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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与融资租赁动态(6.10-6.20)

作者:金茂律师事务所  万波 律师  徐冰清 律师  王书玥 实习生

目录

一、立法动态

1、银保监会将出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2、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海南省10部门出台金融政策支持重点园区

二、司法审判

1、民法典实施后,深圳市南山法院作出首个保理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

三、新闻事件

1、烟台首家商业保理公司落户自贸区烟台片区

2、天津柏鑫商业保理公司落户新区

3、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验收

4、济南将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机制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

5、茅台租赁签约上海城投,成为战略合作唯一非银行企业

6、聚焦新蓝海,探索新未来,平安租赁出席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峰会

7、苏宁易购股东苏宁电器集团质押1.47亿股 用于为保理业务提供增信

8、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在沪开幕

9、马上消费金融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通报

10、蚂蚁链与大疆农业合作,无人机也可以融资租赁

11、新片区聚焦企业跨境经营所需金融政策突破 跨境金融联合工作室揭牌

立法动态

1、银保监会将出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发挥信用信息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作用。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表示,近期,银保监会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将把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作为“十四五”期间健全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重点工作,通过加强政府服务金融,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的需要。毛红军是在近日由北京市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银保监局与丰台区联合举办的小微金融服务顾问制度启动会暨支行长座谈会上作出上述表示。毛红军称,目前,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处于偏低水平,缺抵押、缺担保的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仍面临制约,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关键是增加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更准确地判断企业第一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而共享公共信用信息,有助于解决银行缺信息的难题,对银行更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具有关键意义。据悉,本次会议以“共襄共治服务小微”为主题,旨在充分发挥银行支行在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贴近一线、了解企业的优势,持续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提升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中国银保监会就《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加强股东股权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作为专门针对大股东行为的监管规定,共八章五十八条,包括总则、持股行为、治理行为、交易行为、责任义务、银行保险机构职责、监督管理、附则。《办法》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收整合现有监管规定,注重借鉴国内外良好实践,对大股东的有关行为提出具体要求。一是严格规范约束大股东行为,明确禁止大股东不当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利用持牌机构名义进行不当宣传、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用股权为非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等。二是进一步强化大股东责任义务,要求大股东主动学习了解监管规定和政策,配合开展关联交易动态管理,制定完善内部工作程序,支持资本不足、风险较大的银行保险机构减少或不进行现金分红等。三是统一银行保险机构的监管标准,明确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禁止银行保险机构购买大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债券或为其提供担保、与大股东直接或间接交叉持股等。四是压实银行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办法》细化了股权管理要求和流程,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制定大股东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定期核实掌握大股东信息,每年对大股东开展评估并向全体股东进行通报,对滥用股东权利给银行保险机构造成损失的大股东,要依法追偿,积极维护自身权益。(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3、海南省10部门出台金融政策支持重点园区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省发改委、海南省财政厅等10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意见》提出,要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发展的金融环境。优化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信用环境,加强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支持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依规获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研发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征信产品。改善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环境。优化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在重点园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创新融资产品。(来源:海南日报)

司法审判

1、民法典实施后,深圳市南山法院作出首个保理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法院认定以车辆损失保险的或有保险赔偿款作为保理标的物有效,而保理公司为责任险第一受益人的约定内容无效

近期,南山法院繁案精审团队作出了《民法典》实施后首个保理合同纠纷案生效判决。据介绍,该案是《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宗向保理人转让可能获赔的保险赔偿款的保理合同纠纷案。

2019年,卓某公司授权蔡某为名下货车投保机动车综合商业险,因需支付大额保险费,拟向顺某保理公司融资。2019年6月,蔡某在应用平台以电子合同的形式与顺某保理公司签订了《保险费应收账款保理服务协议》。该协议约定:顺某保理公司作为投保人,为蔡某直接向某保险公司一次性垫付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费12254.81元,蔡某应于2019年6月25日至2020年3月25日分10期、每期向顺某保理公司支付1225.49元。顺某保理公司有权基于第一受益人的身份优先获得保险赔偿,如蔡某正常还款,顺某保理公司应在收到保险公司赔付后3个工作日内将此款项支付给标的所有人或与保险事故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如蔡某发生逾期且逾期超过3个自然日,双方同意用保险赔偿款提前还款,并在扣除蔡某全部未还款后,将剩余款项支付给标的所有人或与保险事故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同时,卓某公司向顺某保理公司发出书面函件,为蔡某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协议签订后,顺某保理公司依约为蔡某支付了保险费,但蔡某在支付了前4期费用后便不再继续还款。故原告顺某保理公司向南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向其支付剩余应收账款和服务费共计7916.65元,并支付违约金等。

