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7日上午,金茂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毛惠刚合伙人、何永哲合伙人和谢洁瑾律师应邀出席“太平资产-石家庄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和“太平资产-粤电靖海电源项目债权投资计划”受益人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太平-石家庄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由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成员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募集资金总额约14亿元。金茂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该计划的独立监督人。
“太平资产-粤电靖海电源项目债权投资计划”由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募集资金总额约23亿元。
自中国保监会于2010年颁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金茂律师事务所已经为超过30单保险资金投资计划成功提供了法律服务。
太平资产-石家庄保障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成立大会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