27元,最高成交价56.00元/吨,最低成交价55.00元/吨,1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56.00元/吨,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涨1.82%。1月无大宗协议交易。
四、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1. 全市场首只中证碳中和60ETF——上投摩根中证碳中和60ETF正式上市
2023年1月13日,全市场首只中证碳中和60ETF——上投摩根中证碳中和60ETF(证券简称:碳60ETF,证券代码:560960)正式上市,作为聚焦碳中和投资领域的主题ETF,该产品为投资人提供了布局“碳中和”主题的更多投资选择。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等券商代销渠道进行申购。
上投摩根基金总经理王大智指出,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选择,碳中和不仅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更将带来丰富的投资机遇。聚焦中国的碳中和投资领域,相关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同时相关产业链的中国公司具备全球竞争力,具有较大的成长潜力。王大智强调,“ETF是上投摩根非常重视的业务,我们希望依托外方股东摩根资产管理在ETF领域的领先经验,一方面为中国的投资人提供更多元化的ETF投资解决方案,同时也为全球的投资者提供各类投资中国的便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