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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4月上)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李奕轩 律师助理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行业动态 

1、EBA发布对银行计算资本要求的内部方法的年度评估报告 

2、EBA发布存款担保计划压力测试绩效同行评审报告 

3、FCA在美国和亚太地区开展业务 

4、中银香港成为首家境外清算会员 

二、监管政策 

1、ESMA发布基金LMT实施细则 

2、金融监管总局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3、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 

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2、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一、行业动态

1、EBA发布对银行计算资本要求的内部方法的年度评估报告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2024年度市场和信用风险基准测试报告。EBA还首次发布了关于交易账簿替代标准法(FRTB ASA)基本审查的具体报告。这些工作旨在监测所有获准使用内部方法计算资本要求的欧盟机构的风险加权资产(RWA)的一致性。在市场风险方面,各种风险衡量标准的分散性下降在本次演练中得到了证实。在信用风险方面,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化与前一年相比保持稳定,但从长期来看,某些资产类别和参数的风险加权资产减少了。(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2、EBA发布存款担保计划压力测试绩效同行评审报告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其最新的同行评审结果,内容涉及欧盟各国存款担保计划 的压力测试表现。这项全面审查评估了七个国家的存款担保计划是如何根据为本次同行评审制定的基准进行压力测试的。这些基准源于《存款担保计划指令》和《存款担保计划法》。存款担保计划的压力测试对于维护金融稳定和保护欧盟公民至关重要。通过严格评估存款担保计划压力测试的表现,EBA旨在不断加强存款担保计划处理银行倒闭和保障储户资金的准备工作。(来源:欧洲银行管理局 网站)

3、FCA在美国和亚太地区开展业务

根据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新战略,FCA首次在美国和亚太地区(APAC)开展业务。在美国,Tash Miah于4月开始在英国驻华盛顿大使馆工作。Tash将与商业和贸易部密切合作,推进英美金融服务政策和监管合作,并为美国的金融公司提供英国监管方面的支持。Camille Blackburn将从2025年7月起在澳大利亚设立一个地区办事处,担任金融服务管理局亚太区总监。该职位将主要负责支持金融服务公司在进入英国市场或融资过程中熟悉监管,并为英国公司向亚太地区扩张提供支持。(来源: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微信公众号)

4、中银香港成为首家境外清算会员

2025年4月2日,上海清算所在国际化进程中取得重要进展,成功发展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成为首家位于境外的清算会员,可直接在银行间市场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含标准利率互换)和标准债券远期的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监管政策

1、ESMA发布基金LMT实施细则

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ESMA)发布监管技术标准(RTS)草案和流动性管理工具(LMT)指南(GL)的最终报告。这些规定将使欧盟的基金管理者能够更好地管理基金的流动性,尤其是在市场紧张的情况下。此外,RTS草案还将明确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功能,如侧袋的使用,目前欧盟各国对侧袋的规定大相径庭。通过其在降低金融稳定风险方面的作用,这些规则将对正在进行的有关非银行金融中介的讨论做出重要贡献。该出版物是实施经修订的《AIFMD》和《UCITS指令》的关键步骤,将促进指令中定义的LMT在所有成员国的统一和全面可用性。(来源:欧洲证券及金融管理局 网站)

2、金融监管总局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健全机构组织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完善科技金融服务内部管理架构,向科技金融专业或特色分支机构适当授权。优化内部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科技金融相关指标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占比,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切实提升业务人员支持科技创新的主动性等。二、加强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建设。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加大科技型企业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灵活设置贷款利率定价和利息偿付方式。优化科技保险保障服务。引导保险公司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提供覆盖科技创新活动全流程的保险产品等。三、加强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建设。强化数字赋能,鼓励金融机构研发数字化经营工具,增强企业识别和筛选能力,提升经营管理质效和风险防控水平。健全科技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组建共保体、再保险等方式分散科技保险风险等。(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共7部分23条,涵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金融纠纷调解业务。《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旨在完善金融纠纷调解各项工作基础,拓展功能作用,提升工作整体效能,基本实现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完备精细、金融纠纷调解组织规范专业、金融纠纷调解渠道畅通高效、各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工作主动充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的工作格局。(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大股权投资的概念。将保险机构及其关联方对未上市企业构成控制或共同控制的直接股权投资行为界定为重大股权投资。二是立足“五篇大文章”,促进保险公司专注主业,调整可投资行业范围。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加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科技”“大数据产业”,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三是规范治理约束和内部管控。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健全股权投资决策流程与授权管理机制,完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隔离。四是明确“新老划断”要求。新增投资按照《通知》执行,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存量业务,督促保险机构制定业务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进度安排,报监管后实施。(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通知》共10条,是在现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监管制度基础上的延续和补充,强调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具体监管要求包括强化商业银行总行对互联网助贷业务的管理责任,明确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的准入要求,强调业务成本费用和经营效益管理,规范业务定价机制,细化自主风控要求,防范增信服务机构过度增信风险,压实商业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微信公众号)

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注重压实保险集团并表管理主体责任,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定并表范围。加强并表管理内部治理约束,要求坚持聚焦主业,强化审计监督,定期评估成员公司情况。要求强化全面风险管理,重点防范集团特有的风险集中、风险传染与隐匿。加强内部交易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隔离机制。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管理,防止资本重复计算,减少过度杠杆风险。(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调权益资产配置比例上限。简化档位标准,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二是提高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力度,精准高效服务新质生产力。三是放宽税延养老比例监管要求。明确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不再单独计算投资比例,助力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8、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

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细化规定,突出制度公平性,确保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落地见效。(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公众号)

三、金融数据

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3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407亿美元,较2月末上升134亿美元,升幅为0.42%。(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2、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于2025 年3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4,131亿美元(2025年2月底为4,164亿美元)。香港于2025年3月底的外汇储备资产为4,125亿美元(2025年2月底为4,159亿美元)。为数4,131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5倍多,或港元货币供应M3约37%。(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