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1日,上海破产法庭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该庭成立一年来的案件办理数据及八个典型案件。侧重反映中小企业群体,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强化程序衔接、规范简化审理、降低审理成本、保护债权人权利等方面,体现了上海破产法庭在聚焦“办理破产”指标,提升破产司法方面的点滴努力。其中,案例六“某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系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黄艳合伙人、许智尧合伙人、邬晓嫣合伙人律师团队担任管理人办结。
金茂所担任该案管理人的主要工作特色和典型意义:
一、简案快审、高效结案
债务人贸易公司与债权人电气公司发生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确认贸易公司债务金额近千万元,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未能清偿。债权人电气公司遂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本案债务人公司存在“三无”情形,依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破产案件审理的办案指引》规定,法院确定本案适用简化审程序高效审理,以降低程序成本、加快市场出清。管理人制定详细的计划表,组建有力的团队并合理分工。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充分开展调查工作,全程向法院积极主动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即时反馈调查情况;与债权人保持沟通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尊重债权人的意见,有节奏、有质量地完成管理人工作。从破产受理到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整个程序历时36天完成。
二、勤勉履职、全程留痕
在法院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勤勉履职,就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确保债权人会议等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同时,虽然程序简化,但对管理人履职要求并未降低,法院向管理人发送《履职要求告知书》,管理人全面开展尽调工作,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查看、发函通知、网络核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及前往相关单位现场查询等多种方式,对债务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财产状况、工商信息、社保税务情况、债权债务、涉诉涉执、股东未缴出资等情况进行了详尽调查,勤勉高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编制工作日志实现“全程留痕”,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
三、规范办案、参考示例
管理人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编制债权人会议材料、工作报告、申请文书等重要材料,特别是《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以管理人工作日志为事实依据,有体系、有重点、有条理地对管理人履职过程及结果进行编写,使法院及债权人可以清晰、全面地了解债务人情况及管理人履职情况。该管理人工作报告被上海破产法庭评价“条理清晰、内容全面,能够客观地反映管理人勤勉规范履职情况、高水平的执业能力”,获评精品工作文本得到上海破产法庭法官推荐并予推广,同时还被上海破产法庭作为参考文本之一,与其他管理人工作文本进行比较、汇总后,制作了第一批《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等系列管理人工作文本参考样式。
结束语
“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中的一级评估指标。管理人是破产程序的主要参与者和破产事务的具体执行者,负有接管债务人企业并对企业财产进行调查、管理、处分等事务的法定职责,其履职效果直接影响破产程序能否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行。金茂所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机构成员以来,已通过随机摇号指定方式担任39起破产案件的管理人。金茂所将继续努力,提升管理能力、优化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在债权人利益保护、危困企业破产和解、重整保护中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并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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