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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6月下)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CIPS人民币国际信用证业务正式开通 

2、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国家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3、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举办跨境支付通启动仪式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5、沪港两地共同签署《沪港国际金融中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 

6、上期所优化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 

二、监管政策 

1、EBA发布有关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和相关监管报告的重要监管产品 

2、ESMA缩小CSDR现金处罚的范围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7、上交所制定推动提升沪市上市公司ESG评级专项行动方案 

三、金融数据 

1、ISDA发布中国内地和香港IRD市场的发展情况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数据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7、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8、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货币统计数字 

9、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2025年5月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数据 

10、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5年5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一、行业动态

1、CIPS人民币国际信用证业务正式开通

2025年6月18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人民币国际信用证业务正式开通,同时CIPS与6家外资机构举行直接参与者签约仪式,与泰国盘谷银行举行直接参与者上线仪式。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结算方式之一。CIPS国际信用证服务,通过制定符合国际标准的信用证业务报文,支持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企业之间,信用证开证、修改、寄单、到单、闭卷等流程的信息交互,提供标准化、一体化的全球信息交互,有效提升跨境结算效率,降低沟通成本,为国际贸易活动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支持。在签约的6家外资机构中,标准银行、非洲进出口银行、阿布扎比第一银行、吉尔吉斯斯坦Eldik Bank、大华银行成为CIPS直接参与者,标志着CIPS境外外资直接参与者首次覆盖非洲、中东、中亚及新加坡离岸人民币中心,将进一步便利跨境人民币使用。与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的签约,是人民银行支持澳门特别行政区金融市场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提升CIPS在葡语地区影响发挥积极作用。(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2、中国人民银行与匈牙利国家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2025年6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会见了来访的匈牙利国家银行行长。双方围绕两国经济金融形势、中匈金融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匈牙利国家银行合作谅解备忘录》,涵盖经济金融形势交流、绿色金融、深化中匈央行合作等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3、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举办跨境支付通启动仪式

2025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举办内地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互联互通(以下简称跨境支付通)启动仪式。跨境支付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和便利民生、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内地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与香港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直接连接,在遵守两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支持参与机构为两地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跨境支付服务。跨境支付通将于2025年6月22日上线运行。跨境支付通的推出,有利于提升两地跨境支付效率和服务水平,便利两地经贸活动和人员往来,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行动方案》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做优做强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力度等。二是做实“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质效,在依法合规、有效控制实质风险前提下,支持上海积极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金融服务等。三是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上海金融业国际化水平。坚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金融制度型开放,探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以国际良好实践为基础的跨境银团贷款等非居民贷款业务等。四是提高监管水平,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推动在沪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稳健经营等。五是完善政策配套,提高金融专业服务水平。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化金融法治建设,加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法治保障,大力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建设好上海金融消保中心,进一步完善上海金融营商环境等。(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5、沪港两地共同签署《沪港国际金融中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

2025年6月18日,在“2025陆家嘴论坛”开幕之际,沪港两地共同举行发布会,签署《沪港国际金融中心协同发展行动方案》。《行动方案》聚焦推进沪港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建金融产品服务体系、上海与香港离岸金融的战略互补等六方面,共38条举措,包括协同两地跨境离岸金融服务,合力助力企业“走出去”等,如支持上海优化自由贸易账户功能,鼓励沪港两地银行完善非居民账户体系,便利跨境电商平台及海外仓运营企业等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或香港开立非居民账户,推动香港快速支付系统“转数快”(FPS)与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IBPS)互联,鼓励两地金融机构共同开发适应离岸经贸资金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动更多贸易主体选择人民币作为支付结算货币,支持两地协同优化企业集团全球资金管理体系,支持更多上海企业在港成立财资中心等。(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6、上期所优化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

