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中午,本所在15楼大会议室举行了本年度第四季业务交流会,由本所合伙人何彬律师介绍《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何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国际建设工程、国际贸易、涉外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此次交流会,何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对外国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以及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阐释和说明,结合1958年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的相关规定,介绍了商事仲裁裁决的类型、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以及对外国仲裁裁决承认和执行的抗辩事由等。同时,何律师结合办理过的案例实践,对中国法院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态度和处理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的探讨。
与会者在会后就涉外商事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在国外被承认和执行的情况等相关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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