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文章
金茂律师助力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 成功发行银行间市场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021年11月3日,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静安集团”)成功发行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3.31%。

上海市金茂事务所受聘担任新静安集团本期中期票据注册发行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由合伙人袁青律师、合伙人韩春燕律师、罗薇律师、路遥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面的、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新静安集团是由原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静安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国有企业集团合并组建而成的国有独资公司。新静安集团经营业务涵盖政府实事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市更新、资产经营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是一家综合性的区属房地产国企集团公司。作为静安的区属房地产国企,新静安集团立足静安,围绕静安“一轴三带”、“国际静安、圆梦福地”的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实事和重点项目,为推动静安成为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