上期所(含上期能源)拟对黄金、纸浆、天然橡胶和20号胶期货品种的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进行调整,由“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简称“5日加权平均价”)调整为“最后5个有成交交易日的结算价的算术平均值”(简称“5日算术平均价”),相关品种自2508合约开始实施。相较于加权模式,“5日算术平均价”更加符合现货贸易习惯,能够提升企业对于价格的可预期性,显著降低企业套保成本。本次调整后,上期所实物交割期货品种的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以“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交割结算价,主要针对金属类品种,具体包括铜、国际铜、铝、铸造铝合金、锌、铅、镍、锡、白银、螺纹钢、热轧卷板、线材;二是以“5日算术平均价”作为交割结算价,主要针对能化类品种和个别金属品种,具体包括原油、燃料油、低硫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20号胶、纸浆、黄金、不锈钢和氧化铝。优化后的交割结算价计算方式,充分考量各品种现货贸易惯例、期货市场运行特性及市场成熟度等特点,在保障规则统一性的前提下,兼顾品种差异性,进一步提升市场参与者便利度和价格发现有效性。(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EBA发布有关操作风险资本要求和相关监管报告的重要监管产品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公布了三项技术标准最终草案,这些标准对欧盟银行业一揽子方案的实施至关重要,将使监管机构能够监控机构的合规情况,从而促进一致和强化的监管。EBA特别发布了以下监管技术标准(RTS)和实施技术标准(ITS):1.关于业务指标(BI)计算和调整的RTS,该指标是标准化和统一应用操作风险资本要求的核心。2.关于FINREP映射的ITS,这将确保一致性并降低实施、行政和运营成本。3.修订有关操作风险报告的ITS,这将使监管报告框架保持相关性和意义,并与修订后的法规保持一致。EBA完善了BI组成部分,纳入了对会计准则的更新、操作风险影响和排除项的详细细分,以及对财务部分计算方法的进一步澄清。这些变化确保在银行财务报表中全面准确地反映操作风险。(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2、ESMA缩小CSDR现金处罚的范围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了一份最终报告,明确了《中央证券存管机构条例》(CSDR)现金处罚的范围,支持简化和减轻交易后的负担。根据《中央证券存管条例修订版》(CSDR Refit)中修订的结算纪律框架,ESMA就结算纪律的范围向欧盟委员会(EC)提供了技术建议,确定了以下内容:1.被认为不可归咎于交易参与者的结算失败原因,以及2.哪些情况下的操作不被视为交易。根据技术建议,许多情况都不会触发CSDR现金处罚。这些情况包括:1.CSD层面的技术故障,如系统中断、网络攻击或网络中断;2.ISIN在其最具流动性的市场上全天暂停交易;3.一级市场上基金单位或股票的技术性创建和赎回,包括与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相关的技术性创建和赎回。(来源: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 网站)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优化调整行政许可事项。适度提高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优化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精简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条款。二是适度延展经营业务范围。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提供撮合服务。明确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汇集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信息服务。三是细化业务经营规则。明确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以及经纪服务对象范围。强化业务全流程管理,明确尽职调查、交易确认、匿名撮合、留痕管理等业务环节的监管要求。规范服务收费管理,确保收费质价相符。四是进一步强化风险监管。加强公司治理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坚持以风险为本,明确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数据安全管理、外包管理等监管要求。五是加强经纪行为监管。要求货币经纪公司健全经纪人管理机制,加强对可疑交易、通讯工具、经纪业务场所、经纪人员档案等管理,防范道德风险。明确经纪业务中的禁止性事项,防止损害客户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市场秩序。(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决定》废止《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4号)、《银行业立法规划》(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2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2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11号修改)共四部规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办法》,《办法》共五章四十三条,主要包括:一是明确市场风险定义。厘清《办法》适用范围,不再包括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相关内容,加强与《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衔接。二是强调完善市场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界定三道防线的具体范围和职责,强调银行在集团并表层面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三是细化市场风险管理要求。要求银行对市场风险进行全流程管理,细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要求。完善内部模型定义以及模型管理、压力测试要求,匹配当前市场风险计量框架和管理实践。(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要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完善县乡村金融服务。要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完善普惠信贷管理体系,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服务质效,加强“三农”领域信贷供给,加大脱贫地区和特定群体信贷帮扶力度,强化民营企业信贷支持。要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推进保险公司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丰富普惠保险产品供给,提供优质普惠保险服务,强化普惠保险监管政策引领。(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7、上交所制定推动提升沪市上市公司ESG评级专项行动方案

上交所制定完成《推动提升沪市上市公司ESG评级专项行动方案》,推出六大方面工作举措。一是提供评级指导。结合评级机构关注的重要议题,加快制定更多议题的编制指南,就评级关键指标提供治理架构、管理能力提升的具体指导和更具针对性的披露范例等。二是推动沟通交流。积极搭建上市公司与评级机构的沟通桥梁,推出各类专题培训、行业分享等活动。三是改进信息披露。鼓励上市公司主动识别财务重要性议题,并按照四要素披露框架加强财务影响的分析和披露,进一步满足投资者决策需要等。四是形成最佳示范。综合国际ESG评级、中证ESG评级领先的公司案例,总结形成最佳实践范本供上市公司对标管理等。五是加强正向激励。创新丰富ESG金融服务和投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在股权、信贷、债券等各类融资产品开发中将ESG评级纳入考量,加大各类ESG主题、绿色主题ETF和ESG指数跟踪基金产品开发力度等。六是提升管理绩效。鼓励上市公司引入专业投资者作为积极股东参与公司治理,借助专业力量提升ESG管理绩效和评级水平等。(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三、金融数据

