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中午,本所在大会议室举行了本年度第四季业务交流会,由本所毛惠刚合伙人介绍《资产证券化法律分析和实务操作》。
毛律师首先给大家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起源、发展和资产证券化在中国大陆的发展情况。接着详尽地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四种模式,即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和项目收益票据、以及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在讨论到资产支持票据和项目收益票据时,韩春燕合伙人为大家介绍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具体情况。最后,毛律师以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为例谈到了资产证券化中涉及到的律师业务,主要包括基础资产风险的防范、资产支持计划管理风险的防范、以及法律和税收风险的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