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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律师参加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律师业务交流会

2026年8月15日至16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环资能委”)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共同主办、湖州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环境资源与能源律师业务交流会”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浙江湖州成功举办。本次会议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正式施行,又值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是法典施行后全国环境、资源与能源法律领域的一次重要业务研讨。

全国律协副会长杨建伟、浙江律协会长沈田丰、湖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宇昕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律协环资能委主任周塞军主持开幕式。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合伙人万美律师、合伙人黄启荣律师、合伙人张莹琳律师、黄雪骐律师、李琳娜律师、刘菊律师、姜静律师助理、陆扬律师助理参加本次业务交流会。

本次会议以学习宣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为主线,设专家主旨报告与环境、资源、能源、双碳四大业务交流板块。

吴荣良律师作为全国律协环资能委副主任、上海市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专业委员会主任,主持了本次会议“环境业务”主题交流环节。

在主题交流环节,黄启荣律师以“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责任边界——法典时代生态环境技术服务的风险防范与合规管理”为题,结合法典施行后的监管新要求,剖析了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委托方与受托方的责任划分,并就律师如何协助企业防范第三方合规风险提出了实务建议。

张莹琳律师以“新能源项目建设纠纷中的工程风险与合规闭环”为题,围绕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中的争议热点,分享了工程风险识别与合规管理闭环构建的经验做法。

在8月16日上午的优秀论文分享环节,吴荣良律师撰写的《生态环境法典时代律师业务的新机遇》、张莹琳律师撰写的《新能源项目建设纠纷中的工程风险与合规闭环——从“建成”到“可发电”》入选会议优秀论文,展现了金茂律师在环境资源与能源领域的研究成果与专业思考。

2026年3月12日,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该法典以5编、1242条整合优化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标志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也为律师行业服务绿色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金茂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环境、健康与安全(EHS)及ESG法律服务领域,在环保合规、安全生产、环境争议解决、ESG治理等细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法典已至,金茂律所将持续精进专业能力,助力企业把握法典实施后的新机遇、应对新挑战,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金茂律师的专业力量。