1、ISDA发布中国内地和香港IRD市场的发展情况

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ISDA)发布了一份新的研究报告,分析了中国内地和香港报告的利率衍生品(IRD)交易活动。主要内容包括:1.中国内地以人民币计价的IRD市场自2022年以来显著扩大,交易名义总额从2022年的3.1万亿美元增至2024 年的4.5万亿美元,增长了47.2%。2.香港的人民币IRD市场(包括CNH掉期和人民币不交收掉期)增长了37.5%,交易名义金额从2023年的8.7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12.0万亿元。3.以人民币计价的IRD交易名义占香港整体IRD交易名义的比例在2024年增至10.2%。4.2024年,香港IRD市场的交易名义值从2016年的27.6万亿元增至117.9万亿元。(来源: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 网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5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106,978亿美元,对外负债70,85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6,124亿美元。按SDR计值,2025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80,513亿SDR,对外负债53,326亿SDR,对外净资产27,188亿SDR。(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中国全口径外债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75,967亿元人民币(等值24,514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5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6,980亿美元,对外负债15,118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86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092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954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5、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5月,银行结汇13,861亿元人民币,售汇13,051亿元人民币。2025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67,2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0,867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5年5月,银行结汇1,927亿美元,售汇1,814亿美元。2025年1-5月,银行累计结汇9,356亿美元,累计售汇9,862亿美元。2025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4,80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2,426亿元人民币。2025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30,862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23,54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5年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227亿美元,对外付款5,897亿美元。2025年1-5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12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1,109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6、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5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1.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7万亿美元)。2025年1-5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25.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44万亿美元)。(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7、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外汇基金资产负债表摘要及货币发行局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截至2025年5月31日,外汇基金总资产为41,595亿港元,较2025年4月底增加1,862亿港元,其中外币资产增加2,081亿港元,港元资产则减少219亿港元。货币发行局帐目显示,2025年5月底的货币基础为21,249亿港元,较2025年4月底增加1,422亿港元,增幅为7.2%。2025年5月底的支持资产总额增加1,628亿港元至23,562亿港元,增幅为7.4%。支持比率由2025 年4月底的110.62%,上升至2025年5月底的110.88%。(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8、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2025年5月货币统计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发表的统计数字显示,认可机构的存款总额在2025年5月份上升2.5%,其中港元存款及外币存款分别上升3.4%及1.8%。由年初截至5月底计,存款总额及港元存款分别上升6.7%及7.9%。香港人民币存款在5月份下跌5.4%,于5月底为9,756亿元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的人民币汇款总额于5月份为 11,236亿元人民币,而4月份为13,621亿元人民币。5月份贷款与垫款总额上升0.9%,由年初截至5月底计上升1.4%。其中在香港使用的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及香港境外使用的贷款在5月份分别上升0.9%及1.1%。由于港元存款的升幅较港元贷款的升幅大,港元贷存比率由4月底的72.3%,下跌至5月底的70.5%。5月份港元货币供应量M2及M3均上升3.2%,与去年同期比较均上升9.5%。5月份经季节因素调整的港元货币供应量M1上升12.3%,与去年同期比较上升18.5%。货币供应量总额M2及M3于5月份均上升2.5%,与去年同期比较,M2及M3均上升10.7%。(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9、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2025年5月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布2025年5月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数据,截至2025年5月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4.35万亿元,约占银行间债券市场总托管量的2.6%。从券种看,境外机构持有国债2.11万亿元,占比48.5%;持有同业存单1.22万亿元,占比28.0%;持有政策性金融债0.84万亿元,占比19.3%。5月份,新增2家境外机构主体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截至5月末,共有1169家境外机构主体入市,其中,605家通过直接投资渠道入市,835家通过“债券通”渠道入市,271家同时通过两个渠道入市。5月份,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现券交易量约1.48万亿元,日均交易量约777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10、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5年5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5年5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上海银行业资产负债情况。2025年5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资产余额27.03万亿元,同比增长4.62%。2025年5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5.82万亿元,同比增长4.47%。二、上海银行业资产质量情况。2025年5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208.21亿元,不良贷款率0.99%。三、上海保险业主要经营数据。2025年1—5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1,391.71亿元,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累计484.37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