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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律师受邀出席“生物安全合规风险管理研讨会”

新冠肺炎防控的大背景下,生物安全立法加速进行,今年10月《生物安全法》通过,将于明年实施。11月11日,金茂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万美律师,受邀参加苏州工业园区生物纳米园“百拓讲坛”,围绕“生物安全合规风险管理”主题,与相关学者、苏州工业园区相关监管机构代表一起,为园区的企业讲解了《生物安全法》的立法理念和合规风险管理。园区各大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活动。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万美律师以“生物安全合规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梳理了目前已生效实施的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重点聚焦《生物安全法》与生物技术研发、病毒实验室、人类遗传资源生物安全的条文进行解读。

万律师介绍到,从企业角度,《生物安全法》明确了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实验室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物安全负责,并从生物安全制度的设立、防护措施、日常维护、检查、人员培训等过程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境外机构从事生物技术研究方面,《生物安全法》在原有法规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研究管理的批准、备案等相关要求。万律师还结合《生物安全法》的罚则、《刑法修正案(十一)》(二次审议稿)和兰州布鲁氏菌事件和相关实例,为参会人员分享了生物安全管理的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

作为一部基本大法,《生物安全法》确立了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立足风险识别、评估和预防的原则,结合金茂所正在为企业提供的生物安全合规服务,介绍了企业在生物安全合规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实践,并解答了现场企业代表在实践中遇到的P2实验室相关的生物安全合规管理等问题。

《生物安全法》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施行。生物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包括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科学技术、生态环境、海关、食品药品、应急管理等,《生物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将对生物医药行业及研发生产企业合规、政府监管产生深远影响,本次研讨会帮助园区企业提前深入了解生物安全合规的要求和风险点,也为监管部门、企业等各方主体宣传学习《生物安全法》搭建了交流的平台,为将来更好的实施《生物安全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金茂所已在生物安全领域提供法规动态、法律咨询、培训及合规审核评估等相应的法律服务,期待与各生物技术研发企业及园区有进一步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