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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所承办的破产清算转重整案入选上海破产法庭典型案例

2025年5月27日,上海破产法庭公布了“2024年度典型案例”。其中,破产篇案例四“出售式重整实现税收依规减免——上海某隆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系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办结。

一、案件概况

某隆新媒体公司系新三板挂牌企业,位于上海市智能传感器及物联网产业发展核心产业园区,区位优势明显,因经营不善等原因陷入破产境地。金茂所接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某隆新媒体公司涉及债务约1.2亿元,核心资产为位于某区的工业房产。因某隆新媒体公司的核心资产具有重整价值,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于2023年2月16日裁定某隆新媒体公司进行重整。经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愿提供偿债资金1.05亿元。在管理人、人民法院、投资人、债权人等各方推动下,三中院于2023年9月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债务人利隆公司以核心不动产出资并新设全资子公司,与债务人原有低效资产相剥离,实现重整费用、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率从零提升至超过28.5%。本案重整计划于2025年1月3日执行完毕。某隆新媒体公司继续进行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最终清偿率近50%。

二、典型意义

本案是运用出售式重整降低企业重整成本,提高债权人清偿率,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地区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一是采取出售式重整模式,以破产企业的核心资产注入新公司出售给重整投资人,债务人企业注销,提高了重整计划执行效率,也有利于隔离债务人历史遗留问题,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二是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根据改制重组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重整企业不动产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免征,土地增值税缓征,降低重整成本,企业摆脱了沉重的税务负担,提高了债权人整体清偿效益。本案被国税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列为破产重整业务税务处理案例,为加大重整企业税收优惠支持力度提供了范例。

三是结合所在工业园区发展前景,为引入新兴业态、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生态圈和创新生态链创造条件,体现了破产程序在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方面的功能优势。

金茂所自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机构成员以来,已通过随机摇号指定方式担任169起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并有多个案例入选上海破产法庭典型案例、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管理人实务典型案例》。金茂所将继续努力,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在债权人利益保护、危困企业破产和解、重整保护中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并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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