经审理,南山法院认为,原告与两被告特别约定:卓某公司将保险赔偿款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顺某保理公司,顺某保理公司向蔡某提供融资融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一条规定,涉案保理合同具备了保理合同的要素,顺某保理公司与蔡某的保理合同关系成立。

顺某保理公司为涉案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等均属于责任险,如果将保险公司此类责任险的保险金支付给顺某保理公司,则违反了保险法关于“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九条和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涉案保单中关于指定顺某保理公司为责任险第一受益人的内容无效,卓某公司仅有权向顺某保理公司转让车辆损失保险的或有保险赔偿款。

综上,南山法院判决被告蔡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顺某保理公司支付5925.22元及违约金等,被告卓某公司对被告蔡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驳回原告顺某保理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该一审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服判息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来源:深圳特区报社)

新闻事件

1、烟台首家商业保理公司落户自贸区烟台片区

6月16日讯:近日,烟台港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完成公司设立及登记注册,系烟台首家获得省监管部门同意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也是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第一家商业保理法人机构。该公司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将以丰富山东港口金控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营销拓展范围为契机,持续推动金融与港口主业的深度融合,为港口传统主业放大发展、新兴主业创新发展不断赋能。

商业保理公司的设立,更加丰富了自贸区烟台片区的金融业态。据悉,该公司将发挥烟台港区域位置的资源聚集优势,有效利用烟台港铝矾土、矿石及原油等大宗商品资源,全力聚焦烟台港在港航物流产业链中的重要地位和高效优质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打造出产业特色鲜明、服务功能突出、创新驱动发展的精品型港航产业化商业保理公司新典范,高质量服务于实体经济。(来源:大小新闻)

2、天津柏鑫商业保理公司落户新区

近日,滨海新区金融局本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效率等方式,支持世茂集团商业保理项目——天津柏鑫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顺利落户新区,实缴注册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来源:滨海时报)

3、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验收

近日,人民银行等四部委正式下发通知,浙江省金融标准创新建设试点顺利通过联合验收,标志着浙江省金融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下一步,浙江省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加强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并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规划,进一步推动长三角金融标准创新建设工作,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来源:杭州中心支行)

4、济南将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机制 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

18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发布解读。据了解,下一步,济南将立足解决市民群众热切盼望的政策落实情况和各重点领域推广应用问题,着重加强组织协同、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产业发展、强化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以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地。加强组织协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策》要求,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县要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按照推广任务目标,安排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部门要加强联动、紧密配合、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统筹各级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基金、信贷、贴息等方面政策,发挥产业基金作用,积极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探索建立融资租赁、信用担保等机制,切实降低新能源汽车购置成本,加快推进车辆更新。(来源:潇湘晨报)

5、茅台租赁签约上海城投,成为战略合作唯一非银行企业

6月18日,茅台(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城投控股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和《融资合作业务资金监管协议》,成为上海城投集团“十四五”银企战略合作暨重大项目金融协议签约仪式上的唯一非银行企业。

2020年7月,茅台集团与上海城投集团在茅台国际大酒店举行座谈,会上双方就深化合作、共进共赢达成充分一致。茅台租赁一直以来坚持“像酿酒一样做金融”,专注卓越服务、合规稳健经营获取了良好的行业口碑,此次携手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城投实现签约,既是茅台租赁自身业务拓展上的重大突破,也是茅台集团和上海城投合作的良好开端。

当天,上海城投党委书记、董事长蒋曙杰等在签约仪式上致辞,上海城投、建设银行等8家国有大型银行上海市分行党政负责人与相关领导出席。(来源:茅台租赁)

6、聚焦新蓝海,探索新未来,平安租赁出席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峰会

近日,新能源智能汽车创新峰会在浙江湖州举行,本次大会由浙江省委、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联合《麻省理工科技评论》主办,来自政府、学术科研、汽车制造、技术研发、金融机构等多方代表参会,作为融资租赁行业领跑者,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受邀参会。

