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日,金茂所吴荣良律师、燕笑实习律师受黄浦区人民政府外滩街道办事处邀请,为外滩街道十个居民委员会的干部们进行“民法典中的监护制度”专题培训讲座,并针对居委干部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现实问题答疑解惑,现场反映十分热烈。
燕笑实习律师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个法律概念出发,介绍了监护制度的适用场景、社会价值,以及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的选任也是监护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燕律师分别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进行了介绍,并重点分享了《民法典》规定的协议监护、指定监护、意定监护等法律条文。
吴荣良律师针对几起实际参与的与监护相关的真实案例,与在场的居委干部们进行了精彩分享。因涉及拆迁,当前外滩街道辖区内出现了不少居民要求居委会开具监护人证明材料的情况,吴律师就居委干部应当如何妥善处理这类事件进行了法律分析,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本次专题培训活动受到了现场听众的高度评价。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监护制度对被监护人甚至整个家庭的利益影响深远,金茂所律师将继续民法典的宣讲活动,为民法典的实施做好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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