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波 律师 王书玥 律师助理
一、数据资产评估新规征求意见稿出台——问题的引出
随着我国国家大数据战略的实施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已逐步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的资源,国家也致力于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搭建数据交易平台。
2022年6月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下发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评估指导意见》),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数据资产评估业务中的实务操作。
此处先介绍两个概念:所谓的数据资产评估,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根据委托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数据资产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而其中的数据资产,是指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
《评估指导意见》的制定旨在为数据资产确认、计量、核算、交易贡献资产评估专业力量,推动数据资产交易,发挥发现数据资产价值,以推动资产评估行业更好地在数据资产交易、出资、融资等应用场景中为市场相关各方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评估指导意见》共计7章36条,重点规定了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评估数据资产时的关注要点、主要操作要求、数据质量评价应包含的重点内容、评估方法的选取及关注重点,以及评估结论的披露要求。《评估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面世,是针对新兴的数据资产评估领域的法规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为数据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提供了规范指引与专业支持。
目前对于数据资产评估的需求,大部分都体现在数据交易的过程中。在整个数据交易生态体系中,数据资产评估、交易合规性审查、数据交易咨询,以及信息披露等各环节都需要一些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来进行。
那么目前数据交易的发展现状又是如何的?
二、数据交易发展现状
不难理解,“数据交易市场”就是一个用户可以购买和销售数据的平台。数据交易市场也是数据供应商营销、管理和变现他们的数据的一种简单方法。反过来,数据交易市场允许数据用户在一个易于浏览的市场中浏览、比较和购买多个来源的数据。大体而言,全球的数据交易市场可大致分为三种类型:
(1) 个人数据交易市场:个人数据交易市场允许自然人在接受市场规则的基础上,分享他们的个人数据从而获得报酬,他们分享的信息可以与任何东西有关,如地理位置、食物偏好、他们偏好的网站设计等。个人信息主体可以选择为其数据设定价格并等待用户,也可以选择市场提供的注册现金或礼品卡等奖励。个人数据交易平台的例子有Datum 、DataWallet、Fysical等。
(2) B2B数据交易平台:B2B数据交易市场是针对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易平台,是目前数据交易市场上的主流平台。通过该数据交易市场,机构能够通过购买和出售数据来实现其业务和运营目标。B2B数据市场将众多数据供应商的数据收集和存储到平台上,使数据用户能够访问来自多个来源数据信息,可用于营销、销售和商业智能化目的。与个人数据交易市场相比,共享的数据集数量更大。B2B数据交易市场的例子包括:Datarade 、Snowflake 、Eagle Alpha 、DataGuru ;Ocean Protocol ;Informatica B2B Data Exchange 等。
(3) 物联网数据交易市场:物联网是一个不断发射传感器和产生数据的设备网络。物联网数据交易市场是一个购买和销售物联网产生的数据的智能平台。可从物联网市场购买的数据完全来自于这个相互连接的设备网络,为数据用户提供来自数字接触点的实时信号。物联网数据交易市场的例子主要有:Dawex 、Streamr 、Zenodys 等
在我国,根据零壹智库发布的《全国39家数据交易所对比——交易标的、交易方式与股东结构》 的统计,2015年至2017年是数据交所建设的第一波“爆发期”,自2014年中关村大数据交易产业联盟发起筹建的中关村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上线和2015年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挂牌运营以来,这一期间,先后有近20家数据交易所成立;2020年之后,山西、北部湾、北京和上海等地成立了新一批数据交易所,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深圳数据交易所、广州数据交易所等在内的16家数据交易所也开始陆续启动建设,自此,北上广深均已入局,数据交易所建设正式进入2.0阶段。截至2022年3月,全国由地方政府发起、主导或批复的数据交易所已有39家(未包括港、澳、台)。
从8家已公布数据服务类型的数据交易平台看,其数据类型和服务类型为:
而放眼国际,即使是在对于数据(尤其是个人数据)实施严格保护的欧盟,欧洲的企业间数据共享的规模化和商业化也并未止步,成功的数据共享案例不仅出现在产业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政府的立法和监管。
