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金茂律师应邀为上海市普陀区委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法律讲座

6月28日下午,金茂所高级合伙人虞咏霖律师应邀参加普陀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作了《浅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汇报讲座。全区局、处级干部参加了交流会议。

讲座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于2018年1月1日施行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根据2018年5月18日至19日北京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2018年6月24日新华社播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3月2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中央纪委通报曝光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和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作了深入浅出综合性的解读。从而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污染突出问题的管控治理力度,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共同建设维护好我们青山绿水的生态文明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