会上,平安租赁汽车金融厂商业务部总监叶翔围绕“新能源汽车与融资租赁融合发展的想象力”议题发表主题演讲。叶翔在演讲中提到,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为融资租赁企业带来了新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在新能源车与燃油车在销售模式、渠道建设、残值评估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的背景下,产业上下游的各方参与者,需要发挥各自优势力量,携手共进。平安租赁作为行业创新先锋,较早关注到新能源汽车与融资租赁融合发展的无限想象力,并逐步在“融资+融物”核心特性基础上,与多家造车新势力企业探索出新能源汽车金融发展新路径。同时,围绕电池租赁、充电站融资、换电站融资机会点,与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供应链上的诸多类型企业,寻求共建方向。在政策促内需的环境下,新能源汽车行业迎来越来越多参与方,汽车金融市场的内生增长动力正被逐步挖掘。未来,平安租赁将继续以“金融+运营+科技”为引擎,深化产品、风控、运营、渠道能力,加大同新能源汽车产业参与方的开放协作,持续引领汽车融资租赁行业发展。(来源:资讯热点信息)

7、苏宁易购股东苏宁电器集团质押1.47亿股 用于为保理业务提供增信

6月16日,苏宁易购(证券代码:002024)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向星链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质押股份1.47亿股,用于为保理业务提供增信。本次质押股份1.47亿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5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8%。质押期限为2021年6月15日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公告显示,苏宁电器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280,138,7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75%。累计质押993,937,699股股份,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77.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68%。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6,171千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来源:挖贝网)

8、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在沪开幕

以“全球大变局下的中国金融改革与开放”为主题的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6月10日上午在沪开幕。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出席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大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论坛共同轮值主席易纲致辞并作主题演讲,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以视频方式作主题演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出席并作主题演讲。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论坛共同轮值主席龚正致辞。

龚正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关心重视和金融管理部门大力支持推动下,上海已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站在新的起点,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增强金融治理效能,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力争到2025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显著提升,服务全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用进一步凸显,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地位更加巩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明显增强,为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奠定坚实基础。(来源:看看新闻)

9、马上消费金融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通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存在营销宣传夸大误导、产品定价管理不规范、学生贷款管理不规范、合作商管控不严、联合贷款管理不到位、不合规催收、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引起警示,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在营销宣传、定价管理、贷款管理、第三方管控、催收管理、消保体制机制等方面对照检视,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此,马上消费金融公司回应称,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稳定,发展状况良好。同时还表示,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和意见,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截至目前,公司已基本完成相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并继续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优化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来源:新浪财经)

10、蚂蚁链与大疆农业合作,无人机也可以融资租赁

16日,蚂蚁集团旗下蚂蚁链宣布与大疆农业达成合作,基于区块链解决方案提升信任,通过无人机租赁平台嗨森植保推出融资租赁服务。

据介绍,购买或租赁无人机,购买相关配套,配置车辆,一套下来,往往需要花费数万元。而在种植季,较大规模的农田往往同时需要几台无人机。未来,通过蚂蚁链提供的租赁解决方案,嗨森植保将租赁订单等信息上链存证,“飞手”通过蚂蚁链的“蚁盾”获得信用评估,可获得融资租赁公司、银行等机构的授信额度,用来支付无人机租金。作为大疆旗下无人机租赁平台,嗨森植保在全国有260多个县级服务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这一服务可覆盖全国5万名“飞手”。蚂蚁链首席产品架构师徐惠表示,通过蚂蚁链上可信资产的流转,可以为“飞手”增信,而通过与AIoT和智能风控等技术手段的结合,可以进一步保障交易真实性、资金及资产安全性,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实现了产业链的互信互通。

“租赁模式使得农业服务从重资产往轻资产方向发展,我们希望和蚂蚁链一起,通过数字化的租赁解决方案,让产业链更加通畅,服务规模稳步扩大,推进农业现代化。”大疆农业市场负责人樊文泽表示。

据了解,除无人机融资租赁之外,蚂蚁链还将区块链及AIoT技术能力应用在了农村产权交易、农产品溯源等领域。2020年,蚂蚁链涉农业务量增长超过12倍。

据了解,全国无人机保有量大概10万架,2020年植保无人机防治作业仅占全国防治总面积的1/7,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未来租赁市场空间巨大。(来源:租赁智库快讯)

11、新片区聚焦企业跨境经营所需金融政策突破 跨境金融联合工作室揭牌

20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体系建设。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签署《跨境金融创新业务战略合作协议》,“临港新片区跨境金融联合工作室”正式启动并揭牌。据悉,工作室将围绕国有企业“走出去”跨境投融资、离岸业务、跨境资金池等跨境金融领域进行政策研究、实践创新;同时依据跨境金融风险管理研究与服务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跨境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提供包括跨境资金集约管理、信用和汇率风险管理、进博服务溢出效应等在内的解决方案。市委常委、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朱芝松,中国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刘金出席仪式。(来源: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