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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选虞咏霖律师为本所第三名执行合伙人

本所合伙人于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三日举行了合伙人会议就增补本所第三名执行合伙人的事宜进行了投票选举。根据投票选举的结果,由虞咏霖担任本所的执行合伙人,与先前已经选举产生的王建轶、袁杰共同组成事务所的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