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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荣获《商法CBLJ》2022年度杰出交易大奖(年度争议解决案例)

2023年2月9日,知名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2022年度杰出交易”榜单评选结果,由金茂合伙人蔡果律师主办的“德拉甘·可可托维奇诉上海恩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申索欠薪涉外劳务纠纷案”荣获该奖项“年度争议解决案例”。

蔡果律师专攻国际仲裁与争议解决,深耕体育行业,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并主攻宪法。曾担任2008年北京奥运会专业志愿者、2022年北京冬奥会公益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主编《中国体育争议解决年度观察》(2020、2021)中英文共同作者;《国际体育法律评论》( International Sports Law Review)中国法律通讯作者;LawInSport专栏作者。获《商法CBLJ》2022年度“中国法律市场律师新星”《法律名人录》(Who’s Who Legal)2021及2022年度体育法律专业全球领先名单( WWL Global Leaders Sports 2021),以及2022年度体育与文娱领域“客户选择奖” (Client Choice Awards)

2022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第36批指导性案例,该六个案例均为仲裁司法审查案例,可可托维奇案名列其中为“指导性案例201号”。最高人民法院评议该案“涉及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作出的纠纷处理决定法律性质认定问题,案例确认的裁判规则对于类似案件审理具有示范意义”。

案件概况:

上海聚运动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运动公司)与塞尔维亚籍足球教练德拉甘·可可托维奇于2017年7月解除劳务关系,签订《解除合同协议》,约定了应付工资、住房补贴等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因聚运动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且催促未果,可可托维奇按协议条款向国际足联(FIFA)球员身份委员会申请解决案涉争议;FIFA球员身份委员会作出决定,支持可可托维奇对欠款的诉请。

聚运动公司后变更为上海恩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聚运动俱乐部已解散并不再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上述FIFA决定无法通过足球行业自治机制获得执行。2018年,蔡果律师受可可托维奇委托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当时人民法院尚未取得共识是否受理足球类案件,经不懈的沟通努力后方才成功立案。然而,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解除合同协议》有关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的仲裁条款,双方当事人排除了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故驳回起诉。蔡果律师遂代表当事人提出上诉,向各级法院提交了多轮专业意见,充分阐明(1)FIFA决定的性质不是《纽约公约》项下仲裁裁决;(2)所谓“足球争议不诉诸法院”的行规并非绝对,FIFA规则认可劳动相关争议可提交国内法院;(3)该案向人民法院起诉系可可托维奇教练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救济途径。

二审法院经审查,提出相应拟处意见,又由于该案有关涉外仲裁协议效力问题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向上级法院逐级报核,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并召开专家研讨会、查明瑞士法,批复撤销一审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审理本案。

2022年9月,自原审起诉约四年后,一审法院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被告在司法介入后态度从起诉前的不置可否转变为尊敬与合作。2023年1月19日,本案执行完毕,可可托维奇教练于协议中的应得款项由被告如期支付至法院账户。2023年2月7日,可可托维奇教练收讫了其根据相关法律协议及诉讼请求应得的所有款项,同时获得由法院(因调解结案退还)及被告赔偿的所有预付诉讼费用。

案件意义:

1.本案系上海法院审理且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的首例涉国际体育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对国际体育组织内部纠纷解决机构及其作出的纠纷处理决定的法律性质,特别是对此类纠纷处理决定能否认定为仲裁裁决作了较为全面的探讨,可为依法妥善处理国内的同类纠纷提供参考。

2.本案第一次明确了中国法院对国际足联等体育组织内设争议解决机构的司法定性,认定该类机构不能排除人民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也不必然系人民法院行使管辖的前置程序,从而改变了球员、教练申索欠薪在人民法院屡吃“闭门羹”现状,即对法院、足协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三不管”某些足球争议的管辖权真空取得了有益的突破。

3.在本案生效裁判作出之时,正逢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体育法》新修订案,增设了“体育仲裁”专章,首次在法律层面对体育仲裁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和详细的规定,填补了该领域的法律空白,对我国构建专业高效的体育仲裁制度意义重大。就这个意义而言,本案生效裁判对仲裁裁决法律属性及特征的分析判断,对于新《体育法》的正确实施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4.鉴于体育、足球行业的国际交流特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足球类争议管辖权的立场将对中国相关足球案件在国际层面的处境产生影响。可以预计的是,可可托维奇案将被当事人在FIFA与CAS程序中持续引用,以主张(或反驳)特定足球争议系应由中国法院抑或由FIFA/CAS管辖。

此外,本案生效裁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对统一各地就足球类争议管辖权问题的不同立场有积极作用。该案从代理到执行完毕历时四年有余,虽漫长且历经波折,但当事人对金茂律师的信任始终如一;最终,金茂律师也回馈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令可可托维奇教练成为屈指可数的在中国执行款项成功的足球当事人,充分践行了“一诺千金”的执业格言。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获选最高人民法院第36批指导性案例,不仅标志着金茂在争议解决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也彰显了金茂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亮眼的市场表现。今后,金茂将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和综合解决方案,为客户和社会各界提供更具“全方位、深层次、前瞻性”的法律服务。

注:可可托维奇案历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二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批复),凝结了我国四级人民法院对确保裁判尺度统一、促进法律正确实施、实现严格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的努力与智慧。本案的涉外要素也向国际社会(特别是“足球大家庭”)彰显了我国法院及法律专业人士的高度国际化与专业度,也为提升我国在足球治理层面的信誉度与“话语权”作出了一定有益的贡献。

四级人民法院均对可可托维奇案进行了专门的评述和/或法宣。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述见此处。该评述荣获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 ”二等奖。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评述见此处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报道见此处

最高人民法院评述见此处

更多评述可参考:金茂评论 | Is the Referee A Good Lawyer? 从佩希斯泰因到可可托维奇的运动员漫漫维权路:以法律之名

可可托维奇案获《商法CBLJ)2022年度杰出交易(争议与调查案件)见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