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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双碳法规动态资讯(第12期)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美 律师  吴荣良 律师  黄启荣 律师  巢思源 律师  杨晓凤 律师  张程源 律师  黄雪骐 律师助理 

一、 碳管理法规标准动态 

1. 工信部等4部委《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2.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 

3. 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4. 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6. 上海市发布《临港新片区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及交通、能源领域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7.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8.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9.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 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10. 2022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举行 

三、 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11.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 

12. 全国碳市场十二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58.00元每吨 

四、 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3. 第14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 

14. 欧盟达成碳关税协议 

15. 伦敦证券交易所推出新碳信用额市场下首支基金 

金茂环境法律团队致力于低碳与绿色可持续发展领域研究,帮助客户及时、准确地识别相关法律风险并提供合规能力提升服务。金茂双碳法规动态资讯将持续分享碳相关法规动态,欢迎关注、开展深度合作。

一、碳管理法规标准动态

1. 工信部等4部委《关于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12月13日,到2025年,黄河流域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完成,传统制造业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平和产业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广泛应用,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

其中《意见》提出要推动能源消费低碳化转型。推进重点行业能效提升,实施降碳技术改造升级,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2.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的通知

2022年1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规定了发电设施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核算、购入使用电力排放核算等要求。

同日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发电设施》,还对核查的原则、依据、内容与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3. 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13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经信节〔2022〕919 号)。

《实施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上海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每年实施约500家企业结构调整;以能效提升为主要抓手,实施节能降碳“百一”行动,力争平均年节约1%用能量;推进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

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4%。“十五五”期间,上海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取得重大进展。到2030年,钢铁行业吨钢碳排放量强度较2020年下降15%,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总量不增加,力争有所减少,能耗强度持续下降。确保2030年前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明确,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

严格控制新增项目,严禁新增行业产能已经饱和的“两高一低”项目,除涉及本市城市运行和产业发展安全保障、环保改造、再生资源利用和强链补链延链等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两高一低”项目。

推进钢铁行业碳达峰。严禁钢铁行业新增产能,确保粗钢产量只减不增。到2030年废钢比提升至30%。推进炼铁工艺和自备电厂清洁能源替代,提升钢铁基地天然气储存和供应能力。依托宝武(上海)碳中和产业园,加快研发应用新型炉料、天然气替代喷吹煤、富氢碳循环高炉、微波烧结等节能低碳技术。探索开展气基竖炉氢冶炼技术、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生物质固碳示范试点。

推动既有工业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安装光伏,到2025年安装不少于1GW,到2030年实现应装尽装。加快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对常规化石能源的替代,加速布局氢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推动工业企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应装尽装。

4. 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发改委发布《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13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沪经信节〔2022〕918号)。

《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强化数据中心、5G基站整体能耗和碳排放管理,能效水平稳步提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大幅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既有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长三角枢纽节点的大型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下。完成对不少于5000个机架的数据中心退旧上新或腾换;试点打造近零碳数据中心。

“十五五”期间,数据中心、5G基站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能效水平明显提升。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力争1.25以下,既有数据中心实施改造后,力争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全面支撑上海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

5.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22年11月2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沪环气〔2022〕211号)。

《方案》提出,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选取基础好、有代表性的区域及统计基础好、数据可获得性强的项目和场景先行开展试点示范,衔接上海碳市场,探索多层次消纳渠道,探索建立区域性个人碳账户,打造上海碳普惠“样板间”。

6. 上海市发布《临港新片区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及交通、能源领域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2022年12月21日,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了《临港新片区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至2025年,初步形成经济高速发展情景下“六绿三脱一高地”的低碳发展新模式,初步建成国际低碳发展标杆都市基本框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力争比2020年下降20%,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力争达到5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上海市要求。

与此同时,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还组织编制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交通领域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能源领域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交通方案》提出,到2050年,全面建成引领城市繁荣的“低碳型、低能耗、低污染”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交通用能与油品“脱钩”、交通服务与碳排放“脱钩”,交通领域梯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2025年,公交、出租(含网约车)力争实现近零排放;2030年,轻型物流(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环卫、市内包车等公共领域用车,以及港作机械和内场车辆力争实现近零排放;2035年,50%以上私家车力争实现近零排放;2050年,新增道路货运车辆力争实现近零排放。

《能源方案》提出,到2025年,上海临港新片区域碳排放强度继续保持较低水平,能源基础设施布局基本完善,能源结构逐渐改善,与上海临港新片区相适应的“绿色低碳、安全韧性、开放共享、智慧高效”的综合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为能源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50%。

7.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12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林业局发布《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浙环函〔2022〕308号)。

《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格局,初步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实现技术突破、管理优化、制度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污降碳协同发展典型模式。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国家下达的控制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所有设区市和60%的县(市、区)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评估,设区市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提高10%,创建20个创新城市、50个创新园区,建设200个标杆项目。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30%,设区市减污降碳协同指数累计提高20%,累计创建40个创新城市、100个创新园区,建设400个标杆项目。

