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本所高级合伙人王武生律师在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上续聘为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外部董事。
王武生律师历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该集团由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于2016年重组设立,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企业。王武生律师作为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参与了这二家特大型航运公司的设立,并分别受聘担任这二家公司的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王武生律师先后担任上述公司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近十年以来,工作勤勉尽职,认真审阅各项董事会议案,利用自已的专业知识,积极为公司经营决策建言献策,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高速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受到中远海运集团领导和任职公司的肯定。截至2020年,中国远洋海运集团经营船队综合运力排名世界第一。其中,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干散货运力排名世界第一,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油气运力排名世界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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