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国内美术馆藏品征集、藏品管理与艺术品保护、修复专业人员明确美术馆典藏专业工作的理念、规范管理,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艺术司主办,全国美术馆专业委员会、广东美术馆承办的“全国美术馆高级管理人员典藏专业培训班”于2012年11月3日开班。2012年11月5日,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王建轶律师作为该方面的专家,受邀前往广东美术馆为本次培训班作“与艺术品典藏相关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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