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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建言获国家级采纳,金茂昆山分所收到昆山市人大感谢信,立法献策落地入法典!

202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参与国家立法工作,广泛征集修改建议。

作为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重要法律服务力量,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立法意见征集活动,组织专业律师团队认真研究草案内容,立足基层执法实践和法律服务经验,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专业力量。

其中,律所立法信息员胡秀玲律师结合建筑垃圾治理领域实践,围绕完善违法行为规制和健全治理费用承担机制提出了多项立法建议,并最终有两项建议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

一是针对实践中个人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建筑垃圾等行为处罚依据不够明确的问题,建议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法典规制范围,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该建议最终体现在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之中。

二是针对建筑垃圾治理过程中行政机关先行处置后追偿依据不够明确的问题,建议参照草案关于指定有治理能力单位代为治理、费用由违法者承担的制度设计,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费用应由违法行为实施者及相关责任主体承担,行政机关依法先行垫付费用后,可以向责任主体追偿。该建议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并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之中。

2026年6月,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公室专门向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发来感谢信,对律所及胡秀玲律师在本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法意见征集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积极贡献表示感谢。感谢信指出,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始终关心支持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大力宣传草案、积极发动各方、广泛收集意见,为国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活动,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提出多项高质量立法建议,多项意见被国家立法机关采纳,充分展现了律师行业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和专业能力。

今后,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依托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平台,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积极参与国家立法和法治实践,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昆山、法治中国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