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杨菲非 律师
【起因】
自2016年9月6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正式实施。新规取消了原先按照区分不同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对借记卡、贷记卡(含准贷记卡)执行相同费率,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并对借记卡、贷记卡差别计费。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而原标准将商户分为餐娱类(餐饮、娱乐等)、一般类(百货、批发等)、民生类(超市、水电煤气缴费等)、公益类(医院、学校等),除公益类实施零扣费外,其他三类的手续费费率分别为1.25%、0.78%和0.38%。
不难看出,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是整体下调的。可为何原本是旨在降低商户经营成本、促进消费的新规,实施以来,却引发商户“叫苦不迭”、消费者被商户拒刷信用卡、更有商户要求消费者承担信用卡手续费的情况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中的以下条款:“一、(三)调整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封顶控制措施。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借记卡交易单笔收费金额不超过13元,贷记卡交易不实行单笔收费封顶控制。银行卡清算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不区分借、贷记卡,单笔交易的收费金额不超过6.5元(即分别向收单、发卡机构计收时,单笔收费金额均不超过3.25元)。”
其中“借记卡单笔封顶13元,贷记卡单笔收费不封顶”的内容是在商户中,特别是大宗消费领域的商户中引起轩然大波的“元凶”。此前针对信用卡大额消费,商户可凭营业执照申请封顶POS机,其手续费是一定的;而新政实施后,意味着使用信用卡消费金额越大,商户支付的手续费也越高。这也是为何会出现商户拒绝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更有商户让消费者承担手续费的原因。
【消费者应对手续费说“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银联入网机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规定,应由商户向银行支付和承担结算手续费。因此,如果遇到商户将手续费转嫁给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并可向中国银联投诉。若查明情况属实,中国银联可取消该商户安装POS机的资格。
【笔者评议】
信用卡刷卡手续费上不封顶的举措虽有利于遏制信用卡套现,但对于大宗消费品领域的商户而言,其经营成本将显著增加。此举将导致商户极力推荐消费者使用借记卡刷卡消费,而非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对于已经习惯使用信用卡刷卡消费的消费者而言,此举将遏制部分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不利于实现促进消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