8.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2年12月7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层面提出落实举措,共12个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到206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到第八部分是重点任务。聚焦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居民生活和科技创新等“6+1”重点领域,提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路径举措。
第九到第十二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导向、健全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政策保障、强化组织实施4个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9.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皖政〔2022〕83号)。《实施方案》是《实施意见》的进一步细化,立足碳达峰阶段的目标任务,重点实施“碳达峰十二大行动”。

一是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行动,二是节能降碳能效提升行动,三是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行动,四是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五是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六是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七是生态系统碳汇巩固提升行动,八是居民生活绿色低碳行动,九是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十是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十一是绿色金融支持降碳行动,十二是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

二、碳政策会议成果信息

10. 2022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举行

2022年12月9日,2022能源电力转型国际论坛以线下和线上结合方式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出席论坛。

韩正强调,中国将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立足能源资源禀赋,增强能源生产和储备能力,坚决守好能源安全底线。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发挥价格机制作用,健全财税、金融、投资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此,韩正提出三点倡议:一是共同完善全球能源治理,维护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国际能源市场,推动建立全球清洁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二是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全面有效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三是深化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推进能源技术与现代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技术深度融合发展。

三、碳金融与碳交易市场

11. 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

2022年12月30日,为系统总结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经验,促进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全国碳市场建设情况,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

报告全面介绍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市场交易和履约情况,对配额分配和清缴的工作考虑做了说明,总结梳理了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体系建设进展,对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相关举措做了介绍。总体来看,经过第一个履约周期建设运行,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基本建立,初步打通了各关键环节间的堵点、难点,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通过专项监督帮扶等措施有效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实现了预期建设目标。全国碳市场建设运行对促进全社会低成本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12. 全国碳市场十二月成交数据公布,最高成交价58.00元每吨

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的信息,12月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26,252,988吨,总成交额1,459,346,679.11元。挂牌协议交易月成交量1,102,199吨,月成交额62,158,140.58元,最高成交价58.00元/吨,最低成交价53.00元/吨,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为55.00元/吨,较上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下跌4.38%。12月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25,150,789吨,成交额1,397,188,538.53元。

四、碳中和实践与合规案例

13. 第14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发布

2022年12月21日,第14部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2):落实“双碳”目标的政策和实践》(以下简称《气候变化绿皮书》)在京发布。本书深入分析国际气候进程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全面展现我国落实“双碳”目标的政策行动和付出的艰苦努力,并指出全球绿色发展转型的方向不可动摇。

第一,2021年187个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综合指数得分在67.9-92.56分,其中90分以上的城市2个,分别是北京、深圳;80-89分的城市数量占评价城市的59.4%;70-79分的城市占38.0%;60-69分的城市仅3个,无不及格城市。第二,大部分城市碳排放与经济已出现脱钩的趋势,其中增强脱钩城市占参评城市的23%,减弱脱钩城市占比接近45%。第三,2010年以来,不同规模城市的碳排放都有了收敛的趋势,其中中等城市的收敛效果最好,人口在500万-1000万的特大城市和100万-500万的大城市是未来需要重点控制碳排放增量的区域。

绿皮书建议,要统筹好“双碳”目标与经济稳定增长的关系。一方面可以培养壮大绿色低碳产业为抓手,优先投资、优先发展,使“双碳”成为发展的引擎。另一方面,加强整体性布局,促进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缩小区域经济和碳排放不平衡的差距。

14. 欧盟达成碳关税协议

欧洲议会官网12月18日消息,欧洲议会和欧盟各国政府就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改革方案达成了协议,并进一步披露了碳关税法案相关细节,确定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又称“碳关税”)将从2026年正式起征,较今年6月通过的“一读”文本,提前了一年。该协议还确定了削减欧盟企业免费配额的时间表,从2026年开始削减,逐步到2034年实现全部取消。

CBAM将从于2023年10月开始试运行,过渡期至2025年底,试运行时间较此前法案延迟了10个月。该协议强调,过渡期间受影响的企业只需要履行报告义务,旨在收集数据。

除了钢铁、水泥、铝、化肥和电力,最新协议在CBAM的适用范围中还确定了氢能、特定条件下的间接排放、特定前体和某些下游产品,例如螺钉和螺栓等类似钢铁的制品。在过渡期结束前(即2026年之前),欧盟委员会应评估是否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有碳泄漏风险的商品,包括有机化学品和聚合物,目标是到2030年将ETS涵盖的所有商品包括在内。此外,欧盟委员会还应评估间接排放的方法以及纳入更多下游产品的可能性。

15. 伦敦证券交易所推出新碳信用额市场下首支基金

2022年12月5日,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周一推出新碳信用市场下的首支基金,旨在为绿色项目提供资本并增强可持续金融这一界限模糊的领域的透明度。

伦交所表示,总部设在伦敦的投资公司Foresight Sustainable Forestry是第一家参与新的自愿碳排放市场的公司。该公司联席主管Richard Kelly说,Foresight预计未来一年将以自愿碳市场(VCM)之名筹集更多资金,意味着股东可以选择获得碳信用,代替现金股息。

新碳信用市场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了一条购买碳信用额度的途径,用于抵消碳排放并实现净零承诺。绿色项目的开发者可以通过伦交所筹集资本用于减排项目,而作为投资回报,企业和股东可以获得碳信用额度,代替现金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