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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荣良律师为上海跨国公司EHS联谊会讲解《侵权责任法》

    金茂律师事务所EHS(环境、健康和安全)专业律师吴荣良于2010年3月26应邀为上海跨国公司EHS联谊会第53次研讨会作了题为《侵权责任法与EHS管理》的演讲。本次研讨会PPG工业公司承办,来自巴斯夫BASF、道康宁Dow Corning、英国石油BP、通用电气GE、3M、萨帕铝Sapa、英威达INVISTA、富士施乐Fuji Xerox、柯尼卡美能达Konica Minolta、林肯电气Lincoln Electric 、庄臣SC Johnson、沃尔沃VOLVO、美国铝业Alcoa、百安居B&Q、贝卡尔特Bekaert 等企业和研发机构的40余名EHS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研讨会。
  《侵权责任法》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通过意味着中国向形成完整的民法典又迈进了重要一步。侵权责任法是民法典中又一部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对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外资企业EHS管理人员所共同关注的侵权责任的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以及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和物件损害责任等侵权责任,吴荣良律师结合法律条文和有代表性的法院判例,为EHS管理人员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企业如何防范和降低因侵权引起的法律风险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