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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8月上)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2、上期所等5家期货交易所发布各自旗下的《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 

二、监管政策 

1、FCA对支付保障规则进行了修改 

2、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三、金融数据 

1、EBA发布2025 年第一季度风险仪表板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5年二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7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25年7月底外汇基金分析帐目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意见》对照新型工业化重点领域,提出针对性支持举措。优化金融政策工具支持关键技术产品和攻关,多渠道为科技成果转化引入耐心资本,强化产业链重点企业综合金融服务,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等五篇大文章,深化基于“数据信用”和“物的信用”的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健全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有关授信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服务,推动金融资源向产业集群聚集和专业化发展,推进贸易结算、资金管理、投融资等一系列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举措,支持产业合理布局和拓展发展空间,促进做强国内大循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2、上期所等5家期货交易所发布各自旗下的《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

中金所、上期所、广期所、大商所、郑商所等5家期货交易所均发布各自旗下的《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5家交易所的管理办法在核心框架上保持一致,内容主要是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系统接入管理、主机托管和席位管理、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监督管理等做出细化规定,主要内容:一是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具体实施方式公布,应履行程序化交易报告义务的交易者范围涵盖4类,包括1个交易日内出现10次(含)以上1秒钟内10笔(含)以上报撤单的;二是过渡期的安排,包括完成委托协议签订、程序化交易报告等,过渡期结束后仍未按规定的,不得从事程序化交易;三是系统接入管理,明确了交易者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非期货公司会员用于程序化交易的技术系统,以及期货公司会员使用的交易信息系统应满足的要求;四是交易所的自律措施明确,针对程序化交易者、期货公司采取自律措施的情形也有列明。(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FCA对支付保障规则进行了修改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已确认新规则将在9个月后生效(2026年5月),以便业界有时间做好准备。此外,FCA还进行了修改,以确保规则与小型公司相称,例如,如果公司持有的客户资金少于10万英镑,则取消审计要求。这些规则意味着消费者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如果支付或电子货币公司出现问题,他们更有可能获得全额退款,而且延误的时间更短。新规则要求:1.由合格审计师进行年度审计。2.支付公司每月报告。3.公司进行日常检查,以确保正确的资金数额得到保障,从而保护客户的利益。如果公司倒闭,应制定更好的计划,以便客户尽快取回资金。这些规则将解决监管机构在以往支付公司倒闭事件中发现的问题。(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网站)

2、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印发了《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令〔2025〕第7号),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检查、处罚、恢复处置、退出等监管规定,实现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标准统一,为金融市场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提供基础保障。《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运营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三、金融数据

1、EBA发布2025 年第一季度风险仪表板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2025年第一季度风险仪表板,其中披露了最大的欧盟/欧洲经济区信贷机构的汇总统计信息:1、欧盟/欧洲经济区银行的普通股一级资本(CET1)比率为 16.2%,与上一季度相比保持稳定。风险加权资产总额为9.9 万亿欧元,目前占风险加权资产总额(RWAs)的12.9%。2、欧盟/欧洲经济区银行报告的总资产为29万亿欧元,比上一季度增长2.7%。这一变化主要是由于债务证券的增加,占总资产的 14.6%。现金余额也比上一季度略有增加,占总资产的10.9%。客户贷款(家庭和非金融企业)增长近1%。其中,家庭按揭贷款和中小型企业(SMEs)的公司贷款增长尤为显著。3、欧盟/欧洲经济区银行报告的不良贷款总额为3,778 亿欧元,与上一季度一致。第二阶段贷款仅略有增加,导致其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在2025年第一季度下降了20个基点,降至 9.5%。尽管趋势良好,但风险成本(CoR)上升到57个基点,大大高于 2021 年以来约48个基点的平均水平,也是2021年以来的最高水平。4、欧盟/欧洲经济区银行2025年第一季度的股本回报率(RoE)为10.5%,比2024年同期低10个基点。2025年第一季度的资产回报率稳定在0.73%。 尽管净利息收益率(NIM)比上一季度下降了5个基点,降至1.6%,但银行的盈利能力仍保持稳定。资产增长和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NFCI)的增加(NFCI 同比增长 6%)平衡了对净利息收入(同比-1.3%)的影响。5、第一季度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均有所下降,分别为159.5%和126.9%。住户和非金融企业的贷存比率从上一季度的多年低点略有回升,2025年第一季度为106.3%。相比之下,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在内的其他客户存款增加了 9.4%,占银行总负债的12.7%。(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5年二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25年二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银行业和保险业总资产保持增长。2025年二季度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467.3万亿元,同比增长7.9%。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总资产39.2万亿元,较年初增加3.3万亿元,增长9.2%。二、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服务持续加强。2025年二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万亿元,同比增长12.3%。2025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3.7万亿元,同比增长5.1%;赔款与给付支出1.3万亿元,同比增长9%;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总体稳定。2025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3.4万亿元,较上季末减少24亿元;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49%,较上季末下降0.02个百分点。2025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正常贷款余额226.8万亿元。四、商业银行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2025年上半年,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2025年二季度末,平均资本利润率为8.19%。平均资产利润率为0.63%。五、商业银行流动性指标保持平稳。2025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为149.25%,较上季末上升3.05个百分点;净稳定资金比例为127.59%,较上季末上升0.02个百分点。六、保险业偿付能力充足。2025年二季度末,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4.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7.8%。(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7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5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715亿元(1,351亿美元/99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751亿元(2,191亿美元/1,61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345亿元(465亿美元/343亿SDR),初次收入逆差2,978亿元(414亿美元/305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87亿元(40亿美元/29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715亿元(1,351亿美元/996亿SDR)。2025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1,589亿元(3,006亿美元/2,25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798亿元(4,566亿美元/3,42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604亿元(1,059亿美元/796亿SDR),初次收入逆差4,089亿元(569亿美元/42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85亿元(67亿美元/5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9,810亿元(2,758亿美元/2,065亿SDR)。(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25年7月底外汇基金分析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在2025年7月底的主要分析帐目。在7月份,外汇基金的境外资产减少564亿港元,至35,398亿港元。货币基础为20,426亿港元。外汇基金对香港私营部门的债权总额为3,176亿港元。对外负债总额为326亿港元。(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