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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非法处置频发:从督察案例看全链条法律责任与合规要点

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黄启荣 律师

2025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北京平谷、丰台等地建筑垃圾违法违规处置典型案例——北京仕宇伟业公司未经批准在平谷区违法堆放7400余吨工程渣土、侵占农用地9亩,丰台区梨园村已关闭处置场遗留6.3万吨建筑垃圾露天堆存,平谷金海湖镇更出现多家企业接力倾倒、累计堆存超7500吨的乱象。

2024年6月7日中国青年网报道,2021年以来江苏省苏州市查处的274起跨区域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件中,243起源于上海;另据广东环保协会2024年6月6日披露,上海还存在3960吨工程泥浆非法倾倒至昆山市陆家镇、侵占省级公益林4.38亩的严重案例,跨区域“甩锅”已成为建筑垃圾治理的顽疾。

建筑垃圾非法处置为何屡禁不止?违法主体将面临哪些法律后果?产生、运输、处置单位又该如何通过合规预防风险?本文结合中央督察案例与法律实务展开分析。

一、非法处置频发的四大核心诱因

1.成本悬殊:非法倾倒的“低成本诱惑”

正规建筑垃圾处理涉及分类清运、资源化利用或合规消纳,其成本包括运输费、处置费以及环保措施费等,而非法倾倒仅需支付短途运输费,成本远低于正规处理方式。这种悬殊差距让部分企业铤而走险,如杭州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曾通过无资质公司将渣土跨区域倾倒至安徽宣城,核心目的就是规避正规处置的高额成本,背后折射出“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的畸形现状。

2.监管盲区: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不足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筑垃圾管理涉及生态环境、住建、公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但实践中职责边界模糊——住建部门管处置核准,公安管运输违法,生态环境管污染防治,导致“谁都管、谁都没管好”。跨区域案件更面临“取证难、追责难”,直接助长了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3.规划滞后:处置设施“供需失衡”

根据最新数据,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量超过20亿吨,资源化利用率约为40%,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如北京市平谷区8家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场所中,3家因容量不足被迫越界堆放;上海、杭州等超大城市本地消纳能力饱和,直接催生跨区域非法倾倒。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6月7日分析,部分城市未按要求出台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规划跟不上产生量”是非法处置的重要推手。

4.利益链条:多层转包的“黑色网络”

非法处置已形成“运输承包公司→工程中介→车队→地接”的四级利益链,各环节分工明确、利润分成清晰。如环球网2025年7月18日报道的苏州太湖倾倒案中,中介通过对接无资质运输船队,每船赚取差价500-800元,高额利润致使违法者陷入“查处一个、再冒一个”的恶性循环,甚至出现12人团伙长期向太湖废弃宕口倾倒1.2万吨垃圾的恶性案件。

二、非法处置的三重法律后果:刑事/行政/民事

1.刑事责任:两大罪名的“牢狱风险”

• 污染环境罪(《刑法》第338条):若倾倒含毒物质或造成土壤、水体严重污染,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在苏州太湖倾倒案中,多名涉案人员因犯污染环境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法》第342条):如北京仕宇伟业侵占9亩农用地堆放渣土,若造成耕地永久毁坏,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政责任:高额罚款+拘留

• 《固废法》第120条第一项规定,擅自倾倒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处5—15日拘留。如2024年成都新津区对倾倒组织者罚款1.41万元,同时行政拘留10日,实现“行政处罚+拘留”双重惩戒。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明确规定,单位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可处5000元—5万元罚款,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资质单位运输的,可处1万—10万元罚款。

3.民事责任:生态损害赔偿+侵权赔偿

根据《固废法》第121条,非法处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检察机关或环保组织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违法者承担修复费用。如江西萍乡“渣山”案中,56万吨建筑垃圾污染数百亩土地,违法企业需承担土地修复费超千万元;若渣土掩埋他人财物,还需按《民法典》第1165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涵盖财物损失、清理费用等。

三、全链条责任划分:相关方的合规义务

1.产生单位(建设/施工单位)

核心义务:

• 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环卫部门备案(《固废法》第63条),方案需明确分类、运输、处置路径,避免“方案与实际脱节”;

