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本所举行二O一八年第一季业务交流会

2018年1月19日中午,本所在15楼大会议室举行了本年度第一季业务交流会,邬晓嫣律师同时从法律和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十七年婚姻家事争议案件的处理经验,就其对婚姻本质、婚姻经营和婚姻危机处理的相关研究与律所的各位同仁进行了精彩的分享和交流,本所合伙人韩春燕律师出席并主持了此次交流会。

邬律师创造性地提出了婚姻的“玫瑰”模型,对婚姻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首先,邬律师阐述了婚姻的本质、发展和我国离婚率现状,指出婚姻制度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且人类历史各个时期的婚姻制度始终是与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相适应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妇女解放运动发展和《婚姻法》的颁布,引发了新中国历史上的两次离婚高峰,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已经达到较高的比例。

其次,邬律师结合丰富详实的案例对婚姻模型的构成理论进行阐述。婚姻的“玫瑰”模型由两大部分组成:一婚姻的经营包括有爱、有知、有度三要素;二整个婚姻过程由磨合期、生育期、倦怠期、更年期和夕阳期五个阶段,以及婆媳翁婿关系和亲子关系这两大重要人际关系构成。青年律师们通过对理论知识的学习,对婚姻关系有了新的全面认识。

最后,邬律师结合视频案例充分解释相关的理论知识,展示了多种沟通方式在亲密关系的实践过程中的应用及效果,对律师同仁们在今后涉及自身亲密关系的处理和在婚姻案件与客户交流调解、谈判中的沟通技巧时,都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邬律师的婚姻课程给在场的各位律师同仁带来很大的启迪和帮助,也赢得了在场律师同仁们的满堂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