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6日中午,本所在19楼大会议室举行了本年度第一季业务交流会,本所执行合伙人王晓鹏主持,由本所两岸法律事务组成员陈瑞琦律师(台湾籍)介绍《两岸技术交流之法律风险分析-以营业秘密为中心》。
陈律师是专门从事两岸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律师,拥有台湾及大陆两地律师执业资格。陈律师首先从大陆资金、人才、服务、产品进入台湾的方式及相关限制等方面向大家介绍了台湾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接着,陈律师通过几起在台湾较为知名的实际案例,详细介绍了大陆企业与台湾进行技术交流所存在的各种风险及争议解决方式。并在之后重点介绍了律师如何运用营业秘密相关法律法规为客户服务的具体方式及要点,及有关行业市场的相关前景。与会人员在会中就有关问题的实际操作与陈律师进行了探讨。
最后,两岸法律事务组召集人施君合伙人具体介绍了有关陆资入台、返台上市、台资企业并购、台商企业的法律需求及其特殊性等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