事实上,欧盟理事会于2022年5月16日批准的《数据治理法》(DGA)就旨在促进数据的可用性,建立一个值得信赖的环境以促进数据用于研究、创新服务和产品的创造,并培育一种新的商业模式——数据中介服务,增加对数据中介服务的信任,并在整个欧盟促进数据共享。
三、案例分析
以下仅以法国DAWEX全球数据平台市场为例,对“数据交易市场”模式进行一个简介:
案例:数据交易市场DAWEX
DAWEX是一个总部位于法国的在线全球数据平台市场,成立于2015年,作为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服务于企业之间的数据共享和再利用,DAWEX平台连接数据供应商和数据用户,通过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和流通,其主要的数据用户是在汽车、能源、农业、卫生或零售等行业经营的企业。
数据供应商和数据用户在开始分享之前,需要在该平台上进行注册并描述企业的主要业务。接下来DAWEX会对公司的背景信息进行审核以确认其身份。通过审核后,企业可以描述他们所提供的数据类型,或他们正在寻找的数据类型。基于这些信息,DAWEX会将数据的供应和需求进行匹配,DAWEX提供的搜索工具可以根据特定的标准(如商业部门、数据类型、地理区域或价格范围)寻找数据,供需双方使用嵌入在DAWEX平台中的信息传递工具进行交流,从而最终达成数据交易。
在DAWEX的市场上交易的包括不同类型的数据,如客户数据、产品数据、财务数据、物联网产生的数据等。尽管DAWEX主要是为了买卖商业数据而创建的,但该平台也可以用来交换开放数据。DAWEX开发了一系列工具,以帮助数据供应商和用户理解、评估数据并进行交流。例如可视化工具为数据用户提供关于一个完整的数据集的不同信息,可以在交易完成之前安全地进行共享。
作为注册过程的一部分,有意通过DAWEX数据市场共享其数据的公司,首先需要声明他们对数据拥有所有权,此外还需要确认其在法律上有权分享其这些数据。在这些初步且重要的步骤之后,企业需要配置参数,这些参数确定了使用其数据的条件和限制。这些参数包括允许访问数据的商业部门、使用数据的条件、允许(或不允许)再次出售数据、可以使用数据的地理区域、允许使用数据的期限。供需双方签订的《许可协议》是根据数据供应商选择的参数而定制的,对应的法律条款由专门从事数据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的律师撰写,以使《许可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然,数据供应商和用户之间仍可以就协议进行协商。
DAWEX对通过平台共享或存储的数据不享有所有权。数据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数据供应商,并将始终对其在平台上的数据拥有完全的控制权。只有在数据供应商信任数据用户的情况下,并根据数据供应商提出的条款和条件进行数据交易,才会发生权属的转移。
数据的价值由数据供应商进行评估,也可以由数据供应商和数据用户之间协商决定,如果数据供应商无法对其数据进行估价,也可以委托DAWEX使用相应的工具帮助数据供应商进行评估。
四、数据交易难点
但毕竟数据流通交易生态体系尚处于发展阶段,目前仍存在诸多难点与障碍。
(数据流通交易生态体系图 )
一份《关于欧洲企业间数据共享的研究》指出,在受访的129家企业中,有50家表示会从事数据共享,占总数的39%;而在这50家公司中,有52%认为在数据共享中遭遇了障碍。
调研中每个企业列出其认为最重要的四个障碍选项。其中,技术障碍占到73%,其中包括兼容性壁垒、安全要求、基础设施成本等;法律障碍占到54%,包括数据权属的不确定性、数据处理合规性的要求;此外,对于他人使用数据的监控能力的担忧也占到42%,专业人才的缺乏则占到38%,数据本地化限制占到27%,对于数据处理风险可能导致名誉损失的担忧占到19%,数据许可途径的困难占到19%,而对于数据招致损害的责任承担的担忧亦占到15%。除了前述占到54%的法律障碍之外,其实关于数据监控、本地化限制、法律责任等顾虑都是跟法律和合规相关。
对于数据交易中的数据评估步骤项下的数据资产评估,根据《评估指导意见》,可以为其提供合规参考。
根据《评估指导意见》的规定,在执行数据资产评估业务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提供以及自主收集等方式了解熟悉数据资产的基本属性、基本特征及权属层次。其中,数据资产的基本属性通常包括信息属性、法律属性、价值属性等,数据资产通常具有非实体性、依托性、可共享性、可加工性、价值易变性等基本特征。数据资产的权属类型是数据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单项权利或多项权利的组合。此外,执行数据资产评估业务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也要关注影响数据资产价值的质量因素、应用因素、成本因素及法律因素。以上方面都是数据资产作为评估对象的关注要点。
关于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评估指导意见》中规定,其主要包括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根据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数据来源等,根据上述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五、小结
截至目前,贵州、天津、海南、广东、上海、山西、吉林、浙江、安徽、深圳、山东、河南、福建共计13个地区已经颁布了相关数据条例;江苏、重庆、河北、黑龙江、陕西、宁夏、广西、辽宁共计8个地区公布了相关数据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全国各地纷纷出台数据条例,对数据交易相关内容进行了探索和规定。
虽然目前大部分地方数据交易的规定在交易原则、交易安全等方面共识性较强,但在交易标的、数据权属、评估定价、技术措施等方面仍存在差异和不确定,数据交易相关法规亟待完善,数据交易的相关实践更有待更落地的探索和更多的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