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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毛慧刚、汤玮和韩正组成的金茂律师团队为上海地铁电视广告时段经营权招标成功提供法律服务

由毛慧刚、汤玮和韩正组成的金茂律师团队为上海地铁电视广告经营权招标成功提供法律服务。由上海申通地铁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上海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方,就上海地铁一至十三号线地铁电视广告时段2009-2013年经营权进行邀请招标,北京东方英龙广告有限公司以人民币8.3亿元的价格中标。金茂律师事务所会同上海市上投招标公司,为本次招标提供了包括方案设计、文件草拟、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在内的全过程法律服务,促成了本次招标的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