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下午,金茂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组织“诉讼及执行程序追加偿债主体”专题研讨会。研讨会以张莹琳律师发表的“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下追究其他各主体责任路径的实务探析”律所公众号文章为切入点,重点研究探讨当前建设工程房地产行业市场背景下,在诉讼执行程序中如何前置考虑增加偿债主体的途径与策略,以提高债权受偿效果这一核心实务问题,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张莹琳律师介绍了对于办案过程中关于增加偿债主体的思考缘由、参考案例以及总结的十大可行路径,建房委各位参会委员以此引出,结合新公司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以及执行追加主体等司法解释,闭门研讨、开放交流,纷纷提供了办案实践中遇到的疑难案例及有关思考和解决方法,对于在诉讼和执行程序中如何进一步考虑和拓宽责任主体范围,完善案件处理思路和可行路径,形成针对性和实效性较为突出的提炼和共识。
金茂所建房委以专业讲座以及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搭建专业交流平台,适时不定期聚焦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突出及代表性问题,组织专委会委员共同研讨,以委托人权益实现为导向,形成具有金茂特色的团队研讨及问题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