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再次被认定为“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

      2013年11月19日,上海市服务贸易专业服务企业会议召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顾军、国际服务贸易处处长孙嘉荣、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律师管理处处长马屹共同为获得2013-2016年度“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称号的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等14家律师事务所颁发证书。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0月即首批被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和上海市司法局认定为“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在经过严格的评审后被认定为重点单位,不但是对其接受境外客户委托、提供涉外法律服务,且专业服务贸易营业额领先的肯定,而且其还可享受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支持服务贸易发展的优惠政策,上海目前1212家律师事务所中仅有14家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