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合伙人会议,根据投票选举结果,产生了本所新一届法定代表人和管理机构。 毛惠刚合伙人担任本所法定代表人; 陈庆合伙人、王晓鹏合伙人、何永哲合伙人担任本所执行合伙人,组成执行委员会; 张雷合伙人担任本所财务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林烽合伙人担任本所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万波合伙人担任本所业务和对外宣传管理委员会召集人。 本所新一届管理机构和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自2014年1月19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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