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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走访调研金茂律师事务所

2021年7月2日上午,上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下称“市管协”)周逸副会长一行到访金茂律师事务所,启动市管协本年度走访会员单位的第一站,开展调研工作。参与调研座谈会的主要人员有:市管协副会长周逸、财务管理与会员服务委员会主任路少红、监事朱小苏、财务管理与会员服务委员会委员汪显水、秘书处工作人员王菲然;金茂所法定代表人毛惠刚律师,金茂所从事破产业务团队代表合伙人律师黄艳、周荆、金文玮、许智尧、吴韡、李文一、王亚萍、汉京琳。与会双方围绕调研主题进行热烈探讨交流。

会议伊始,毛惠刚律师对市管协一行莅临金茂所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并对金茂所的发展历程、主要荣誉及破产案件办理数据作简要介绍。

周逸副会长表示,会员单位的走访调研是协会本年度重要工作安排,旨在进一步了解会员需求,聆听会员心声,加强与各会员单位的联系,促进会员交流,优化会员服务。此次调研主要围绕银行配合管理人工作情况、信息化平台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开展及市管协工作建议等主题展开。

座谈中,与会双方围绕调研主题开展讨论交流,就破产案件办理过程遇到的难题及实务操作构想进行了集中探讨,互动频繁。

周荆律师提出,档案管理工作是管理人履职过程中普遍遇到的难题。双方讨论认为,要推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应当重点考虑的要素不限于档案存放地点的选定、档案存放的成本负担、档案管理的责任承担,并且档案存放地点应当具有安全保密保障、可观的档案承载量及开放查阅调取的灵活性。

银行配合管理人工作情况方面,周逸副会长介绍协会已经与多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进落实《关于合作推进企业重整 优化营商环境的会商纪要》的精神和要求。但管理人在接触其他银行时,仍时有发生因银行工作人员对管理人主体地位缺少准确认识,需要内部层层批示、要求提供非必要身份证明文件的情况。与会人员提出了“经办人员备案”、“开设破产事务专门窗口”等构想。

信息化平台建设方面,双方讨论认为,因破产案件均具有个性特征,管理人履职应结合案件情况对标人民法院工作要求,较为固定的信息化平台可能无法完全适应、及时匹配管理人工作需求。且信息化平台数据安全、通知送达法律效力、费用成本负担、平台落地等具体问题应予以充分重视。当然,管理人期待着网络债权申报、线上案件流程管理、案件数据在线生成等信息化技术日益成熟。

此外,金茂所律师围绕调研主题,还提出了“市管协培训视频、音频、文字摘要实现共享”、“破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纪要汇编互通”、“市管协会商出台强制清算案件费用垫付标准指导意见”、“管理人承办三无破产案件纳入社会责任履行指标核定范畴”等重要建议。

本次座谈会中,与会双方收获了很多宝贵的行业发展经验,解惑了有关调研问题,汲取了未来发展思路和设想,对双方后续开展工作均有借鉴之处。金茂所入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机构成员以来,已通过随机摇号指定方式承办累计67起破产清算/强制清算案件。金茂所将继续探索与努力,在办理破产事务中的履职能力,顺应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需要,在法院的督导下优质高效办好破产案件,在债权人利益保护、危困企业破产和解、重整保护中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并发挥破产制度的保护和拯救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