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金茂所选举产生新一届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投票选举结果,产生了本所新一届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
      毛惠刚合伙人担任本所法定代表人;
      陈庆合伙人、王晓鹏合伙人、何永哲合伙人担任本所执行合伙人,组成执行委员会;
      张雷合伙人担任本所财务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林烽合伙人担任本所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万波合伙人担任本所业务和对外宣传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本所新一届管理机构和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自2014年1月19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