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的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龙的股份,证券代码:835307)于2017年6月5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龙的股份2017年第一次定向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顺利完成股转系统备案。
龙的股份本次定向发行共计发行90万股股票,融资金额900万元,认购对象包括A股上市公司五洲新春(证券代码:603667)实际控制人张峰先生控股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北京北后溢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隆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知名投资机构。
龙的股份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文化活动策划与运营能力,主营业务为面向交通、博物馆、教育培训、通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客户提供软硬件产品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服务。
龙的股份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向全资子公司(上海隆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满足上海隆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文化项目建设需求。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完成将有助于满足龙的股份文化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优化其财务结构,提升其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拓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所合伙人虞咏霖律师及王雨峰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作为龙的股份本次定向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次定向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