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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律师为上港集团境外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上港集团以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BVI发展有限公司(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Co., Limited)为发行主体,于2019年6月18日成功完成总额7亿美元高级无抵押债券的境外发行,该债券定于2019年6月1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6月4日-11日,由上港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严俊带领集团管理层团队在香港、新加坡和伦敦完成了集团首次境外美元债券的发行路演及定价,共计募集资金7亿美元(包括了4亿美元5年期债券和3亿美元10年期债券)。本次发行有以下亮点:5年期2.932%和10年期3.459%的发行收益率均创2018年以来央企国企美元债最低收益率,15倍的认购倍数是中资美元债发行最高认购倍数之一,同时作为首次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司其10年期批次T+130基点创有史以来央企国企首发债券最窄定价,最终定价成功击穿可比债券二级市场收益率曲线。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极大提升上港集团的国际影响力,为上港集团进一步深化国际化战略,拓宽市场融资渠道,具有开创性意义。

本所作为上港集团的常年法律顾问受聘担任本次美元债券的发行人境内律师,由陈峥宇合伙人、韩春燕合伙人率其律师团队,包括俞佳寅律师、杨菲非律师、杜玥律师助理、江吟泓律师助理为本次境外发债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