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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昆山分所三条立法建议被全国人大法工委采纳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颁布。2023年7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一行在昆开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立法调研过程中,上海市金茂(昆山)律师事务所胡秀玲律师在该调研过程中踊跃发言,积极为新法的修订建言献策。会议期间胡秀玲律师提出的地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情形下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问题,吸引了许安标主任的关注并引发了热烈的讨论。

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9月21日,《中国人大》杂志2023年第17期登载了本次修法的征求意见情况“2023年6月至7月,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立法机关共收到434人提出的1584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22封。同时,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共收到16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483条意见。这其中,有许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被吸纳。比如,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周佑勇、江苏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建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了有关规定。”

上述被采纳的意见中江苏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即为胡秀玲律师在参加立法调研过程中提出。该立法意见同时被昆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公室列为第200号被采纳的立法意见并给予了感谢。胡秀玲律师在会上提出“建议考虑各地司法局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情况下,复议机关及复议机构的确定问题。”审议通过的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予以采纳,并明确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同时,胡秀玲律师提出的其他多条建议也均最终被全国人大法工委采纳。

   

2023年10月12日,昆山市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科姜星科长代表昆山基层立法点为胡秀玲律师送来感谢信,对胡秀玲律师在此次立法征求意见中的突出成果表示感谢,并赠送了立法信息员徽章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出版的立法专著。同时,新华日报记者对胡秀玲律师在本次立法过程中的一些建议也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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