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2、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央行签署金融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并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3、中国人民银行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金融管理局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类型
4、上海期货交易所与海湾商品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5、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二、监管政策
1、EBA发布最新的决议计划报告ITS最终草案
2、FCA缩减保险规则手册
3、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5、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4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2、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一、行业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下调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存款准备金率5个百分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2、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央行签署金融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并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25年5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金融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和《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人民币/雷亚尔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中国人民银行与巴西中央银行金融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全面推进两国央行深化合作,包括完善金融市场投资环境,加强金融市场建设相关技术交流,支持金融投资者扩大投资规模,促进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双边本币合作,为两国金融市场提供本币流动性支持;促进跨境支付互联互通,加强快速支付系统和跨境二维码支付对接等。中巴双边本币互换续签规模为1,900亿元人民币/1,570亿巴西雷亚尔,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将有助于扩大两国间本币使用,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3、中国人民银行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香港金融管理局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类型
2023年5月15日,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换通”)正式上线。自业务上线以来,“互换通”业务量持续上升。2024年5月,“互换通”机制安排进一步优化,推出以国际货币市场结算日为支付周期的利率互换合约、历史起息的利率互换合约及合约压缩功能等,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提升境外投资者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截至2025年4月末,20家境内报价商与79家境外投资者,累计达成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1.2万多笔,名义本金总额约6.5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拟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类型。一是延长合约期限,延长利率互换合约期限至30年,满足市场机构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二是扩充产品谱系,推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参考利率的利率互换合约。两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将陆续上线以上优化措施。(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4、上海期货交易所与海湾商品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期所)与海湾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GME)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加强双方大宗商品衍生品市场间的交流与合作。GME总部位于阿联酋迪拜国际金融中心(DIFC),前身为迪拜商品交易所,是中东地区重要的商品期货交易所之一。根据备忘录文本,上期所将与GME共同探索深化产品研发、知识共享、市场研究、人员交流、市场培训与推广等领域合作,以期促进双方市场间的交流互鉴,并为两地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5、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中国证监会印发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纳入中国证监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规章项目共有19件:一是强化对资本市场相关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衍生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已公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3件,包括制定《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提供管理办法》和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资本市场相关主体的规范,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发展基础。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件,包括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3件,包括制定《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修订《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信息科技管理办法》。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监管执法效能。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2件,包括制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已公布);修订《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已公布)。“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证券期货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规则》;修订《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EBA发布最新的决议计划报告ITS最终草案
欧洲银行业管理局(EBA)发布了最新的决议计划报告实施技术标准(ITS)最终草案。此次对有关为决议计划目的提供信息的ITS进行全面审查,旨在实现欧盟报告要求的全面统一,避免数据要求的重复,从而降低机构履行决议计划报告义务的成本。相称性是这一监管产品的主要驱动力。这些ITS提高了决议机构所收集数据的可用性,反映了决议规划、危机准备和政策方面的最新发展,并提供了高效的做法。ITS通过避免平行数据收集,消除多余或价值有限的数据点,促进了决议规划报告的统一、相称和简化。通过精简数据点以避免重叠,并根据机构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制定报告要求,增强了相称性。更具体地说,支持简化和相称性的措施包括:1.免除各机构根据不同部门的法律义务进行平行数据收集的工作;2.实施模块化的核心加补充方法,根据某些类别报告实体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缩小其报告义务的范围;3.在报告实体已经提交数据的情况下,消除与MREL/TLAC、CoRep和FinRep的重复和重叠数据点。(来源:欧洲银行业管理局 网站)
2、FCA缩减保险规则手册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计划从其保险规则手册中删除过时或重复的要求,并询问可以做出哪些改进。这些变化将有助于降低成本,并为依靠保险管理风险的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同时保持适当的保护水平。FCA建议创建一个新的定义,以识别不应被其行为规则所涵盖的大型商业保险客户。这将减轻为能够独立管理风险的大型企业提供保险的公司的负担,同时保护小型商业客户。另外,FCA还提出了更多可使保险市场更广泛受益的措施,包括:1.不再要求公司至少每12个月审查一次产品价值。取而代之的是,公司将根据每种产品的风险和特点来决定审查的频率。2.在不止一方参与设计保险产品的情况下,允许公司灵活地指定一个主要保险人来遵守其规则。3.扩大定制合同除外责任的范围,使所有保险公司和经纪人更容易使用。定制合同是应客户要求为其量身打造的,这意味着它们自动享有产品管理规则提供的保护。4.取消重复的年度报告和雇主责任通知要求。5.取消对保险和殡葬计划员工的最低培训和发展时数要求。(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网站)
3、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细分非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类别,提升数据报送便利性。二是将贸易信贷调查统计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整合数据采集要素。三是调整国际运输等调查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四是优化数据采集范围和要素定义,调整部分附录代码表。(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共七章五十六条:第一章明确《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工作机制等;第二章对数据资源目录、分类分级、制度建设、操作规程等方面作出规定;第三章对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公开、删除等环节明确安全管理规定;第四章从数据存储保护、数据备份、数据传输安全、算法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安全技术规定;第五章对数据处理活动的风险监测、通报预警、评估与审计、事件分级、响应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第六章对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和数据处理者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置作出规定;第七章对术语定义、解释权、施行日期作出规定。(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5、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4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817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410亿美元,升幅为1.27%。(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2、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于2025年4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4,087亿美元(2025年3月底为4,125亿美元)。连同未交收外汇合约在内,香港于2025年4月底的外汇储备资产为4,079亿美元(2025年3月底为4,119亿美元)。为数4,087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5倍多,或港元货币供应M3约36%。(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