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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监管动态(7月上)

汇编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韩正 律师  施君 律师  张超 律师

摘要:金茂律师事务所长年耕耘于跨境金融领域,帮助企业在该领域进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以及解决方案设计。我们将持续关注跨境金融领域行业动态、国内外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案例,并进行分享。

目录

一、监管政策 

1、ESAs对ESRB就前沿人工智能模型带来的系统性网络风险的警告表示支持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业保险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 

4、中国证监会就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二、金融数据 

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6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6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在2026年6月底的主要分析帐目 

5、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6年5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一、监管政策

1、ESAs对ESRB就前沿人工智能模型带来的系统性网络风险的警告表示支持

欧洲监管机构(ESAs)欢迎并支持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就前沿人工智能模型带来的系统性网络风险发出的警告。近期技术进步显著增强了前沿人工智能模型在极短时间内识别并利用信息技术系统中高严重性漏洞的能力。尽管欧盟的监管框架——包括《数据可信度条例》和《人工智能法案》——为管理网络和人工智能相关风险提供了坚实基础,但这些工具的速度和规模引发了担忧:基于人工智能的网络攻击可能会削弱金融机构的运营韧性。自首批前沿人工智能模型问世以来,ESAs一直致力于提高各界对这些模型广泛应用所带来的信息通信技术(ICT)风险的认识,并与欧盟主管当局保持沟通,以确保金融机构采取适当的缓解措施。在根据《数据保护与监管法案》发布的首份关于重大ICT相关事件的年度报告中,欧洲监管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网络安全措施,以在高性能人工智能驱动工具快速演进的背景下保持其韧性。在此背景下,ESAs赞同ESRB的警告,并敦促金融机构采取适当措施,调整其网络安全能力。同时,ESAs还呼吁主管当局在其监管活动中充分考虑这些新发展。最后,ESAs注意到ESRB呼吁欧盟在此关键领域提升其能力、专业知识和战略自主权,这需要包括人工智能提供商、软件提供商、安全公司、开源维护者、金融机构以及国家和欧盟层面的监管机构在内的所有各方共同参与。ESAs正与欧盟监管界密切合作,确保欧盟各地的金融机构按照《数字运营韧性法案》的要求,主动识别并缓解这些风险;该法案为缓解金融领域的ICT风险建立了统一的框架。(来源:欧洲银行监管局 网站)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业保险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业保险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八章七十二条,围绕网络安全治理、网络安全建设和运行管理、网络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安全事件响应与处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管理、监督管理等核心领域提出明确要求。《办法》起草主要遵循以下思路:一是落实上位法要求,确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银行业保险业有效落地,明确实施路径。二是汲取实践经验,总结近年来科技监管工作成效,将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完善工作机制。三是充分考虑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推动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体现大网络安全的概念,强调全集团统一管理、科技与业务协同、三道防线协同共治的网络安全治理理念。四是体现分级分类管理,在对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提出网络安全整体管理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提出更高要求。(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规定》共三十一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等主体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措施,且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了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被列入名单的主体可以采取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对列入、移出名单的具体程序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了事先告知、陈述申辩等程序,充分保障相关主体知情权、申辩权。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严重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明确了提前移出条件、核实期限等。(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网站)

4、中国证监会就完善上市公司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配套规则进行修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是建立再融资定向增发储架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工作规范程度较高的上市公司申请竞价定增的,可采取一次注册、多次发行方式,更好适应双边市场特征,便利上市公司迅速抓住市场时机实施融资,引导其理性融资、有序融资,减少一次性大额融资对市场的扰动。二是优化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在拟融资规模不超过净资产20%的前提下,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3亿元提升至6亿元,净资产超过100亿元的特大型企业小额快速融资上限提升至10亿元;北交所上市公司小额快速融资上限从1亿元提升至2亿元。同时,将小额快速再融资由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修改为上市公司股东会授权,提高融资灵活性。三是实行统一的市价发行定价机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定增须以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确定发行价格,推动定价市场化,并完善锁定期安排,更加体现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四是简化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定增条件。支持运行规范、不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发挥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作用,帮助上市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将此类发行限售期延长至36个月,发挥市场机制约束作用。五是强化可转债监管要求。明确沪深可转债与定增、增发、配股适用相同的再融资间隔期要求,并加强对发行可转债相关偿债能力约束的要求。六是进一步明确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等监管要求。优化财务性投资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强调募集资金应当投向主业。(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

二、金融数据

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6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6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主要内容:一、初步统计,2026年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462.06万亿元,同比增长7.4%。二、初步统计,2026年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20.8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2.02万亿元。三、6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356.71万亿元,同比增长8%。四、上半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7.76万亿元,上半年外币存款增加980亿美元。五、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0.72万亿元,上半年外币贷款增加127亿美元。六、6月份银行间人民币市场同业拆借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1%,质押式债券回购月加权平均利率为1.43%。七、国家外汇储备余额3.42万亿美元。八、上半年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9.83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4.17万亿元。(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网站)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6年6月末外汇储备规模数据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63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260亿美元,降幅为0.75%。(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站)

3、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最新外汇储备资产数字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香港于2026年6月底的官方外汇储备资产为4,459亿美元(2026年5月底为4,459亿美元)。2026年6月底并无未交收外汇合约(2026年5月底为3亿美元)。为数4,459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总额,相当于香港流通货币5倍多,或港元货币供应M3约38%。(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4、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在2026年6月底的主要分析帐目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外汇基金在2026年6月底的主要分析帐目。在6月份,外汇基金的境外资产减少10亿港元,至36,807亿港元。货币基础为20,750亿港元。外汇基金对香港私营部门的债权总额为4,098亿港元。对外负债总额为1,264亿港元。(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网站)

5、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6年5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

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2026年5月辖内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主要内容:一、上海银行业资产负债情况。2026年5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资产余额31.25万亿元,同比增长15.62%。2026年5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总负债余额29.96万亿元,同比增长16.05%。二、上海银行业资产质量情况。2026年5月末,上海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1,353.13亿元,不良贷款率1.04%。三、上海保险业主要经营数据。2026年1—5月,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累计1,440.76亿元,上海辖内保险公司原保险赔付支出累计486.69亿元。(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