• 委托有核准资质的运输、处置单位,不得交给个人或无资质主体(《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3条),需核验对方《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准运证》等资质文件;

• 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不得擅自堆放(例如在北京平谷违法堆放案中,施工单位因未履行清运义务而被优先追责),同时要对处置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并留存运输单据、处置凭证等证据。

违法后果:未备案或委托无资质单位,可处1万—10万元罚款。

2.运输单位

核心义务:

• 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许可,随车携带核准文件,不得使用伪造、变造许可;

• 应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限装载(例如丰台部分渣土车因未密闭、超顶盖,违反了《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运输前需检查车辆密闭装置是否完好;

• 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不得遗撒,运输轨迹需实时上传至监管平台,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违法后果:沿途遗撒可处5000元-5万元罚款,无许可运输可面临行政拘留。

3.处置单位

核心义务:

• 需取得处置核准,严禁越界、超期堆存(平谷东高村处置中心因越界堆放9700吨被通报),堆存范围必须严格符合核准文件要求;

• 应采取洒水降尘、密闭作业等防扬尘措施(平谷南独乐河镇处置场因露天破碎无防尘措施被责令整改),破碎、筛分等作业必须在密闭厂房内开展,并配备喷淋、雾炮等防尘设备;

• 不得收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0条),建立进场登记制度,对接收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查验。

违法后果:若超期堆存,可被责令拆除;若露天作业造成污染,可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

四、律师实务提示:合规布局,聚焦风险预防

在建筑垃圾非法处置案件中,多数企业并非主观故意违法,而是因“合规意识淡薄”“流程管控缺位”而陷入风险——部分施工单位误信“中介”的口头承诺,未对运输单位资质进行核验;部分处置单位忽视“超期堆存”的时间界限,最终面临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因此,风险防控需贯穿建筑垃圾从产生到运输、处置的全流程,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一是“源头管控”,产生单位应构建“资质双审”机制,既要审核运输、处置单位的行政许可资质,也要通过企查查、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核查其是否存在违法记录,杜绝与“失信主体”合作;同时,需细化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明确分类标准(如可回收骨料、不可回收渣土),为后续合规处置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过程跟踪”,运输环节应要求运输单位实时共享GPS轨迹信息,留存每车的运输单据(详细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建筑垃圾种类及重量);处置环节需定期前往处置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建筑垃圾是否按约定进行消纳或资源化利用,防止出现“单据与实际处置脱节”的情况,尤其要警惕运输单位中途擅自倾倒的风险。

三是“定期自查”,企业需每季度开展建筑垃圾合规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检查资质备案、运输管控、处置监督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疑似非法倾倒行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例如拍照、录像、保存沟通记录),并及时咨询专业环保律师,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以便在后续可能的法律追责中处于有利地位。

参考资料链接

1.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建筑垃圾处置乱象——中国青年网:https://news.youth.cn/gn/202406/t20240607_15298261.htm

2. 12人向太湖倾倒垃圾1.2万吨涉污染环境罪被拘(环球网):https://china.huanqiu.com/article/9CaKrnJWkhe

3. 上海市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严重,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触目惊心_曾苑汕@广东环保协会:http://m.toutiao.com/group/7377268625356505634/?upstream_biz=doubao

4. 340余吨冷凝废液被倒入河流影响江浙沪三地,多人获刑(新京报):https://m.bjnews.com.cn/detail/1755243582129086.html

5.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何首次集中通报建筑垃圾问题?_环保时讯_河南省生态环境厅:https://sthjt.henan.gov.cn/2024/06-07/3005404.html

6.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7起典型案例-中国固废网:https://www.solidwaste.com.cn/news/351042.html

7. 北京市平谷丰台等地违法违规处置建筑垃圾问题多发(生态环境部):https://www.mee.gov.cn/ywgz/zysthjbhdc/dcjl/202512/t20251207_1137271.shtml

8. 崇明这款“模型”,让“非法倾倒”无处可逃!:上观新闻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7487857390549828130/?upstream_biz=doubao&source=m_redirect

9. 【案例警示】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可能涉嫌违法犯罪,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https://cgj.luzhou.gov.cn/ztzl/wlpf/content_108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