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波 律师 段洁琦 律师 黄朝为 律师 徐冰清 律师 王书玥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合规团队致力于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领域研究,帮助企业实施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领域的创新业务模式支持、防控体系建设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团队持续关注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和最新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立法动态
1、吉林省通过《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2、湖北省通过《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
3、《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探索金融租赁等产业创新型政策 车辆推广融资租赁
二、新闻事件
1、《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20)》解读暨行业团体标准试点研讨会成功召开
2、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第5张金租罚单
3、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20亿元,成为第16家注册资本破百亿的租赁公司
4、阿里巴巴关联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亿,增幅100%
5、南通市地方金融组织2021年7月份监管分类结果公示
6、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检查通知
7、青岛公布第七批融资租赁非正常经营类名单:20家
8、内蒙古公布首批融资租赁非正常经营类名单:65家
立法动态
1、吉林省通过《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吉林省近日通过了《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条例适用商业保理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其他组织,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湖北省通过《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
《湖北省地方金融条例》已经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多项主要措施,其中包括制定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变更及退出操作指引。制定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实施细则(办法),针对其他需要纳入地方金融监管的新型金融组织,配套制定相应的监管实施细则(办法)。(来源: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3、《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探索金融租赁等产业创新型政策 车辆推广融资租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8月16日印发《北京市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其中提出,2025年前,具备氢能产业规模化推广基础,产业体系、配套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培育10-15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链龙头企业,京津冀区域累计实现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1000亿元以上,减少碳排放200万吨。交通运输领域,探索更大规模加氢站建设的商业模式,力争完成新增37座加氢站建设,实现燃料电池汽车累计推广量突破1万辆;分布式供能领域,在京津冀范围探索更多应用场景供电、供热的商业化模式,建设“氢进万家”智慧能源示范社区,累计推广分布式发电系统装机规模10MW以上。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提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和高精尖产业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探索金融租赁、专业保险、碳交易、碳核查、数据信息管理等产业创新型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立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应用场景构建、车辆推广融资租赁、热电联供示范等商业模式,在示范初期降低企业投资和成本压力,提升消费者使用意愿,加快氢能全场景推广应用。(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
新闻事件
1、《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20)》解读暨行业团体标准试点研讨会成功召开
2021年8月26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商业保理专业委员会(简称:商业保理专委会)举办了《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报告2020》(简称:《报告》)线上解读会,近2000人次参会。商业保理专委会主任、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对《报告》进行了权威而精彩的解读。《报告》由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商业保理专委会和天逸金融集团联合编著,全文共计13.2万余字。正文分为五大部分:全球保理行业发展状况,我国商业保理发展环境,我国商业保理行业发展状况,发展特点、主要问题、政策建议与趋势展望,以及相关附件(优秀案例选编、典型风险案例、调研纪实和各地相关政策汇总)等。《报告》指出, 2020年,在百年一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巨大冲击下,世界经济遭受了自上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全球贸易和供应链遭受重创,全球保理业务量也出现了阶段性下降。据FCI统计,2020年全球保理业务量为27,260亿欧元,相较上一年的29,170亿欧元下降了约6.5%,其中国际保理业务量下降了4%。(来源:财讯网)
2、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第5张金租罚单
8月25日,银保监会在其官网上公布《上海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保监罚决字〔2021〕144号),其显示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由上海银保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给予罚款1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8月16日。至此金融租赁公司今年已收到5张罚单(包括个人罚单),累计被罚款295万元。(来源:银保监会)
3、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增资至人民币120亿元,成为第16家注册资本破百亿的租赁公司
2021年8月17日,上海银保监局官网发布了《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20亿元,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保持不变。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自2021年7月30日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注册资本由原50亿元增至100亿元后又一家注册资本破百亿的租赁公司。(来源:上海银保监局)
4、阿里巴巴关联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亿,增幅100%
企查查APP显示,8月23日,深圳市一达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增幅为100%。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法定代表人为唐家才,经营范围包含: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由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100%控股,后者为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来源:企查查财经)
5、南通市地方金融组织2021年7月份监管分类结果公示
截至2021年7月,全市共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161家。根据《南通市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分类办法(2020版)》,7月份,正常监管类机构137家,疑似异常类机构22家,暂缓分类2家。其中商业保理正常监管类5家。(来源: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6、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检查通知
为促进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四类行业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北京市自2021年9月上旬起开展四类行业现场检查工作。(来源: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7、青岛公布第七批融资租赁非正常经营类名单:20家
据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8月25日发布,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各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对全市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清理规范。现将清理规范中发现截至2021年8月15日,存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监管信息、近6个月监管信息显示无经营、整改验收不合格等“失联”“空壳”等情形的20家融资租赁公司纳入第七批非正常经营机构名单对外公示。(下图为部分名单)
公示指出,如有异议可与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公示期15日。公示期过后,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向有关职能部门推送非正常经营企业名单,依法依规做好后续处置。(来源: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8、内蒙古公布首批融资租赁非正常经营类名单:65家
8月27日,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银保监发〔2020〕22号)相关规定,经属地地方金融工作机构实地核查、拟列入名单公示、申辩受理与审核等工作程序,将第一批65家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予以公告。(下图为部分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及属地地方金融工作机构不再受理相关非正常经营类企业有关业务办理申请;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转型经营(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与“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郑重提醒社会各方审慎评估相关非正常经营企业风险,切实防范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